县城冬季除运雪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县城除运雪质量和管理水平,创造交通顺畅、整洁有序的冬季环境,根据《抚顺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抚顺市城市义务除运雪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清原满族自治县县城冬季除运雪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县城冬季除运雪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县城除运雪质量和管理水平,创造交通顺畅、整洁有序的冬季环境,根据《抚顺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抚顺市城市义务除运雪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确保县城道路畅通、安全和整洁,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断提高冬季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业负责、专群结合”的原则,建立“雪中路通、雪停路净”的除雪机制,努力提高县城冬季除运雪工作质量和效果,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职责分工
冬季除雪工作由县政府统一指挥,各单位和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一)县城除运雪指挥部统一指挥和领导县城冬季除运雪工作。
(二)县城建局按照县城除运雪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负责组织和协调县城冬季除运雪工作。
(三)县园林和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负责城区所辖道路、广场、园林绿地以及市政公用设施冬季除雪工作。
(四)市政管理处、环卫管理处、公路管理段、热力总公司和鑫宇供暖公司负责县城机械化除运雪工作。
(五)县城管监察大队负责划分县城冬季除运雪责任段、除运雪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
(六)县财政局负责根据除运雪工作资金投入的实际需求,及时拨付除运雪费用。
(七)县气象局负责向县指挥部办公室定时提供气象预报,及时提供短期气象动态分析。
(八)县公安局负责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提供和播放交通信息。
(九)县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调配客货运营车辆和运营时间,保证群众的出行和日常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运输。如遇大雪或特大雪,需及时组织社会车辆参加积雪运输工作。
(十)县工商局和商业局负责督促个体工商户、商业网点及行政许可范围内的各种市场经营主体主动承担除雪任务。
(十一)县广电中心负责对冬季除运雪工作全程进行跟踪报道和舆论监督。降雪期间,县广播电视台播出动员除雪滚动字幕。
(十二)县城区主次道路(含单位门前公共场所及人行道)门前除雪工作,由沿街对应的部门、企事业单位、经营户或个人负责,无对应部门、单位或个人的道路由县城管大队负责监督。
(十三)清原镇政府负责对未纳入物业管理的社区除运雪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十四)县城区内各街道办、社区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庭院和居民住宅小区冬季除运雪工作。城中村内部街巷及公共场所由所在村(居)委会负责;县城区居住小区,纳入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未纳入的由产权单位负责。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清原满族自治县除运雪工作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 郝先兵 县政府副县长
副总指挥: 王兴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大地 县城建局局长
成 员: 李桂芝 县报社总编辑
李相根 县城建局党委书记
姜兆君 县爱卫办副主任
刘洪新 县气象局局长
张兴成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福杰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 剑 县交通局副局长
官荣军 县工商局纪检组组长
梁 强 县商业局副局长
于文芹 县广电中心副主任
潘桂珍 清原镇政府副镇长
张春海 县城管大队大队长
郝广彦 县火车站党支部书记
县除运雪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张春海兼任,主要负责全县冬季除运雪工作的日常组织、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各除运雪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全力做好节假日和双休日的除运雪工作。
县除运雪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3023150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除运雪责任单位必须做到雪停即除、及时清运,小雪8小时内清扫干净,中雪12小时内清扫干净,大雪24小时内清扫干净,并在雪停三日内完成除运雪工作(包括居民倾倒的积雪)。
(二)县城除雪严禁使用不合格融雪剂或将含有融雪剂的积雪堆放在街路两侧绿化带和路树根部。
(三)各除运雪责任单位要及时将积雪清运到指定排放场所,严禁随意乱倾乱倒积雪,具体排放场所定为西郊桥西坎下、白云桥头坝下、黄土大坝南坝下、职高对过东侧空场内和西岭垃圾排放场。
(四)各除运雪责任单位(含专业队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抚顺市城市义务除运雪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限和标准完成除雪任务。如无力除运积雪,县除运雪指挥部可安排人员和车辆有偿除运,除运雪费用为每平方米5元。
(五)每场雪过后,县除运雪指挥部将组织成员单位对除运雪工作进行检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除运雪任务或除运雪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
(六)各新闻单位要利用电台、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清除积雪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发动群众,切实做好沿街各责任单位的思想工作。
(七)县城区重点部位、主次干道无对应单位或个人的,由县环卫处负责路段的除雪物资和工具,备齐、备足除雪融雪剂、设备或工具(包括自制推雪铲、铁锹、铁镐、清运积雪车辆等);同时,各单位、各部门需备齐、备足责任路段除雪必要的设备或工具(包括扫帚、铁锹、铁镐、自制推雪铲等),力争达到人均一件除雪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