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车使用效率,控制公务用车成本,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局机关如需工作用车应预先报办公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制度】平远县水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县水务局公务
用车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车使用效率,控制公务用车成本,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一、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局机关如需工作用车应预先报办公室,说明需用车的时间、地点和事由,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人)统一安排车辆,任何人不得擅自用车。
二、车辆使用由办公室按先急后缓和车辆使用情况统筹安排,需用车人员要服从调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三、驾驶员应当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确保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应当查明原因,及时报告办公室并登记后送指定地点修理。车辆需大修或检修、更换部件经办公室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并由办公室负责监管,凡一次维修在5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同意后送修;500元至2000元内的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后送修;超过2000元的报局长同意后送修。如非特殊情况下私自在非定点维理的不报销修理费用。
四、车辆使用的一切费用(油料、修理、路桥、保险、洗车美容等)由财会人员设明细帐记录,以备成本核算及检查监督,财会人员将每辆车费用支出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
五、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确保大院内交通畅通。
六、驾驶员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和考核,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交通法规和车辆操作规程及单位管理制度;按照认真、细致、勤奋的要求,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服从车辆调度;驾驶员的安全运行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发生较大交通责任事故或者发现酒后驾车的,按交警部门的裁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车辆用油实行IC油卡定点加油管理,一车一卡并设定车牌号,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好油卡,由办公室会同计财股负责车辆用油充值。每月15日驾驶员将行车里程数字报告局办公室统计,核实油料消耗量并由驾驶员签名确认,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审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审定后报分管计财领导审批。
八、节假日因公需要出车,驾驶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
九、驾驶员每月里程补贴和加班费,于次月6日前结报一次,逾期不结报的,视作自动放弃。
十、驾驶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在局小车班待命。因事需离开,需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去向,以方便联系。
十一、水利水电发展管理中心、碧海水电营运有限公司和建设管理中心车辆按照管理权属参照执行。
十二、对不执行本规定,私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的,责任人要按规定予以赔偿。
十三、本规定自制订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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