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市委办《转发〈市直工委关于2016年市直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市办明电〔2016〕35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兴宁市安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
行风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市委办《转发〈市直工委关于2016年市直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市办明电〔2016〕35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及兴宁市委、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解决机关及党员干部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为导向,坚持评建结合、查改并重,依靠群众、科学评议,将自查自纠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相结合,内部通报与适度公开相结合,积极创新行评方式方法,采取内部自评、群众直评等方式方法,全面掌握并注重解决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推动全局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取得政风行风建设新成效,为加快我市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和建设“三园一区一基地”提供优良的作风保证。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何群标(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淦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永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练伟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运环(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远中、周小珠、朱新林、曾 浩、刘启辉、潘绍新、刘绍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练伟强同志担任,成员由李远中、朱新林、宋志宏、曾建文等同志组成。
三、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对象是局机关各股、室、队、中心。
四、评议的时间、内容
(一)时间
2016年安监局行评工作从8月份开始,12月20日前结束。
(二)评议内容
1.落实中央、省、梅州市和兴宁市关于改进作风的要求,主动配合开展评议,制订改进作风措施并认真抓落实,推进本单位作风建设情况。
2.集中梳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作风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的情况。
3.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在窗口办事中提出的诉求,配合开展办事群众手机短信测评工作的情况。
4.治理庸政、懒政、怠政情况,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中梗阻的情况。
5.规范内部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的情况。
6.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情况。
7.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的情况。
五、评议方法及步骤
(一)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量化测评(百分制)和等次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自评占20%、手机短信测评占80%和扣除明查暗访曝光扣分(被市纪委暗访发现的,相应在其得分中扣2分/次;被梅州以上纪检监察部门暗访曝光的部门直接列为“不满意部门”),确定评议分数。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满意”,60-79分为“基本满意”,60分以下为“不满意”。对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等次的,将对部门及其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和问责。
(二)评议步骤
1.开展动员部署。结合本局实际,及时进行动员部署,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时间、对象范围、评议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制定印发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2.开展自查自评。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安全监管系统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集中梳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企信通网络平台发送手机短信、局网站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局机关各股室、队、中心进行办事群众满意度手机测评。同时,为广泛征集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意见建议,查找不足问题,特设立举报电话和网上征集意见建议邮箱,发动社会各界提供意见建议(举报电话:3331692,邮箱地址:xnajj@163.com)。各股室、队、中心要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评,按“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从一开始就改起来。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集的群众意见及时反馈,帮助各部门深入查找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3.开展评议整改。局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内部自评。针对各股、室、队、中心自查自纠情况和组织对各局机关各部门进行评议的情况,结合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立整改目标,狠抓整改落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积极回应,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可以短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抓紧整改;有些问题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进行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局机关各股、室、队、中心要深刻理解和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行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态任务来抓,将行评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转变作风,统筹安排,确保行评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加强宣传。通过局网站、新闻媒体等各种有效载体,广泛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认真总结和宣传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积极主动向市直机关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与有关信息。
(三)强化问责。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政风行风建设不重视,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且长期得不到纠正、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凡是被上级部门明查暗访发现及曝光的或评定结果为“不满意”等次的部门,对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部门主要负责人当年度不得评优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