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2016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农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南陵县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南陵县2016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
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改办〔2016〕370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2016年我县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坚持建管并举,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体制机制,逐步构建“覆盖全面、保障稳定、发展持续、运行有效”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要内容,由政府主导,同时充分调动村两委、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结合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现状,统筹规划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明确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在此基础上,根据县、镇财政的承受能力,制订分步实施方案,做到有序推进。
3.突出重点,试点先行。通过试点,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急需、最急盼、受益最直接的运维问题,积累工作经验,探索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的途径和方式。
4.民主决策,规范管理。项目决策严格执行村民民主议事制度,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做到公开透明操作、严格规范管理。
二、主要内容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要内容,涉及农村生活和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鉴于农村公共服务运维涉及面广,为寻求试点突破口,2016年优先保障贴近百姓、贴近民生的项目,主要包括:
(一)村级基础设施维护类。主要包括:村内道路、小型农田水利、文体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的管护服务。
(二)村级环境治理类。主要包括:农村卫生保洁服务、公共环境管护、垃圾清运等环境卫生服务等。
(三)村级社会事务管理类。主要包括: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和困难群众关爱服务、社会治安巡防、矛盾调处等公共管理及公益事业性服务。
三、工作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努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支撑平台,逐步建立促进村民生产、方便村民生活的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体系;建立保障有力、满足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需要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村民民主参与、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管理机制。
(二)主要工作任务。2016年,为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良好生活环境的迫切要求,重点围绕农村卫生保洁服务、垃圾清运服务、公共环境管护等农村环境治理服务,结合我县“农村清洁工程”工作,按照“养事不养人、花钱买服务”的原则,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另外,各镇选择2-3个村开展以小型农田水利、村级道路、文体及公共服务等设施的管护为重点的其他运行维护项目试点,试点村要优先解决群众最急需、受益最直接的公共服务运维需求。
四、资金和项目管理
(一)资金管理
1.资金来源及安排。试点资金来源包括中央、省级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转移支付资金,县、镇财政配套,村集体投入等。中央、省级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转移支付资金850万元,75%左右重点用于农村卫生保洁服务、公共环境管护等农村环境治理项目;25%左右用于选择20个左右的村开展小型农田水利、村级道路、文体及公共服务等设施的管护服务试点,原则上县级以上财政安排每个试点村用于小型农田水利、村级道路、文体及公共服务等设施的管护服务经费不超过10万元,具体使用明细安排根据各镇试点项目申报情况确定。县财政配套安排649万元用于农村垃圾清运处理服务补助,按原渠道予以保障。镇财政、村集体根据运维资金需求视财力情况配套相应资金。
2.资金管理要求。坚持专款专用,运维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不得挪作他用。县财政局将按照《安徽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试点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方向正确、程序规范。
(二)项目管理
1.民主议事。要比照“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管理方式,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议事,确保维护项目、资金使用由村民决定。坚持“三议五公开”工作法,即事前群众建议、事中群众审议、事后群众评议,公开资金规模、公开村民建议意见、公开村民会议决议、公开项目完成情况、公开绩效评议结果。
2.规范管理。购买服务类项目要实行合同化管理,逐项与提供服务的单位(人员)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时间、内容、标准及监管要求等,做到责任明确、权责明晰。工程维护类项目应按规定履行招投标、验收、审价等程序,严格规范管理。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4月底前)。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结合县情实际,认真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制定《南陵县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试点范围和内容。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15日前)。各有关部门、各镇要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县综改办对各镇工作方案和具体项目进行审定,并及时落实试点经费,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提供保障。
(三)项目实施阶段(2016年5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各镇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明确责任,加大推进力度,认真落实月小结、季通报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小型农田水利、村级道路、文体及公共服务等设施的管护项目应在10月底前完成。
(四)验收考评阶段(2016年12月底前)。各镇应成立5人以上的项目验收小组,报县综改办备案。项目验收小组成员为镇属业务主管部门、村民代表、受益群众代表、村干部等。参与验收的人员均要在项目验收报告上签名。县综改办组织有关部门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管护效果、档案资料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考评,对项目实施的程序、质量、效益和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积极宣传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县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南陵县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各镇也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试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镇财政所要会同镇相关部门做好试点项目的审核、上报,试点补助资金的测算、日常监管等工作。
(二)加大政策宣传。为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各镇应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广播、横幅、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各试点村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村民议事会议、张贴公示和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推动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明确职责分工。县综改办负责全县试点方案的制定、项目审核、批复、项目实施过程的指导监督以及绩效评价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分配、监管等工作;县审计局要做好项目审计工作;县监察局负责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县直相关部门负责项目审核及实施维护提供技术指导,并参与项目监督管理;镇政府负责维护项目的统筹规划、审核、申报,指导各村组织实施及验收;村民委员会是维护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
(四)强化监督管理。县、镇、村三级严格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重点是资金使用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公开透明、有无截留挪用、程序是否规范、民主监督措施是否落实、维护项目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同时将监督检查信息纳入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系统。对违反政策规定、操作程序、补贴标准和项目批复等行为所产生新的村级债务和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以及通过非法手段套取、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