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3)》(国发〔2014〕2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方案】五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五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国发〔2014〕2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的通知》(皖政〔2015〕88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办〔2016〕5号)精神,构建全县社会信用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县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区域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支撑,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整合资源,齐抓共建,构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信用五河”建设,为加快建设水韵独具最美皖北水乡,争当蚌埠市全面冲刺全省第一方阵排头兵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统筹协调,制定规划,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培育和监管市场,营造信用道德文化氛围,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按照"特许经营、市场运作"的要求,鼓励和支持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搞好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和信用产品的开发、使用,实现社会信用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
(二)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明确关键环节和领域,实施试点、示范引导,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政府、企业、个人信用体系建设。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把制度建设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加强信用制度和信息标准制定,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服务体系发展,依法开展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使用及相关工作,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依法强化信用监管,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责任,激励守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
(四)强化应用,以用促建。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大力推广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倡导综合信用承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奖惩联动机制,大力宣传弘扬诚信典型,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在信用产品应用中促进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三、工作目标
到2017年,基本建立起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框架与运行机制。到2020年,社会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机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基本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作用有效发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司法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度提高,经济和社会秩序显著好转。
四、重点任务
(一)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干部选拔任用和申请政府资金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加大力度开展政府关联类失信行为整治工作,率先解决政府自身失信行为。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加强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
(二)推进商务诚信建设。推进生产、流通、金融、税务、价格、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中介服务等领域诚信建设,整合各部门信用信息数据资源,建立部门之间互通互联、资源共享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推动建立诚信建设大平台;建立对各种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有效打击金融欺诈、偷税漏税、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和过期商品等失信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建立社会组织、自然人诚信建设,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实现全县范围内自然人信用记录全覆盖。推进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信用建设,建立药品研发、生产和流通企业信用档案,开展人口和计生信息共享工作。推进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在救灾、救助、养老、社会保险、慈善、彩票等方面,建立全面的诚信制度。推进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落实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加快推进教育、科研、文化、体育、旅游和知识产权等领域信用建设。推进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信用建设,加强环境信息数据的采集和整理,建立完善的环境行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互联网应用及服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涵盖互联网上网企业、个人网络信用档案,推动建立网络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
(四)推进司法诚信建设。加强法院、检察、公安和司法等公信建设。依照司法公开原则,实行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保证司法公正、公平。人民法院要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高生效文书法律执行率。检察机关要创新检务公开的手段和途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公安等机关要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等信息。司法行政系统要规范和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五、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进社会联合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五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委、县人行等单位和14个乡镇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委、县人行和县公安局,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适时编制五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将信用建设规划纳入“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二)加快建设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将全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纳入五河县“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由县公安局统一建设、管理和使用。全面整合全县各行业各部门在社会事务管理中产生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实现县级各部门间信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共享。
(三)建立“激励诚信、惩戒失信”工作机制。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建立“红黑榜”、“黑名单”发布制度,依据职能依法发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等。加大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按规定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给予褒扬。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对失信企业和个人就其失信程度,采取媒体曝光、降低信用等级、减少信授信额度、限制市场准入、行政处罚等措施硬性惩戒,使“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理念深入人心。
(四)加强信用服务市场培育。推动各级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就业服务等行政管理中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防范信用风险。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专业信用服务机构,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和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加强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工作。
(五)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组织编制制作信用知识读本、资料光盘,普及信用文化。重点以每年开展的“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等载体,宣传诚信守信典型、揭露作假失信行为。
六、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开展诚信建设工作,是我县打造“诚信五河”和创建全省文明县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履行牵头抓总的责任,县社会信用体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相互配合、各负其责,推进信用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力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成效。
(二)明确职责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推进诚信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同时细化2016年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工作实效。
(三)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安排信用建设专项经费,用于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需要,包括诚信宣传教育、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信用数据库日常维护、信用市场培育、信用课题研究等。各乡镇根据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做好经费保障。
(四)强化人员保障。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人员力量保障,配备专职人员,保障信用建设工作力量。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络员,落实工作责任。
(五)健全考核机制。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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