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标准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重庆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渝府发〔2015〕50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监方案】南川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标准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重庆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渝府发〔2015〕5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标准化现状
标准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利矛坚盾,也是政府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抓手。截至目前,我区参与起草国家标准1项,主导起草地方标准8项,制定农业标准规范8项,制定企业标准195项,20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了以技术标准体系为主的企业标准体系,建成3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助推我区农业、中药材等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但是,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产业结构矛盾突出等问题制约,我区标准化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标准体系不健全、标准水平不高、实施效益不显著、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突出,标准化意识薄弱、人才建设滞后、无标可依、有标不依情况长期存在,标准化作用仍未充分有效发挥,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当前,我区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建设“工业强区,生态花园,旅游名城”的工作主线迫切需要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迫切需要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制度作用;加快迈进质量时代、提升我区开放型经济水平,迫切需要发挥标准的战略引领作用。适应新的发展形势,亟需通过深化改革,切实增强标准化工作的动力、活力和效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标准化改革作为提升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改进标准制定工作机制,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
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把该放的放开放到位,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把该管的管住管好,强化强制性标准管理,保证公益类推荐性标准的基本供给。
坚持接轨、适合区情。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标准化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区发展实际,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
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既发挥好区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的综合管理协调职责,又充分发挥区政府各部门在有关领域内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的作用。
坚持政策引领、共同推进。加快建立标准化奖励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三)改革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地方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改革分三步走:到2016年年底,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到2018年年底,配合市政府标准化管理部门改变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稳妥推进向新型标准体系过渡。到2020年年底,新增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项,累计达到2项;新增地方标准20项,累计达到20项;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100项,新增农业标准规范30项(是否可以用农业团体标准发布)基本建成结构合理、衔接配套、覆盖全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标准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改革地方标准
1.开展强制性地方标准管理。配合市政府标准化管理部门强制性地方标准清理工作开展管理,跟进不适用强制标准的废止和不宜强制标准的转化等工作。
2.开展推荐性地方标准管理。结合地方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积极组织我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推荐性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推动地方标准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形成协调配套、简化高效的推荐性地方标准管理体制。
3.开展地方标准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普及使用。推动我区企事业单位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地方标准制修订流程中的信息共享、社会监督和自查自纠,有效避免地方标准在立项、制定过程中的交叉重复矛盾。配合重庆市标准化管理部门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地方标准和公益类推荐性地方标准文本。
4.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配合开展市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提升标委会覆盖率。提高标委会委员的广泛性、代表性,确保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标委会退出机制。
(二)培育发展团体标准
1.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培育若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团体标准制定机构,制定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
2.加强团体标准管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有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积极开展科技、标准、产业同步行动。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建立团体标准的评价和监督机制。
(三)放开搞活企业标准
1.强化企业标准制修订。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提高标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
2.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并在全市全面实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
3.运用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标准的比对和评价结果开展监督。
(四)提高南川标准水平
1.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鼓励重庆市药物种植研究所等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大中型企业积极参与各级标准化活动,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增强我区产业和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2.积极开展特色标准制修订。鼓励重点农产品、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开展农业标准研制,鼓励旅游服务企业和旅游标准化示范区开展乡村旅游、休闲旅游、生态旅游和观光旅游服务标准研制,鼓励规划、城乡建委等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相关单位开展乡村宜居环境、房屋规划建设、乡村两污治理、乡村医疗卫生、乡村文化建设等标准研制。
3.积极推进节能标准化工作。鼓励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大中型企业积极开展工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标准体系和标准研究,创新节能标准化管理体制,开展节能标准实施与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牵头负责的区级部门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协调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日常工作由区质监局承担。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按要求完成任务。
(二)突出工作重点
要按照标准化改革方案的时间进度,逐项抓好落实。属于制度建设的,要抓紧研究建立;属于项目实施的,要尽快制订具体落实方案;属于原则性要求的,要认真研究,提出加强和推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三)夯实发展基础
出台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的激励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行标准化工程师制度。推动上级标准纳入重庆市南川区科技奖项评选奖励范围。对采用国际标准或有重大影响标准的产品,参评各级奖项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四)加强督查督办
区质监局负责本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了解、汇总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组织专项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逐一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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