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企业调研报告针对目前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中存在的跟踪问效和使用监督不到位、管理粗放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企业所得税管理,不断提高所得税管理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所得税宏观调控职能作用,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调研】县税务局针对采矿企业调研报告(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采矿企业调研报告
针对目前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中存在的跟踪问效和使用监督不到位、管理粗放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企业所得税管理,不断提高所得税管理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所得税宏观调控职能作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地企业所得税管理实际,我局对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的某一露天铜矿企业开展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跟踪问效调查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在新税法框架下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提出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企业所得税是一个具有较强的调节功能的税种,国家通过所得税政策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以调节企业的利润水平,实现其调节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能。税收优惠是发挥其调节功能的重要手段之一,它通过国家对所得税的转让,给企业以更多的留利,来促进企业税后收益的提高。2014年,我局对某露天铜矿企业审批各项税收优惠万元。其中:减免所得税审批金额万元;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批金额万元;正常损失的报批减免万元。
二、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措施
在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按政策办事,坚决防止和抵制违反政策的做法基础上,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专门的审批领导小组;二是加强宣传,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法,不仅仅通过媒体进行宣传,而且开展送政策到企业等活动。三是加强服务,开展一站式服务,只要企业提出申请,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各项优惠政策的审核、上报、备案等各项工作。四是加强跟踪问效,对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的企业开展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跟踪问效工作,改变重审批、轻管理的状况,全面掌握所得税减免税款所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积极适应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深入细致的服务工作,税收优惠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对于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目前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免税、减税期限长,造成税收收入和税收管理漏洞。铜矿开采企业属于利润水平较高行业的企业,由于盈利空间较大,有充足的货币资金用于缴税,很少有资金困难的问题。企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减税赚足收益后,或者几年后资源枯竭、利润水平下降、出现更赚钱的行业,投资者们会运用税收筹划,注销或解散原有企业,换个地方再新办其他企业,用以继续享受另一新办企业的所得税优惠,从而造成税收的流失。从近些年企业的寿命周期观察来看,许多中、小企业的存在时间在十年左右,有些企业的寿命则更短。企业在三、五年内正是企业的利润高增长期,在这个阶段使企业享受较长期限的企业所得税免税、减税优惠,不利于税收收入的增长,投资人会更热衷于税收优惠的筹划,其结果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总数增加较快,而入库企业所得税增加缓慢,形成企业所得税收入流失的漏洞。
(二)铜矿开采行业的普遍优惠,造成经济发展失衡。投资人投资办企业最关心的是投资的回报,投资决策的关键因素是税后利润的高低,投资人对经济发展是否平衡并无热情。经济发展综合平衡确实不是投资人的事,而是国家经济管理部门的事情。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如果税收优惠政策是针对某些行业或某些企业的,则会促进该行业该某企业的发展;如果税收优惠政策是普遍性的,将促进各行业的发展,特别是促进利润水平高的行业或企业的发展。在投资者追逐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使利润水平高的行业或企业,发展更快;使利润水平越低的行业或企业,发展会更缓慢。这种税收优惠,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势必造成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铜矿开采企业的发展,大量的增加了增值税、矿产资源税等税收,改变了多年的经济落后的面貌。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的,绝大部分是这些企业。由于投资人看好当地矿产资源,更认准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从而加大了资金投入,加快了矿产资源的开采步伐,使当地经济增长有了较大的跨越,但也使祖祖辈辈留下的矿产资源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现行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实行普遍优惠的政策,无疑鼓励了投资者向采矿业的大力投入,加快了矿产资源的开采速度,加剧了矿产资源遭受破坏的进程,促进了经济的不合理、不平衡的发展。
(三)县、乡(镇)两级政府领导认识不到位,阻止优惠政策的执行。近年来,铜矿开采企业税收收入的大幅度增长,县、乡(镇)领导都为此而兴奋,且成绩大多归功于县、乡(镇)两级领导的对外招商引资的不懈努力和大力发展当地经济的结果。他们并不认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促进投资者投资的作用,并不领情税务机关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做的工作。恰恰相反,认为上级不应该出台这样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税务机关不应该执行这样的减免税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少了财政收入,直接影响了他们的政绩。因此,有的县政府领导找县国税局长,给国税局长开会,以不行文的形式明确指示减免企业所得税要经过县政府同意,否则不得减免。县国税局执行税收规定势必得罪当地政府领导,如果执行县政府的规定则违反税收政策,致使其陷入两难境地。
四、改进意见和建议
(一)改变普遍减免铜矿开采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明确个别企业不予减、免企业所得税。目前,资源开采行业较高的利润水平刺激着投资者向该行业的大量投资,造成经济结构和资本结构的不合理配置,矿产资源的掠夺性开采造成地方资源的破坏和浪费,大量的矿山尾矿又造成环境的严重污染和破坏,以至于当地群众对这类企业的不满,对税务机关为这些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不理解。从税收调节经济的角度,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改变普遍减免铜矿开采企业所得税制度。对于生产加工过程产生大量废水、废渣、废气等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的企业,规定不得减免企业所得税。这样一来,既缓解了当地群众与税务机关的矛盾,又使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更加理性化、更加科学化的促进经济合理的、可持续的发展,更好的发挥企业所得税减免税调节经济的重要作用。通过企业所得税的减免税优惠对需要扶持、鼓励、发展的企业给予免税、减税照顾,促使其加速发展;对国家限制发展的企业不予减免税,促进经济的平衡发展。
(二)合理确定减免税期限。企业减免税期限的长短决定投资人投资企业积极性的大小。减免税期限越长,减免税额越多,投资人从投资办企业中获得的利益就越多,吸收的投资也越多,地方经济发展得就越快;减免税期限越短,减免税额就越少,对投资人投资办企业的吸引力也越小,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则经济发展自然缓慢。因此,应合理确定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期限。在享受减免税期间内,企业年收入利润率在30%以下的,实行免税,年收入利润率在30%以上的可考虑按一定的比例减税,不实行全免。这样做既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又增加了企业所得税收入,同时也有利于纳税人提高和增强纳税意识,促进税务机关潜心研究企业所得税的管理。
(三)加强企业减免所得税的管理。在确定对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按《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为了防止企业在税收征收管理范围方面的争议,要正确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能够确定为定期全额免征的,应于符合条件时一次审批到截止日期;审批之前有应纳税所得额的预缴入库;审批后退库。对于不能确定为定期全额减免税的,分年度审批;各年度实现的所得税预缴入库,批准减免税后将已预缴的所得税退库。
为防止投资人策划利用企业避税,鼓励企业持续、长期经营,应定期对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进行跟踪问效,通过对有关数据、资料的归集和有关指标的分析,了解和掌握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的用途、去向及所发挥的作用,促进企业在减免税期间及时、准确的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准确确定所得税税基,保护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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