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意见】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实施意见(精选文档)

时间:2023-06-08 09:50:09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创新农产品营销方式,有效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农产品开发利用,加快推进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意见】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实施意见(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工信意见】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实施意见(精选文档)



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电子

商务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创新农产品营销方式,有效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农产品开发利用,加快推进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打造重庆市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力实施“互联网+”、“+互联网”战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营、培育重点、逐步推进”原则,发挥电商龙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物流仓储、销售渠道等优势,发展和利用第三方交易平台,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

二、工作目标

(一)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铜梁区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力争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进入全市前列。引进农特产品电商企业入驻电商产业园,一年内引进企业50家,两年内引进企业150家,三年内引进企业300家。

(二)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构建全区农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等“农村特产”网络销售体系,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资料、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村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彻底解决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问题。力争2016年、2017年、2018年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实现1亿元、3亿元、6亿元目标,呈现交易额逐年递增的态势。实现“一网多用、全企入网、城乡互动、双向流通”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三)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建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农村商品物流配送能力和农产品商品化率大幅提高。健全农村青年网络创业机制,多渠道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力争两年内培训电商从业人员2000人次,培训能熟练操作人员1000人次,1年内实现全区电子商务村级网点全覆盖。

三、重点工作

(一)成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整合区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相关资源,组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负责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综合协调和服务指导工作。

(二)成立农村电子商务公司。组建国有企业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农资下乡、惠农便民服务等,负责货源挖掘、组织、包装、仓储物流、电商平台管理、售后服务、电子商务培训、宣传推介等工作。

(三)建成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在小北海度假区规划建设电商经营场所、线下展示体验中心、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农业科技信息中心、农资农机展示中心、培训中心、生活用房等,打造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铜梁区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    

(四)打造“爱在龙乡”电商平台。打造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爱在龙乡”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农事服务(农业技术指导、提供农业气象、农产品价格等信息服务)、便民服务(便民购物、水电气费代缴等)、金融服务(储蓄、信贷、结算、商业保险、融资、投资和金融信息咨询等服务)等功能。

(五)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加强与重庆传媒学院、阿里巴巴商学院、阿里研究院等高校合作,建设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建立各级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引导和培训群众掌握电子商务的各项技能。区委党校、人社局、职教中心、电子商务培训中心等单位要加强电子商务培训,培养一批电子商务专业人才。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协调小组,区委组织部、农委、商务局、科委、金融办、供销联社等单位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区农村电子商务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统筹全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区委组织部负责对全区各级干部的电子商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负责加强对农村电子商务网点建设的指导,不断完善“三进村”工作;负责制定政策鼓励大学生村官和本土优秀人才从事农村电商工作。区农委负责推动电子商务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引导农产品按需种植、定单式生产,推动农业生产向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品牌化、安全化方向发展;负责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负责电子商务企业的引进、入驻和孵化服务;负责协调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区商务局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打造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支持涉农企业开展网上经营,组织农网对接活动,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区科委负责协调做好电商平台相关技术的引进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区金融办负责组织金融机构入驻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或电子商务平台,设立金融便民网点,做好金融便民服务工作;区供销社负责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集和项目资金的监管;区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提供相关税政税收服务工作;区工商分局负责电商企业的登记注册和市场监管工作;区质监局、食药监分局负责电商产品质量保障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假冒伪劣农产品流入电商市场;区农委、工商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等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围绕全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改变服务方式,设立分支机构入驻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或电子商务平台,履行服务职能;区水务局、区经信委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水、电、气、通信等公共服务企业做好与农村电子商务公司合作,开发网络支付系统,实现水费、电费、气费、通信费网上缴费功能,根据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形式适时升级完善通讯设施设备;各镇街负责指导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向适应电商销售模式的方向发展,协助建立辖区内线下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运营镇村电商网点;各相关单位要大力支持农村电商产业发展,特别是要对电商的宣传、营销、运营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大政策扶持

1.出台相关政策大力鼓励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区财政整合资金重点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宣传、营销、电商设施、展示体验馆、电商网点、物流配送等。

2.电子商务村级网点场地统一设在村级服务中心,网点的设计装修由区里统一规划,货架、电脑、办公桌椅等由区里统一配置。

3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建成投用后,前三年免费提供给入驻电商企业使用,支持发展电子商务;三年后根据经营状况出台相应政策。

4.对于销售铜梁农产品的电商企业,将对其物流配送环节给予补助,对经认定的仓储配送中心外发的电商快递,实行首重每单补助2元。

5.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税务部门要积极跟踪指导,做好服务工作。

6.区质监局、食药监局、工商局、农委按照职能职责为铜梁电商产业园销售农产品提供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和产品认证等服务。

7.区金融办按照职能职责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8.提供人才支撑。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大学生村官、本地优秀人才到电商产业园创业经营和到电商网点工作;区委组织部每年对镇村干部及大学生村官开展电子商务知识的培训;区农委每年培训500人以上的电子商务操作技能人才,实现村村有人可操作电商网店。

(四)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网络、报刊、杂志、电视、广播、手机报等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广泛宣传推介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和“爱在龙乡”电子商务平台,加大宣传和普及农村电子商务知识,提高农村电商在广大群众、涉农企业中的普及率和“爱在龙乡”电子商务平台的知名度,促进传统观念的转变,增强互联网意识和品牌意识,培育一批具有铜梁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形成人人参与、全民触网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督促检查

区考核办将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纳入对各镇街、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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