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意见】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意见

时间:2023-06-09 12:10:08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阳府发〔2011〕2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生活实践和与疾病作斗争中逐步形成的医学科学,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意见】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卫生意见】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

的实施意见


云阳府发〔20112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生活实践和与疾病作斗争中逐步形成的医学科学,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我县中医药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先后成功创建“重庆市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0124号)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发展目标

2015年,建立与“健康云阳”相适应的功能完善、特色明显、方便有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形成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服务的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得到巩固和深化,逐步建成三峡库区中医药服务高地,使我县中医药事业总体水平跻身全市前列。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中西医并重、中医中药并重、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弘扬中医药文化,推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一)科学规划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将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县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布局中医医疗资源,科学确定功能定位,构建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县级综合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为枢纽,村卫生室、中医诊所为网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二)加快县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支持库区中医院建设项目,用好中央资金和三峡工程后期扶持资金,按国家《中医医院建设标准》,2013年完成县中医院北部新区迁建任务,2014年投入使用。积极开展三级甲等中医院创建工作,2015年县中医院创建成为全国示范中医院。

(三)加强县人民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

进一步加强县人民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重点加强中医科、中医病房和康复医学科建设。进一步推进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全部达到建设标准,有条件的单位设置独立的中医药服务区。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三、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

(一)加强中医药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

积极争取并实施国家和市级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着力提升学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到 2015年,县中医院至少建成1个国家或市级重点专科(专病)、新建2个市级特色专科(专病)。

(二)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防治重大疾病和多发传染病,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中医院在2015年前建成“治未病”中心,并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用中医药开展预防保健服务工作。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药预防保健机构。鼓励重庆三峡云海药业、重庆旭达药业等企业开发中医药保健产品,开展药浴、药膳、保健按摩等传统养生保健服务项目,打造中医药特色文化街。

(三)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制定并实施促进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将县中医院列入全市重点筹建的5个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建设单位。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人员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人熟练掌握不少于10项、村卫生室至少有1人掌握不少于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四、培养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

(一)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

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采取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方式,造就中医药高级人才。到2015年,县中医院至少引进5名硕士研究生,至少有5名正高职称的医师,至少与2所中医药院校建立指导协作关系。积极选送中医药人员参加国家“师带徒”培训,启动县内名中医“师带徒”工作,加快培育一批理论功底深厚、临床和学科能力较强的学科带头人,培养1-2名在全市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中医药领军人才。定期开展“云阳县名中医”评选工作,推荐评选1-2名“重庆市名中医”,扩大中医专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参加住院中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和执业中药师培训。在职中医药人员必须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开展乡村医生培训,必须将中医药知识列为重要内容。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中医药高等院校毕业生和中医执业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壮大和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

五、做好中医药技术继承与创新

(一)做好中医药理论与技术传承

组织开展全县近代中医学术思想、技术方法、诊疗经验研究和医案整理工作。在县中医院新院设立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工作室,系统研究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积极研究传统中药制药技术和经验,挖掘整理民间医药知识和独特技术。县医学会成立中医药学专委会,定期开展学术交流。

(二)支持中药制剂的研究与利用

鼓励将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医验方开发为中药制剂。支持医疗机构制剂室加工配置中药制剂,到2015年,县中医院的中药院内制剂不少于15种。

六、大力发展中药产业

(一)充分保护中药资源

开展全县中药资源普查,加快中药资源检测和信息网络建设,加强中药资源特别是道地中药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加大药用野生植物资源和珍稀濒危品种保护力度。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自采、自种、自用道地中药材。

(二)支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

“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为契机,建立一批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规范化、产业化种植基地,提升中药材种植业水平和中药材质量。重点支持天麻、佛手、枳壳、淫阳藿、金银花等优势特色药材的规范化、规模化种植。

(三)培育壮大中药产业

支持重庆三峡云海药业、重庆旭达药业技改扩能,建成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产品优势明显、能推动全县中药产业快速发展的中药生产企业。到2015年,我县生产的市级以上知名中药品牌不少于5个。

七、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一)保护和壮大中医药文化资源

积极搜集整理我县中医药文化资源,将云阳县中医院“中医药文化陈列室”改造升级为“云阳县中医药文化馆”,县中医院新院的装修装饰必须具有中医药文化特色,力争把县中医院建设成为国家中医药文化示范单位。以县中医院和重庆三峡云海药业为依托,打造中医药文化特色街,集保健、购药、休闲、旅游为一体,展现中医药文化特色。

(二)大力宣传中医药文化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继续深入开展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科普宣传活动。采取歌舞、方言剧、小品、相声、宣传册子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中医药文化和科普知识,扩大中医药文化影响力。

(三)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工作

充分发挥我县中医药传统优势和中药资源、产业优势,加大与医学院校、大型医院、知名企业的交流合作,通过举办中医药特色产品展销会,兴办中医药经营和服务实体等,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中药生产能力。

八、创造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条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

成立县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快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制定并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医药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优化中医药发展政策环境,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落到实处。

(二)完善中医药投入倾斜政策

县财政对中医药事业费实行单列预算并逐年增长,并不得低于全县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建立并落实对县中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补助政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县财政要设立发展中医药专项资金,每年不低于50万元,重点支持中医药重点学科和专科建设、人才培养、中医科研以及农村中医药工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支持中医药事业。

(三)优化中医药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继续扩大中医药在医保中的报销范围,在现有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目录基础上,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医特色诊疗项目、中药品种、中药免煎颗粒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鼓励患者就诊中医,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治疗和门诊慢病治疗起付标准降低一个等次。

(四)多策并举发展中医药

将公立中医药机构基本建设和其他重点项目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积极研究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价格政策,结合我县医疗保障水平,在制定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时,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县编委、县人力社保局要支持中医药人才培养与引进,落实高级人才引进不受编制、岗位设置职数限制的规定。科技部门要加大对中医药科技工作支持力度,扶持中医药科技发展。其它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应职能职责为中医药发展提供全力支持。

(五)建立多元化办医格局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名中医坐堂医诊所,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加强区域合作,加大开放力度,支持和鼓励国内名牌中医药大学来云举办非直属附属医院和中医药研究机构。

(六)加强中医药行业管理

县卫生局、县食药监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中医药行政管理体系,强化中医药工作全行业管理,规范中医药服务秩序,加强中医药机构、人员、技术和设备等要素准入管理,提高中医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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