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各镇人民政府,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横山公共服务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繁各单位:经县政府同意,县将《繁昌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繁昌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繁昌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横山公共服务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繁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县将《繁昌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皖安监法〔2012〕7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利用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在全县建立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的良性机制,健全完善安全发展保障制度,最大限度地防范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事故预防及善后处理的资金保障,提高事故防控处置能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体系,完善相关扶持政策;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实施范围
鼓励全县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燃气、交通运输、公共聚集场所等危险性较大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自愿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三、承保选择
按照“实力强、信誉好、网络全、服务佳、理赔快”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保险公司负责全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工作。公开招标方案由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县招标采购中心负责实施,每3年招投标1次。生产经营单位也可自行选择承保公司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四、参保方式
参保工作本着广覆盖及满足不同经营状况的企业需求设定参保标准,按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参保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参保率不得低于75%,其中必须包括所有的安全管理和一线操作人员,且每人投保死亡责任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元的主险,并可自主选择伤残责任赔偿等其他附加险。因生产安全事故伤残的人员,按照国家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执行,并在合同中约定赔偿金额;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费用在合同中按约定的金额支付。保险责任约定内容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执行。
五、费率标准
本着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确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执行标准。具体的保险费率标准根据公开招标的方案和结果确定,费率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实行一年一浮动。
六、防损减灾费用
为加大对事故的预防力度,切实提供事故预防资金保障,承保单位每年需按照保费收入8%的比例提取防损减灾费用,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治、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安全生产宣传与培训、安全生产奖励等。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过程中,要规范提取和使用防损减灾费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管理规定管好用好防损减灾费用。
七、保险方式
(一)实行浮动费率和奖励机制,促进参保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1.参保单位通过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降低5%;通过规模以上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降低10%。
2.参保单位上年度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工亡事故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降低10%;连续2年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工亡事事故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20%;连续3年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工亡事故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30%。参保单位上年度发生工亡事故且属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提高10%;发生工亡事故且属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提高20%;发生工亡事故且属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提高30%。上调、下调总幅度均不超过30%。
(二)做好定期统计上报和督导工作。承保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专报制度,每季度末将参保情况报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掌握好参保工作进度,搞好督导推动。
(三)做好保险服务工作。承保公司要切实加强保险服务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1.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建立事前预防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咨询、宣传、检查等活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组织相关专家定期对参保企业进行安全评价,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降低安全风险。
3.及时做好出险理赔服务。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积极参与抢险救援,主动、迅速、准确地核定赔款,及时、合理地履行保险赔偿责任。承保公司制定具体服务工作方案,报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备案。
县安监局负责对承保公司实行动态考核和监督,确保其履行职责,同时要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和优选机制。
八、保障措施
(一)参保单位的保费可从依法提取的安全费用中列支。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办理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审批、审查)时,将企业是否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三)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面过渡,所有企业不再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已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企业,自本方案实施后按规定足额参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一律退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参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企业,不再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各载体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此项工作。县安监局负责全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抓好宣传发动和培训,及时高度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把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动员、督促所监管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保。承保公司要做好保险服务及防灾防损工作,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要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及时迅速地支付赔款,确保服务质量。
(三)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县政府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十、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访问:繁昌县 安全生产 安监 【安监方案】繁昌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