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管网格化全覆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责任,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互相监督的格局,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大足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全覆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环境监管网格化全覆盖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责任,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互相监督的格局,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3号)和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有关事宜的函》(渝环发﹝2015﹞259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区环境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进一步明确各有关单位在环境监管中的责任,做到定区域、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全面覆盖,突出重点,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建立建全工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环境监管工作合力,做到环境监管责任落实,履职到位。
二、工作原则
(一)条块结合,块为主体
在覆盖辖区内所有监管对象和覆盖环境监管所有工作职责基础上,以块为主体,建立环境监管的区域协调机制和内部协调机制,实现区环保局、双桥经开区环保局与各镇街的无缝对接,切实推进污染源监督管理、责任下沉,确保履职到位。
(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将网格内的环境监管工作具体化,分别明确区领导、网格责任领导、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等四级责任主体,实行逐级负责制。
(三)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在区级网格化全面监管基础上突出重点,逐步推进重点镇、街道以及工业园区建立和强化环保管理机构,并配备与网格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和办公条件。
(四)属地管理,提高效率
各级责任主体对本区辖区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全面负责辖区范围内企业和环境违法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公开公正,规范透明
向社会公开环境监管网格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扩大镇、街(社区)环保义务监督员队伍,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升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网格划分
将全区划分为四个网格层级,分别是区级、部门级、镇街级和村社级,具体划分情况见附件。
(二)企业分类
一类监管企业
1.国控、市控以及区控重点企业;
2.重金属行业;
3.涉及Ⅰ、Ⅱ、Ⅲ类放射源的企业。
二类监管企业
除一类监管企业以外的工业企业及畜禽养殖业、服务业。
(三)网格责任
一级网格(区级):对全部网格负总责,指导、检查、督促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对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及重大信访案件要亲自安排部署,对无故不落实网格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二级网格(部门级):负责组织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带领所属网格环境执法人员落实环境监察制度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网格内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开展。
三级网格(镇街级):按规定落实各项环境监察制度,协助区环保局及双桥经开区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完成现场环境监察频次、落实现场环境监察内容、做好现场环境监察记录、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及时调查处理信访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处等工作。
四级网格(村社级):宣传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环保知识,增强村民的环保意识,形成人人讲环保的良好习惯。协助区环保局、经开区环保局及镇、街完成相关环保工作。
(四)基层网格工作要求
基层网格指部门级和镇街级网格。
1.开展日常巡查。各基层网格执法人员,对于网格内的一类重点监管企业,应做到每月巡查1次以上;对于网格内其他排污企业,原则上应做到每季巡查1次以上;对于有违法排污情况或信访投诉的企业,视情况加密检查频次。
2.及时响应和应急处置。各基层网格执法人员,接到管辖网格内的环境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工作日原则上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调查,非工作日或夜间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调查;管辖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执法人员应按照指令要求,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事故情况。
3.掌握辖区污染底数。各基层网格执法人员,应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排摸各类排污企业的分布情况,包括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污费征收情况,清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等。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区环保局、经开区环保局及各镇街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案。各级网格主要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网格实际,做好检查和监管,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要经常检查责任网格内重点单位的环保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及日常监管,要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台账、改正措施落实。对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网格责任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人员没有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导致污染事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责。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加强监管
各网格责任单位在日常监管中,要根据所对应的网格,细化工作,在对所属范围内的企业定期、不间断巡查的同时,要突出网格特点和重点,切实加强监管。
(四)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
各网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进一步宣传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增强全社会关注环保的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要认真查处,对查实的环境问题要及时上报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