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办法】南川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选办法

时间:2023-06-07 18:10:06 来源:网友投稿

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选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特制定本办法。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办法】南川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选办法,供大家参考。

【科技办法】南川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选办法



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

奖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南川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是由区政府设立的全区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 南川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南川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区长奖获奖者不超过5人,提名奖不超过5人。往届获区长奖者不重复评选。

第五条 区政府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并向获奖者颁发区长亲笔签名的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六条 南川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选对象为全区在校中小学生。

第七条 南川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的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远大理想;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二)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科技部等9部委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

2.教育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活动一、二等奖;

3.Intel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欧盟青少年科学竞赛、国际青少年科学家论坛、迈向未来——国际青少年科学大会、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等国际科学竞赛中获奖;

4.国家部委主办的其它全国性的青少年科技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

5.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

6.南川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

获奖项目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原则,在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和创新思维等方面有独到之处。各类科学实践活动、儿童科学幻想绘画作品等不属于评选范围。

第八条 南川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奖励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统筹全区的评选活动。奖励委员会主任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和区科协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科委、区教委、区环保局、团区委、区科协的负责人组成。

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科协,由区科协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南川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审委员会在奖励委员会领导下,负责评审和推荐工作。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奖励委员会审定。

第十条 南川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选推荐,由各中小学校根据文件通知组织推荐。

第十一条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推荐程序和条件的推荐人选确定为候选人。评审委员会从候选人中推选提名人选,报奖励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区级主要新闻媒体公示。

第十二条提名公示结束后,评审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对提名人选进行评审,按评委投票得票数的高低顺序,推选区长奖获奖建议人选和提名奖获奖建议人选。奖励委员会对获奖建议人选进行审定,确定获奖者名单。

第十三条 南川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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