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方案】包河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07 18:50:02 来源:网友投稿

包河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各街镇、大社区,包河经开区、滨湖功能区,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包河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为加强我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方案】包河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街道方案】包河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包河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各街镇、大社区,包河经开区、滨湖功能区,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包河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加强我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创建的通知》(安委办〔201138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持续加大安全社区推进力度全面提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水平的通知》(安监总宣教〔2015104号)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秉承“安全、健康、和谐”的社区理念,进一步完善机制、整合资源,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发挥公共安全体系作用,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健康意识,提升社区管理服务能力,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为“安徽新中心、品质首善区”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创建主体

我区安全社区创建的主体是各街镇,滨湖世纪社区、方兴社区、包河经开区(以下简称“创建单位”)。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社区安全促进合作中心安全社区标准、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创建基本要求》,通过事故预防和安全促进计划,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建设,构筑和健全社区公共安全体系,使群众的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得到普遍增强,各类伤害和事故逐步减少,社区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公众对社区治安的满意率不断提高。

(二)阶段性目标

12016年底前,滨湖世纪社区获得全市首批全国安全社区称号,并积极申报WHO国际安全社区;芜湖路街道、包公街道启动省级安全社区评估申报认定工作;大圩镇、烟墩街道启动市级安全社区评估申报认定工作;常青街道、望湖街道、包河经开区、淝河镇、义城街道、方兴社区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22017年,全区所有创建主体单位全面开展市级、省级或国家级安全社区的逐级申报认定工作,力争全部获得市级安全社区称号,80%以上获得省级安全社区称号,40%以上获得全国安全社区称号;

32018年,持续推进省级和国家级安全社区申报认定工作,力争全区所有创建主体单位获得省级安全社区称号,90%以上获得全国安全社区称号,并积极申报WHO国际安全社区;

42019年底前,力争全区所有创建主体单位获得国家级安全社区称号,包河区创建成为全省首批区级全国安全社区。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级组织机构

成立包河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安全社区创建的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安监局,具体负责创建实施工作,同时设立15个专项工作组。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创建单位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2)负责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创建单位及相关配合单位创建进展情况,并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

3)负责聘请专家组成指导评估组,指导创建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并定期对创建单位的安全促进项目进行评估和监督;

4)负责对创建单位提出的创建申请和创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上报上级部门评审;

5)负责对安全社区创建单位进行监督考核;

6)负责定期组织创建单位参与培训、交流等有关活动。

2、专项工作组职责

1)宣传教育工作组

负责开展安全社区创建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全区居民树立“安全、健康、和谐”的社区理念,营造安全社区创建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区应急办、团区委、区妇联、区农林水务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包河分局、交警包河大队、交警滨湖大队、区公安消防大队)

2)交通安全工作组

负责开展交通安全方面的创建活动,在事故多发、频发的重要道路或地段要设立监测点进行定期监测,加强重点交通路段、交通设施、运输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监管,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减少和杜绝社区内交通意外伤亡事故。(牵头单位:交警包河大队、交警滨湖大队,参与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公安包河分局)

3)消防安全工作组

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方面的安全促进活动,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在商场、宾馆酒楼、歌舞娱乐场所、车站码头、网吧、出租屋等重点场所或部位设立监测点进行定期监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全面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和宣传;加强消防器材配备和设施维护管理,确保社区内市政消火栓建设完好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公安消防大队,参与单位:区农林水务局、区商务和旅游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

4)老年人与家居安全工作组

负责加强对涉及老人、儿童、残疾人的各类活动及场所的全方位安全监管工作;围绕家居安全、跌倒预防、交通安全、自杀预防、病患者关注等内容加强家居安全建设;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安全社区创建;普及反对家庭暴力、家庭安全用电用气、日常防火常识、急救逃生、老年人安全等知识;制定安全救护、家庭用药安全、对空巢老人实行定人帮扶等实施细则。(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参与单位:区卫计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妇联、区残联)

5)儿童与学校安全工作组

负责开展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宿舍、教学楼及附属设施、实验室、校车、校内互联网上网场所及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促进工作;预防校园吸毒、打架斗殴等暴力行为发生;对学生开展卫生、消防、交通、涉水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宣传,预防和减少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参与单位:区卫计局、区商务和旅游局、公安包河分局、交警包河大队、交警滨湖大队、区公安消防大队)

6) 体育运动安全工作组

负责加强对区属学校体育运动场馆、设备及民生工程体育器材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做好包河区主办的大型体育竞赛活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等相关活动的安全维护工作,预防和减少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参与单位: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包河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

7)涉水安全工作组

负责水上交通、汛期防汛和饮用水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巢湖水面、内河、水库、水源工程施工安全及日常运行的安全监管;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预防溺水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农林水务局,参与单位:区教体局、区卫计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包河分局)

8)社会治安工作组

负责开展社会综合治安管理方面的安全促进活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障公共安全;进一步完善社区防范和网格巡控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实有人口管理和出租屋等重点部位的治安整治工作,提高治安防范水平,预防和减少社区各类刑事案件;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化解社区内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牵头单位:公安包河分局,参与单位: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综治办)

9)环境安全工作组

负责开展社区内企业、餐饮、娱乐等场所的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烟气排放和噪声处理等环境整治方面的安全促进工作。(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参与单位:区城管局)

10)建筑、燃气安全工作组

负责开展建筑工地、建筑施工大型机械设备及燃气安全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促进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全区范围内用气安全。(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参与单位: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消防大队)

11)工作场所安全工作组

负责开展对辖区内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隐患排查整治及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安全生产事故。(牵头单位:区安监局,参与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促局、区环保局、区公安消防大队)

12)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组

负责开展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用特种设备及高层建筑、公共场所电梯方面的安全促进工作,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开展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机制,预防特种设备伤害事故的发生。(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区安监局、区商务和旅游局、区住建局、区公安消防大队)

13)卫生健康安全与事故伤害监测工作组

负责开展公共卫生和卫生保健服务方面的安全促进工作,不断提高居民和流动人口健康水平;建立并依托“卫计局-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三级伤害监测网络系统开展社区居民伤害及健康监测工作,并以监测数据为基础支持各相关项目工作组及各创建主体单位策划安全促进项目。(牵头单位:区卫计局,参与单位:区统计局、区人社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包河分局、交警包河大队、交警滨湖大队、区公安消防大队)

14)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组

负责开展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方面的安全促进工作,指导相关业务单位制定具体的应急响应预案或计划,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创建主体单位宣传应急知识,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救互救能力。(牵头单位:区应急办,参与单位: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公安消防大队)

15)数据统计与考核监察组

负责收集分析辖区内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各类数据的采集、归纳、分析、检测、报告工作。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过程和效果等进行效能监察。(牵头单位: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参与单位: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各牵头单位负责召集参与单位,结合任务分工,成立工作组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各工作组开展工作过程中如需其它单位或部门配合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支持。

(二)属地组织机构

各创建主体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区级相关机构和部门的指导、协调下,组成若干工作小组,成员由创建主体单位各部门、村居、辖区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医院、学校、幼儿园、居民组织人员及志愿者等组成。村居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的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

各创建主体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建立各专项项目组,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各创建主体单位要为本辖区安全社区创建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支持和物质保障。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610月—11月)

1、各创建主体单位成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各创建主体单位制定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方案,201610月底前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交创建申请。

3、召开工作部署会,明确创建目标和工作职责。

4、利用新闻媒体等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

5、组织全区创建单位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学习、交流、专项培训工作。

(二)摸底调查阶段201611-12月)

以各创建主体单位为主,各推进工作组协助指导,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收集与安全社区有关的数据,建立安全社区基本情况档案。调查受众面达到常住人口50%以上。

调查的主要内容:

1)现有安全社区相关组织机构、职责及其适用性;

2)现有安全管理制度及其适用程度和有效性;

3)现有安全社区相关管理活动惯例和程序的适用程度;

4)以往伤害、事故、事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纠正和预防符合程度;

5)安全社区相关现状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要求的符合程度;

6)社区居民的要求;

7)已开展的各类安全相关活动的信息及相关资料;

8)社区人员、设施和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评价其危险程度并进行分级。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71-12月)

1、根据摸底调查结果,作出社区诊断,确定风险控制伤害干预重点;

2、根据诊断报告,制定总计划、年度计划,确立建设项目(根据《全国安全社区主要指标现场评定表》要求,安全促进项目不得少于6大类),制定项目计划,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付诸实施。

3、建立伤害监测体系。通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企业、学校建立伤害监测体系。依据《全国伤害监测报告卡》的信息点收集信息,做好记录。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所(站)、企业、学校要建立记录管理制度。并阶段性地进行总结分析,从中找出问题,同时检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效果。

(四)初评阶段20181-3月)

邀请国家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专家,对各创建主体单位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初步评定,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工作指明方向。

(五)整改落实阶段20184-6月)

各创建主体单位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通过阶段性检查,纠正错误,及时整改。

1、制定检查制度,规定检查时机、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及检查重点等。

2、检查类型包括日常检查、节假日检查、重点活动日检查、季节性检查、项目进行过程中的检查以及项目结束后的检查等。

3、检查方式包括自查、交叉检查等。

4、检查重点:

1)高风险环境,包括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控制的危险源,事故高发、多发环境和区域等。

2)高风险人群,包括本人容易受到伤害的和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人群。

5、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社区相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安全社区相关管理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

3)重点部位、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设施危险控制情况;

4)单位员工和居民的安全健康意识与安全健康行为能力情况;

5)安全社区相关绩效;

6)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他问题。

6、问题整改:

1)设计专门表格(如整改通知单),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到其单位或部门,要求限期整改。

2)存在问题的单位或部门要制定整改措施,规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以及完成时间、完成目标。

3)整改措施完成后由检查人员进行效果验证。

4)若问题具有普遍性,应制定改进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六)巩固阶段(20187-9月):按照《安全社区创建基本要求》运行、巩固建设成果,持续改进。根据需要,调整目标、计划等。

(七)申请评定验收阶段(20189-12月):创建工作满两年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并提出验收申请。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涉及领域广、内容丰富,对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提升基层安全管理层次、构建本质安全社区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各创建主体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总体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抓具体,同时明确部门和人员专门负责。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创建工作会议,专门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协商解决创建难题。要将安全促进项目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每月报送进度表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整合资源、落实责任

各创建主体单位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居民、志愿者以及各界组织的作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汇聚合力,共同落实好安全社区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促进、自我提升”的良好创建局面。

(三)拓宽渠道、全员参与

各建设单位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提高社区居民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积极借鉴国内外安全社区创建的典型经验,定期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指导、培训。

(四)完善资料、夯实基础

各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资料档案的管理,做好建设过程的全面记录,建立规范完整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档案,采取多种形式,全过程记录本辖区安全社区创建试点工作情况,将文件资料、表格、照片、图片、音像等相关资料认真规范入档,全面反映创建过程和成果。同时,要强化安全社区各项基础工作,认真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切实做好指导帮助和检查整改工作。

(五)加强考核、突出奖惩

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是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从2016年起,将纳入区对各相关部门、创建主体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被命名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国际级安全社区的,区政府将进行相应的表彰奖励,形成创建激励和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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