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7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市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
方式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7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部署要求,立足阳江的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为重点,着力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休闲农业、设施农业、品牌农业、生态农业,推动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建成阳江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农业转变发展方式取得积极进展。
——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实现249亿元。
——农业产业化水平显著提高,全市各类农业龙头企业超过120家。
——农业生产条件有效改善,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全市粮食产能稳定在76万吨以上。
——农业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15万千瓦,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2.3%。
——科技创新驱动取得明显成效,农林牧渔业主要优良品种覆盖率90%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0.5%。
——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20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430元,年均增长8%以上。
——农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药和化肥的施用量实现零增长,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1.08%以上,森林蓄积量达3499.46万立方米。
到2030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展,建成具有阳江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农产品优质安全,农业资源利用高效,产地生态环境良好,产业发展有机融合,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粮油综合产能
1. 大力提升粮油产能。实施“稳定面积、优化结构、主攻单产、稳定总产”的粮食安全战略,以“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为着力点,筑牢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优化粮油生产布局,积极推广优质高产、节本增效、绿色安全的增产模式,提升优质粮油产能,重点建设阳春市20万亩、阳东区10万亩、阳西县10万亩为主的规模化优质粮产业基地,打造高效的漠阳江流域和沿海优质稻米产业带及优质油料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冬季农业,扩大甜玉米、马铃薯和优质番薯等高效粮食作物面积。到2020年,粮食、油料产量稳定在76万吨、6万吨以上。确保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 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加快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按时完成省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 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永久基本农田162.16万亩,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信息共享。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升耕地质量。〔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
4. 优先发展特色农业。加快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产出高效的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壮大优质稻、蔬菜、水果、南药、园艺、商品林和水产、畜牧养殖等特色主导产业群。大力发展园艺产业、南亚热带蔬果等效益特色农业,积极扶持优质蔬菜、水果等园艺产业生产基地建设,做强做优荔枝、龙眼、香蕉、马水桔、蔬菜、西瓜、北运椒、花卉、南药、蚕桑等特色优势产品,适度引进种植澳洲坚果、油茶、板栗、茶叶等山地优势经济作物,促进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全市特色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300万亩。加强林业产业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和特色经济林,加快发展林下种植业、养殖业、采集业和森林旅游业,扩大林下中药材产业规模,逐步推进GAP标准化种植,做强做精南药产业,丰富林产品供给。规范、改造和提升传统畜禽养殖业,加速培育一批设施完备、技术先进、质量安全、环境友好的现代化养殖场,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养殖,严格控制分散、粗放型养殖,加快发展牛、羊草食畜牧业,促进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发展。大力发展深海、远洋捕捞,适度发展中深海水产养殖业,打造广东重要海洋产业基地。支持各地发展有市场、有潜力、有效益、有特色的地方重点产业和产品。(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
(三)创新农业经营方式
5.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强做优农业龙头企业,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积极扶持发展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参股、收购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提升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加大农民合作社的培育力度,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鼓励组建农民合作联合社,发挥供销社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大力发展家庭农场,扶持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创建活动,培育一批省、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实现有效对接和深度融合,鼓励农民通过合作与联合的方式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到2020年,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到1500家,家庭农场1600家,实现贫困村合作社全覆盖。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承担国家项目,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用地政策。县(市、区)政府要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配套服务设施,并按规定减免税费。〔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地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基础上,引导农户依法有偿有序流转承包地。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完善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互换并地,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支持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慎重稳妥开展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完善集体林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规范林地林木承包经营与流转。继续推进农垦国有土地确权发证。(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阳江农垦局)
7. 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鼓励龙头企业向前延伸建设标准化原料基地,向后延伸建设物流配送和市场营销体系,引导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贷款担保、农业保险资助等服务,完善和推广产业联盟模式,带动农民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村企互动的产销对接模式,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方式,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之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以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为手段,扶持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鼓励整镇、整县域标准化示范创建,到2020年建成国家、省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29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
8.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园区。按照“政府搭台、多元投入、市场运作、产业兴区(园)”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引导和推动产业集中入园、企业集聚入区。鼓励县(市、区)政府重点扶持示范区(园)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示范区(园)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条件;支持、鼓励全市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大力推进以现代高效农业、加工农业、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物流等为核心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大示范区(园)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工商资本参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建设,鼓励以园招商、引商建园。支持有条件的示范区(园)配套建设农产品加工、物流设施,提高区(园)农业产业化层次和水平。重点推进阳东区国家、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其集群集聚效应。加快建设禽畜健康养殖标准园、水产养殖标准园、园艺作物标准园、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等各类农业产业园区。2016-2020年每年争创2-3个有一定规模的现代农业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 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以农业园区与龙头企业为依托,鼓励大型农业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发展精深加工、循环加工,打造特色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大力开展产地初加工,提高商品化率和入市品级,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建设先进实用的初加工设施,力争南药、蚕桑和果蔬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有新突破。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加快形成产地初加工与精深加工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到2020年,培育粮食、蔬菜、水果、畜牧、林下产业、水产等6类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
10. 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依托阳江特色优势产业资源,以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观光农业,推动生产要素跨界配置,按照“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园区、体系化物流配送市场营销网络”产业融合思路,重点在阳东区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实施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试点,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能够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经营主体,鼓励打造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重点支持粮食、肉类、果蔬、蚕桑、中药材等主产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让农民从农产品加工中分享加工增值收益。加强特色产业文化和旅游产品展示展销平台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充分挖掘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现代农业多种功能,结合特色农业、生态农业、都市农业、园区农业、创意农业、设施农业、森林生态旅游、滨海港湾休闲渔业等新业态,打造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专业村、示范休闲农庄(农家)、农业主题公园、森林之家,扶持建设一批贫困地区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培育一批有影响的休闲农业知名品牌,打造阳东东平、阳西儒洞、阳春春湾、江城双捷等一批休闲农业示范镇,创建省级休闲农业示范镇,建设一批省级休闲农业旅游示范点。到2020年,全面创建省级休闲农业示范镇6个,示范点20个。(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旅游外侨局、市财政局)
(四)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
11. 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重点推进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等工程建设,构建农村防洪涝、农田水利、农村供水三大保障体系;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完善基础设施管护机制,进一步提高耕地持续增产能力。(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
12. 突出发展设施农业。扎实推进农林牧渔设施化发展,着力提升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大力培育设施农业经营主体,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施农业,加快园艺、养殖生产机械化,打造一批上规模、上档次、效益高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示范基地,示范应用自动化、智能化、机械化设备及物联网技术,推进设施高效蔬菜、优质水果、食用菌、中药材、花卉、工厂化育苗等设施建设,引导和扶持设施农业由简易塑料大棚、温室,向现代化大型温室和植物工厂发展,发展智能农业。大力发展设施畜禽规模养殖,鼓励配套建设供料供水、环境控制、粪污处理、疫病防治和生产监控等机械化自动化设施设备,着力提升畜禽养殖设施化装备水平。推进设施化林果业,重点发展喷微灌设施、果园耕作设备、水肥一体化等设施设备。(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
13. 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发展农业农村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减排、生产急需的各类农业机械设施装备研发推广,突出农业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支持开展农机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加强粮食烘干、仓储设施、节水灌溉等设施建设。突出主要作物和关键环节,坚持农机农艺融合,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工程。鼓励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实施农机深松整地项目。鼓励跨区域作业服务,不断提高机械使用效率。到2020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达到72.3%,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50.7%,全市农机总动力115万千瓦时。加快林业机械应用,提高林木育苗、种植、抚育、采伐加工和病虫害防治等机械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发展改革局)
14. 推进渔业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加大现代渔港和避风塘建设力度,推进沿海渔船避风塘升级改造。加快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建立深远海拖网作业现代捕捞船队,促进深海、远洋捕捞业发展。加快发展设施渔业,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15. 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业发展。建立健全我市农产品流通体系,重点健全区域农产品流通网络、农产品零售市场网络和公益性农产品市场,推进农业部定点市场和其他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加快农产品产地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包装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发展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积极推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建设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形成若干重要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支持龙头企业在省内外设立产品展示和直销窗口,促进产销衔接,鼓励企业“走出去”。加快推进流通主体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农社对接等直供直销模式。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支持有条件的农业大型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扩大农产品网上销售规模。扎实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加快农村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融合发展,支持快递企业加强与农业、供销、商贸企业合作,积极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构建农产品快递网络,鼓励物流企业在乡村设立服务网点,不断提高农村网店物流配送效率。积极引导“大数据”和“互联网+”与农业渗透融合,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线上农产品交易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
16. 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引进高层次农业人才,打造高素质科技创新队伍。进一步深化我市15家以上农业企业及科研推广机构与省农科院、华农大以及地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强农业生产、科研、推广领域的协作,建立水稻、果蔬、南药、禽畜、海洋养殖等五个具有阳江特色或优势的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示范基地。支持科研事业单位、龙头企业、合作社(协会)创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和科研创新团队,鼓励原始创新、引进再创新、集成创新,加快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农业节水、疫病防控、防灾减灾等领域科技创新。结合推进优势产区建设,示范推广水稻、蔬菜、水果、禽畜、水产、茶叶等主导优良品种和秸秆还田、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等节肥、节水、节药农业适用新技术。每县(市、区)要建设2-3个示范效果好、带动能力强的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力争建设1个市级以上良种良法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
17. 加快发展现代种业。科学制定现代种业发展规划。以市农林牧渔业科研单位、阳东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等建立国家级、省级新品种引进、繁育、审定示范场,加强种业基础性研究,积极推进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科研机构,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加快良种引进、示范和推广,到2020年,农林牧渔业优良品种基本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
18. 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健全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综合执法等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县级农业部门指导基层农技推广的职能,持续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建立以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为主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科研教育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模式。支持供销、邮政系统、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创办物资、技术、信息、管理等农业综合服务超市,为农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快农业适用新技术推广,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绿色防控技术,农机农艺融合、蓄水节水与耕作技术融合、现代气象与农业技术融合等先进技术的组装集成、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
19. 培育壮大新型农民队伍。实施农村青年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鼓励有技能、资金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和高等院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加快建立农民职业教育制度,重点开展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农民以及村级动物防疫员、植保员、农机手、科技推广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的农业专业技术培训;种养业能手、农业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农民合作社组织创办人等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培养造就一大批有文化、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专业技能、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领头人。2016-2020年,全市每年新型农民培训不少于0.3万人次。(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20. 推进智慧农业建设。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大力发展数字农业、精准农业、智能农业,强化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加快涉农信息进村入户,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县、示范镇、示范企业建设,构建覆盖农业全产业链信息服务体系。推进农作物种植、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食用农产品销售等领域的物联网应用示范,实现田间生产到餐桌消费的全程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加强粮食储运监管领域物联网建设。加强农业大数据建设,整合涉农部门的信息资源,加快建设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促进信息技术在农业灾害预警预报、执法监管、产权交易等方面的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气象局)
(五)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21. 大力发展种养生态农业。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种养结合、种地养地结合、林下立体经营等生态循环农业,重点推广双季稻-绿肥、双季稻-北运菜(马铃薯)、蔬菜(西瓜)-晚稻-北运菜(马铃薯)、养殖-沼气-种植、林菌共育、林药共生等生态种养模式。修复农业生态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建设美好清洁田园。开展渔业资源调查,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加强海洋牧场建设,发展现代渔业和远洋渔业。加快农田灌溉渠系配套建设,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制定优势农作物节水节肥技术规范,积极推广抗旱节水品种和推广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和深耕深松等节水技术,提高农业节本减耗水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水务局)
22. 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2018年12月前建立基于GIS的农产品产地环境信息系统,力争到2020年建立完善全面的农产品产地环境评价体系。严格控制城市和工业“三废”污染源,推进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修复。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坚持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减少农业内源性污染;扩大种养业面源污染治理规模,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废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严格执行畜禽限养区、禁养区规定,防止造成新污染。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到2020年,化肥、农药施用增量为零,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环境保护局)
23. 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规模化养殖场和农林产品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推广生态养殖、循环水养殖、沼液沼气生产、农家肥积造等技术,实施秸秆还田、畜禽粪肥还田,提倡使用有机肥、种植绿肥。加快可降解农膜推广应用,引导使用加厚或可降解农膜,支持企业回收废旧农膜,开展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开展区域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加快推进阳春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支持利用废旧木料和木材采伐、加工剩余物生产人造板、生物质能源,提高木材综合与循环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质监局)
(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4. 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强农药使用管理,规范农民用药行为,实行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实现农药减量控害,到2020年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基本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接轨。坚持化肥减量提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普及使用高效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依法打击使用危害农产品质量、土壤和环境安全的垃圾、污泥、工业废弃物等制作肥料的行为。加强兽(鱼)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监管,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供销社)
25. 全面推进标准化品牌化生产。健全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推进“菜篮子”生产基地、园艺作物标准园、省重点生猪、家禽养殖场和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加工基地标准化生产。实施品牌战略,加快农业“三品一标一名牌”产品的培育和传统特色品牌的改造开发,发挥优势品牌做大产业,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重点打造和提升阳春春砂仁、阳春马水桔、阳东双肩玉荷包荔枝、阳江黄鬃鹅、阳江豆豉等具有全省影响力的传统农业品牌,培育阳春八甲唛菜、大八益智、溪头五彩薯等知名产业品牌,带动我市农业从量的增加到质的提升。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实施产品定量包装、标识标志、商品条码等标准化。鼓励引导各类农产品市场主体积极培育和创建中国驰名商标、国家级和省级质量奖和广东省名牌产品,打造培育一批知名区域品牌。力争每年新增5个广东省名牌农产品、新增5个农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到2020年,全市农业标准化基地总数达35个,“三品一标”总数达80个,省级农业类名牌达65个。(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6.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准出准入衔接机制,构建覆盖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藏和运输各环节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到2020年全市实现主要农产品追溯管理全覆盖。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持续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瘦肉精”、生鲜乳、生猪屠宰、水产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动物防疫工作,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管理相对人的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队伍建设,稳定增加经费支持,加强县、充实镇、覆盖村,实现监管无缝隙、无盲区。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监管信息互通制度,提高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到2020年,全市建立完善“市-县-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溯源、风险评估和农业综合执法体系。产地种植业产品、禽畜产品和水产品检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7%、100%、96%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
27. 加强农业招商引资,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立足我市资源优势,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农畜产品深加工和南药、花卉等高效特色农业种植以及冷链物流市场建设、休闲观光农业项目,广泛开展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力争在农产品深加工、物流和数量、质量、规模等各方面有新突破。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推介阳江品牌,打造各产业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深化阳江与珠三角及其他地区的农业经贸往来与务实合作,使阳江优质特色农产品走向更广阔的市场。围绕优质果蔬、水产品等具有出口优势的产业,培育一批出口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扩大农产品对外出口。(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28. 完善农业政策支持保护体系。根据农业转方式的重点目标任务,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继续增加财政投入,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安排专项资金,强化预算执行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改进扶持方式,对部分公益性项目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方式扶持,加大生产经营性项目贷款贴息、担保、保险和风险补偿比例。强化重大载体支撑作用,编制实施重点专项规划,合理布局重大项目工程,支持开展种养循环农业示范、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建设、休闲农业推进、农业品牌培育、农业电子商务建设等项目,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信息进村入户、中低产田改造、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等工程,推进农业巨灾保险补贴试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质监局)
29. 创新农业农村投融资体系。坚持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健全政策支持、公平准入和差异化监管制度,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农业“政银保”新型融资平台,积极推动农业“政银保”扩容增效。创新财政支农手段,健全金融支农机制,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基金、股权、信托、租赁、保险等新型投融资模式,运用贴息、担保、投保、风险补偿、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参与涉农金融服务,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重点完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贷款等金融产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合理确定贷款周期和放贷规模。加快建设农业信贷担保服务体系。扩大农业政策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增加险种、扩大覆盖面,提高财政补贴范围和比例,逐步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植业、养殖业、森林保险全覆盖,增加农业抗风险能力。(牵头单位: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金融局、阳江银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保险协会、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
30. 推进依法治农。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治体系,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积极推进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重点难点领域执法工作。加快建立健全涉农领域内的综合执法,依法完善各类执法主体,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好农村改革中涉及到的群众利益问题。〔责任单位:市法制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31. 落实县区责任。各县(市、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增强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健全机制,结合实际制订本县(市、区)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具体实施方案。
32. 加强部门协作。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农业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大政策和项目扶持,金融部门要积极落实信贷、保险支持政策,科技、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务、林业、海洋渔业、商务、质监、气象、供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相关配套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