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五河县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为深入推进文明县城创建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意见】五河县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五河县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五河县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深入推进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加快我县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改善老旧居住小区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城市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蚌政办〔2016〕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全省文明城市为引领,以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治理小区环境“脏、乱、差”,完善小区功能为重点,逐步改善小区环境质量,为广大居民营造优美、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全县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列入老旧居住小区改造计划的是南苑小区及周边、人武小区、梅苑小区、青年南路小区、青年北路小区。2016年将首批改造南苑小区及周边(建筑面积约3.84万平方米)。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整治与管理相结合原则。在完善硬件配套设施的同时,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做到整治改造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推进一个。
(二)坚持居民参与原则。在整治改造和后期物业管理中,突出居民共同参与,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明确居民自主投入主体意识和责任,明确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三)坚持属地为主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城关镇政府为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推进主体,切实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群众的组织、宣传、发动,环境的维护、营造、建设等工作,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坚持改善优先原则。以改善基础设施、房屋整治、完善公共设施为重点,有条件的老旧居住小区改造实施节能和适老化提升。
四、整治改造内容
针对我县老旧居住小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整治改造内容如下:
(一)小区面貌改观工程。
1. 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法建设;
2. 清理楼道乱堆杂物及各类小广告;
3. 整治“脏、乱、差”,取消垃圾道,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
(二)房屋修缮工程。
维修屋面防水,对房屋外墙及楼道墙面进行维修和粉饰,对破损的屋檐、台阶、楼梯扶手、散水坡和雨搭进行修缮。
(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1. 住宅与商业混用的下水管线重新分设;
2. 清淘、维修下水管线和化粪池,按照需要和有关要求进行增设;
3. 更新或新建老化严重的供电线路,各类弱电及有线电视、供水和供气管线;
4. 修复和安装楼道灯、庭院路灯;
5. 修复小区内的破损道路、硬覆盖和围栏、大门等。
(四)居住环境改善工程。
1. 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完善小区绿化设施;
2. 治理小区环境污染和扰民现象;
3. 有条件的小区,可合理增设休闲座椅,安装健身器材,建设小区游园;
4. 整治改造小区周边街、巷环境。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拟定计划阶段(2016年1月至3月)。城关镇按照市县政府统一下达的工作任务,将落实改造工程的具体老旧居住小区,统一上报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审核后,申请县发改委批准立项。
(二)规划设计、建立业主自治组织和征求意见阶段(2016年4月至5月)。县住建局对改造项目进行规划设计,所在社区居委会牵头,成立业主自治组织,对改造后的小区物业管理进行招投标,将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征求业主意见。
(三)确定方案、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6月至9月)。县住建局负责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城关镇政府及所在社区居委会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与社区、业主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四)竣工验收、总结评比阶段(2016年10月至11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后,实行二级验收制度。城关镇政府负责组织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进行初验,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验。
六、资金筹集和管理
(一)资金筹集。整治改造费用坚持“政府投入、社会资助、受益业主合理出资”的原则,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由县财政局提出资金筹集和使用方案。
(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由县财政局负责对小区改造预算进行审核把关,最大限度节省开支。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由县审计局、财政局进行全程监督,对违规使用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专款专用。
七、强化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五河县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
(二)明确责任。城关镇负责老旧小区的调查摸底,填报整治改造计划,组织居民讨论整治改造方案,协调各类矛盾纠纷,组织改造工程竣工的初验,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管理等。
县发改委负责对需要的项目进行立项批复,制定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后期管理收费办法。
县财政局负责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县经信委负责统筹杆线、线路迁移、改造。
县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审计,安排项目跟踪审计。
县住建局负责做好新增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负责对小区周边的街、巷、路灯、道路等环境设施进行整治改造。
县环保局负责项目环评。对住宅区餐饮、娱乐场所和工业生产等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及扰民现象进行整治。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拆除违章搭建工作。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供电、电信、联通、移动、有线电视等部门负责统筹杆线、线路迁移改建。供水燃气负责组织实施供水、燃气、线路改造工作。
八、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密切配合。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是惠及民生的好事,各部门要协力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体现公平,阳光操作。相关部门要做好评估规划,充分利用有限资金,确保改造任务的完成。要做到改造前、改造中和改造后均留有影像资料、绘制图纸,并标清各项数据,要有监理人员签字验收。涉及到居民的改造项目,要有居民签字认可,共用部位应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签字认可。所有资料均应在工程竣工后统一交县住建局城建档案馆存档备案。
(三)规范程序,严把质量。改造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程序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县住建局留取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交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向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的,保证金予以扣留。
(四)建管并重,重在管理。城关镇各社区要借鉴成功经验,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针对不同的小区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能够市场化运作的,要聘请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对确实存在资金困难的住宅小区要充分发挥业主自治组织的作用,并将小区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实施统一管理。
(五)宣传动员,全民参与。城关镇各社区居委会要深入小区,深入住户,做好居民思想工作,积极争取居民的参与、支持和理解,引导广大居民树立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和爱护城市意识,突出业主的主人翁责任感,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加改造和管理,共建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