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意见】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意见

时间:2023-06-07 22:40:03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实体经济是社会财富和综合国力的基础,也是金融业的立业之基、发展之源。为发挥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驱动作用,促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意见】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意见,供大家参考。

【银行意见】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意见



关于改善金融服务支持

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实体经济是社会财富和综合国力的基础,也是金融业的立业之基、发展之源。为发挥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驱动作用,促进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推动我区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性

(一)金融业要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当前,綦江正处于实施“四区一城”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迫切需要金融业重点加大对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和社会民生等领域的支持,推动綦江整体产业布局调整和优化升级。綦江金融业必须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深刻认识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功能作用。各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要将引导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当前重点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加大金融资源对实体产业的支持服务力度,推动金融业与实体经济的共生发展、互利共赢。

二、支持实体经济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

(二)着力提高银行信贷支持实体经济的有效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注重投放节奏与实体经济的运行节奏相衔接,突出信贷投放重点,加强对我区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的信贷资金保障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将信贷资源优先支持我区的实体经济发展。研究制定产业金融整体解决方案,重点支持我区新型材料、装备制造、能源化工、食品加工、现代建筑产业化等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园区平台建设。到2020年,银行贷款平均增速高于经济增长3个百分点,贷款余额达到400亿元以上,贷存比达到75%以上,力争突破80%,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三)不断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制定配套鼓励企业改制上市政策措施,建立专门的工作机制,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力度,探索企业上市路径。财政出资吸引社会资本共同设立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推动完善企业资本市场化补充机制。发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融资模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利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市场及区域性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权转让市场,发行债券、股票、权益转让等直接融资金融产品,不断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鼓励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开拓低成本的融资渠道,优化企业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到2020年,我区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资本市场上市企业达到20家以上;全区直接融资规模突破100亿元以上,占社会融资比例超过30%

(四)引导民间资本规范进入实体经济。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拓展贷款资金来源。发展私募基金、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新型金融业态,加快民间资本向金融要素资源的转变。建立民间融资监测机制,促进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探索发展互联网金融,引导綦江小微企业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融资。到2020年,全区民营金融类机构注册资本达到10亿元以上。

三、推动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五)完善金融机构体系。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结构,重点引进股份制银行和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银行,逐步形成多层次的银行机构体系。支持证券机构升级发展,开发创新型业务。支持保险机构扩大服务网络,拓展市场空间。坚持金融开放战略,吸引社会资本来綦投资设立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建立农村资金互助社,规范农村资金互助协会发展。整合归集政府各部门业务系统内的信用数据,推进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信系统建设,完善綦江农村征信系统。开展“信用镇(街)、信用村”创建活动,提高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意识。到2020年,全区各类金融机构数量超过40家,其中法人机构10家;银行不良贷款低位运行,不良率保持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下。

(六)推动融资方式和产品创新。加大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创新,扩大中小企业抵押担保物范围,积极开展存货、仓单、股权、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动产抵押、质押贷款和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以及产业链融资业务。加大“三农”信贷产品创新,不断扩大农村产权抵押物范围,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等信贷业务。推动重大项目融资模式创新,引导、鼓励金融机构采取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同业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支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做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扩面增量工作,探索中小企业融资保证保险机制。积极争取市级金融机构把綦江作为金融创新的实验区,新型金融品种在綦江先行先试。

(七)加快完善企业融资增信机制。设立“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基金”,敞口对接银行机构融资产品,通过政府增信提高中小企业对金融资源的可获得性。积极对接有融资担保、保证能力和资质的大型企业集团,为中小企业贷款、发债等融资提供增信措施。做大做强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民营担保机构,建立国有担保和民营担保共同协调发展的担保体系。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建立和完善与目前企业发展现状相适应的、与银行机构风险偏好相差异的风险控制体系。到2020年,全区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达到5亿元以上,担保贷款余额达到30亿元以上。

四、充分发挥保险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功能

(八)推动保险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建立和完善政策性保险制度,统一推进中央财政及市级财政有补助或有政策支持的政策性保险项目,保障“三农”及弱势产业健康发展。支持发展科技保险,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增强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能力。试点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以市场化机制保护农业弱质产业。鼓励企业购买养老保险、责任保险等保险服务,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到2020年,力争全区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区域生产总值)达到4%,保险密度(保费收入/常住人口)达到2000/人。

(九)畅通保险资金进入我区实体经济渠道。加大对接力度,引导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等多种方式投资我区基础设施、公租房等重大建设项目。支持保险机构通过多种方式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支持保险机构与我区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合作。到2020年,全区保险资金利用取得突破性进展,依托保险实现企业融资达到20亿元以上。

(十)加快完善保险服务体系。支持保险公司在綦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在綦保险机构在街镇设立营销部,拓展业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加快“三农”保险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优化布局,健全保险机构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机制。支持保险业在产品服务、商业模式、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保险机构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产品服务,提供质优价廉、诚信规范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到2020年,全区保险机构达到20家以上,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

五、完善体制机制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保障

(十一)建立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发展协调机制。进一步落实中央、市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督促落实重点项目资金对接到位和对金融机构的各项财税减免政策。充分发挥区金融办在改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的统筹协调作用,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作、金融机构跟进的互动工作机制和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间的无缝对接机制。金融监管部门要合理运用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工具,优化支农再贷款投放机制,适度提高小微企业、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建立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监管政策引导机制和信贷效果评估机制。

(十二)完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引导评价激励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设立融资性担保发展专项资金,对区内担保机构的损失进行风险补贴,对担保贷款企业进行担保费补贴。科学使用产业发展切块资金,落实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对支持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进行单项奖励。完善财政对发展保险业的补贴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发展优势特色保险。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支持綦江经济发展的评价奖励办法,提高其科学性、引导性和延续性。落实西部大开发等对金融业的财税优惠政策,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十三)健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协同监管机制。完善现行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功能,实行信息共享,推进监管协调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金融机构要搞好融资资金流向监测,坚决抑制融资资金和社会资本脱实向虚现象,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和自我循环。相关职能部门要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建立金融风险处置预案。要加强对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全面监测及有效监管,促进其依法合规经营。规范发展民间金融服务组织,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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