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规划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我县于2007年获得“浙江省级卫生县城”荣誉称号,2011年、2015年分别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查确认。为贯彻落实《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规划】庆元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规划(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庆元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规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我县于2007年获得“浙江省级卫生县城”荣誉称号,2011年、2015年分别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查确认。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6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23号)和《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等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建设中国避暑胜地,加快打造“寻梦菇乡、养生庆元”发展战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品位,塑靓城市形象。经研究决定2015年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确保顺利实现我县的创卫目标,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及《国家卫生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全力打造“寻梦菇乡、养生庆元”“中国避暑胜地”为引领,以创建最美“洁净城市”为载体,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目标。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切实解决环境卫生热点、难点问题,改善卫生环境状况,增强人民群众卫生文明意识,不断提升县城卫生水平,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工作目标
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以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有序为主要任务,通过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和创建提升活动,力争国家卫生县城9大类52项指标全部达标,确保2017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考核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各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
2.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落实。
3.县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乡镇、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4.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管理目标。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活动。
5.有爱国卫生五水共治的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6.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机构能承担起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的职责;社区、学校、卫生室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积极发挥作用。
2.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
3.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80%。
4.乡镇、社区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5.各行业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6.县传播媒体设立健康教育宣传平台,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7.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健康教育内容。
8.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三)市容环境卫生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
2.县政府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市容环境卫生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实施要求,路网体系完善,道路路面平整完好。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建成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乱搭乱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规饲养家禽等现象,建成区亮化、美化,路灯亮灯率≥95%。
4.公共厕所、垃圾桶(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点)、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
5.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主要街道保洁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不低于12小时。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
6.各类市场科学规划,规范管理。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严格控制活禽销售,有活禽的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的清洁卫生
7.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其中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建筑物料堆放整齐,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全面实施密闭运输。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8.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9.建成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0%。
(四)环境保护
1.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全县辖区内未发生重特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严格执行各项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
3.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按标准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4.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5.全年空气API指数≤100的天数≥ 全年天数的70%。
(五)病媒生物防制
县爱卫会要加大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工作力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并发动群众,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和蟑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他项不超过标准的3倍。
(六)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
1.政府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事前安全全程健康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供相应保障,将其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内容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2.辖区内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连续3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资料齐全。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小作坊、小摊点等)均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各种卫生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要求。县城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0%。
4.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能够掌握相关岗位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5.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县城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商场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7.企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各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8.实行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猪肉和病死猪肉上市。定点屠宰厂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有严格的检疫程序,工作规范,档案资料齐全。
9.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按标准设立卫生室,配备卫生技术人员。
(七)传染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2.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疫情登记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感染科,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3.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近3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4.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疫苗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95%;幼托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
5.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医疗服务秩序良好。
(八)社区卫生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房屋设置、人员资质符合要求,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2.社区和单位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等。
3.社区和单位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无非法小广告。
4.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公共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
(九)乡镇辖村卫生
1.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
2.村卫生室的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设置规范。
3.建成区30%以上村庄建成省级卫生村。
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合率高于所在省(区、市)平均水平。
5.村容整洁,路面硬化。村内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自来水普及率≥95%,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80%。
6.城乡结合部整洁有序,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搭乱建等现象。
7.农副产品市场、环境保护和“五小”行业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8.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家禽。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申报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2月)
根据《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制订《庆元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签订责任书。各专项组、责任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营造社会氛围,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向省市爱卫办提交创建书面申请,各项技术报告。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3月-2016年6月)
各专项工作组、责任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做好台账资料整理,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认真对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切实加强爱国卫生组织建设,全面开展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和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社区卫生,乡镇辖村卫生综合整治等工作,加强县城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管理和服务,全面提升县城环境卫生水平。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创建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浓厚氛围。台帐资料收集规范、齐全、真实。通过系列项目的实施以及专项活动的开展,让县城基础设施更趋完善,洁净水平明显提升,市容市貌全面改观,居民的文明卫生意识不断提高,全面完成各项创建目标任务,迎接省市专家组暗访评估。
(三)深化提高阶段(2016年7月)
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重点对薄弱环节开展查漏补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省、市专家调研评估找出的短板,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一系列深化提高措施,使城市环境卫生洁化水平有新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优良,长效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各项创建任务全面落实,各项创建指标全面达标。
(四)综合迎查阶段(2016年8月-2016年9月)
巩固提高前阶段的创建成果,各单位针对所负责的目标任务,对照标准、认真检查、查漏补缺、整改到位;备查资料详细、规范真实,做好现场评估考核准备等工作,迎接考核验收。
(五)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10月-2016年12月)
对照国家卫生县城省市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落实整改措施,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国家卫生县城管理水平,迎接全国爱卫会以明查或暗访形式组织的抽查验收。
国家卫生县城每满3年复审确认1次。坚持卫生创建工作常抓不懈,全面提升国家卫生县城管理水平,巩固创卫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县上下必须高度重视创国卫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庆元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切实加强创卫机构力量,统筹协调创建工作开展。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精力具体抓,党政班子成员分工抓并根据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责任分解表要求,层层分解指标,通力协作,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创卫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主动性,加强协作,相互支持,强化落实,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载体,广泛开展创建工作的宣传活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电子屏幕、宣传窗等阵地和文艺演出、印发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创卫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创卫工作氛围。
(三)抓好重点,突出整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对薄弱环节和重点任务,要组织力量集中攻坚。对国家卫生县城的申报必备条件和各项指标,要确保达标。加强社区和行业卫生知识、文明行为的宣传,加强市容环境整治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管理,清除乱停放、乱搭建、乱张贴、乱设摊等现象。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努力降低“四害”密度。加强市场管理,确保经营规范有序。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县属各单位、濛洲街道和松源街道要紧紧围绕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加强协作,相互支持,强化落实,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经常性地组织人员开展环境卫生检查和综合整治,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要以社区、村委会为单位,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居民区等人员,经常性开展爱国卫生活动,保持环境整洁卫生,防止病源的孳生和传播,城市面貌全面改观。
(五)加大投入,确保成效。为保障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县财政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计划,将创卫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安排城市道路,背街小巷、河道治理、环卫设施、农贸市场、城市绿化、美化、亮化、除“四害” 、健康教育、卫生先进评选、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村庄环境治理和创建办日常工作等所需经费。各部门、街道也要安排足够的专项经费,加大创卫工作的投入,确保创建工作正常开展,如期实现国家卫生县城目标。
推荐访问:庆元县 卫生 工作规划 【卫生规划】庆元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