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区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按照国家《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3)》和《重庆市2015年健康促进县(区)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南川区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区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按照国家《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和《重庆市2015年健康促进县(区)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国健康促进县(区)试点项目工作方案》和《重庆市2015年健康促进县(区)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为依据,引导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增强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达到全国健康促进区标准。
二、工作目标
(一)落实融入策略。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各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
(二)达到指标要求。建设周期末,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原基础上提高20%,成人吸烟率下降3%(具体以基线调查数据为准)。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三)完善支持环境。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发挥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的示范辐射作用,提高社区居民自主参与度。
(四)建立长效机制。创新体制机制,总结适合基层实际的、可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探索促进区域健康促进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根据全国健康促进区建设统一时间安排,我区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工作启动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5月)。建立健康促进区工作机制,广泛进行社会动员,开展基线调查并确定优先干预领域,制定系统、科学的健康促进区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二)全面达标阶段(2016年6—12月)。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创建促进健康的场所和环境,针对优先领域和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综合干预,开展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区建设。
(三)考核评估阶段(2017年1—6月)。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试点工作相关资料并整理归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国家健康促进区标准。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国家验收。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健康促进工作机制
1.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
(1)区政府将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工作纳入全区重点工作,制定《南川区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5—2020年)》和相关政策;成立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2)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按照“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策略,梳理本单位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探索开展健康影响评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及配套实施方案。
(3)区卫生计生委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制定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建设重点任务,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2.创新健康促进工作机制。(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1)督促建立覆盖城乡村(社区)、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个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队伍和相应工作制度。
(2)建立健康促进专业人员队伍。建立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核心,其它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组成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网络,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探索发展“健康促进志愿者”、“健康指导员”等岗位,探索健康管理工作方法和途径。
(3)创新健康促进工作机制。深化基层卫生计生融合模式,促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在健康促进工作中发挥作用。
(二)强化培训和能力建设(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1.组织相关单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专(兼)职人员每年至少3次培训。督导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开展网络工作人员每年至少1次工作专题会和1次专业培训。
2.组织卫生计生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至少2次全员培训,每半年1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重点技能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率达85%。
(三)实施健康促进综合干预
充分整合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健康科普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重点工作,发挥项目对我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带动和推动作用,推进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
1.确定优先领域。(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统计局)
(1)开展需求评估。全面了解全区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多部门健康相关政策制定情况,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现状和工作能力等基本情况。
(2)明确优先领域。根据对我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城乡居民、学生基线调查结果,明确优先干预的问题和领域。生活方式方面:吸烟、缺乏锻炼、饮酒不节制、饮食偏咸、食油过量、膳食不合理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方面: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脑卒中、癌症等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重大传染病方面: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等传染病发病率较高。其它方面:成人肥胖率和学生肥胖率、近视发生率较高。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制定适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计生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制定健康促进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3)定期评价干预效果。根据实际调整需要干预的优先领域。
2.建设促进健康的场所和公共环境
(1)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全面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场所内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经过建设,达到如下要求:
全区各乡镇、街道30%的社区(村)符合健康社区(健康村)标准,评选出100个健康家庭。城乡社区居民对健康促进区知晓率达到70%。(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全区6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区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符合健康促进医院标准。(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全区50%的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责任部门:区教委)
全区5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单位)
全区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责任部门:区经信委、区安监局、区总工会)
(2)建设无烟环境。全面无烟是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和健康促进企业建设的必要前提条件,经过建设,全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卫生计生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责任部门:各级各部门)
(3)全区范围内环境整洁卫生。
城镇生活污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责任部门:区环保局、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
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等指标达到重庆市卫生区标准。(责任部门:区水务局、区食品药监分局)
开展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建设,为居民提供锻炼场地和设施。(责任部门:区市政园林局、区文化委)
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活动。(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残联)
3.广泛开展健康促进重点活动
(1)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倡导健康理念,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健康教育公益广告项目、健康巡讲项目、重点疾病和重点领域健康教育项目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质量和覆盖面,每年直接受益人数达到我区总人口的30%,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知晓率达60%。(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2)“健康中国行”活动。围绕国家活动主题,结合日常健康教育工作,通过播放公益广告、开展知识巡讲等宣传活动,利用现代媒体,将健康教育知识深入人心,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区科协)
(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宣传栏、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指导、参与式体验等服务,全面落实健康教育服务的内容和质量,鼓励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健康促进区建设活动,倡导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创建健康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积极参与改善自身健康的过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知晓率达60%。(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4)卫生日主题活动。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节日纪念日时段内,多部门联合,深入城乡开展健康主题活动,单场活动参与人数不低于200人;在活动中,普及健康知识,鼓励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健康促进区建设活动,听取社区居民对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5)免疫规划疫苗针对性疾病的健康教育。加强对免疫规划疫苗针对性疾病的健康教育(简称“妈妈班”)。对新办接种证的儿童家长进行每月一次“妈妈班”集中宣传教育,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预防接种注意事项等知识。(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6)健康促进媒体宣传。成立相应的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宣传出台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宣传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宣传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城镇居民对健康促进区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至少在5类媒体开设健康教育类固定专题节目或栏目,每年每类媒体宣传健康促进区相关工作至少10次,累计达50次。所有宣传报道或专题栏目的资料规范入档。(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委)
(四)项目监测评估督导(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基线调查工作,分析我区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确定重点健康问题和优先领域。
2.负责全区创建工作的培训、督导和能力建设。组织专业指导机构,采取逐级培训方式,提高各单位对健康促进区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加强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提高建设能力。
3.负责试点工作的综合干预和效果评估。
4.负责编写全区年度人群健康状况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5.负责督促健康促进区评价标准各项内容的落实。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创建工作。为加强创建工作的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组织实施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建立健康促进区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协调、解决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和推广试点典型经验。
(二)完善工作机制,搞好协作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的创建工作;区级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确保全面完成各自创建任务;区财政局要统筹安排健康促进工作所需经费,规范管理中央项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区卫生计生委要主动做好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争取政策,适时邀请有关专家来我区指导,发现主要健康问题,研究制定适合我区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资料,接受国家和市级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三)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对各自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要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定期进行自查,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效大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区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努力营造建设全国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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