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力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公安部、省政府、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经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宽甸满族自治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力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公安部、省政府、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经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监督执法和灭火救援能力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履责,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夏季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切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宽甸满族自治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宋晓虎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赵玉福任副组长,消防、住房城乡建设、民政、教育、文化、安监、旅游、卫生计生等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火灾隐患整治。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重大火灾隐患为重点,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分级分类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每类场所至少排查整治一遍,一般隐患问题基本消除,重大隐患问题限期消除。
1.人员密集场所和文物古建筑。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2.石油化工企业等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4.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主要检查整改方案、整改时限、整改资金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整改难度较大或逾期未整改销案,且严重影响本行政区域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情况。
(二)监督执法和灭火救援能力建设。开展全县消防部门内部执法质量专项检查活动,消防大队要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规范裁量标准,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深入推进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岗位全员练兵活动,加强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建设,牢固树立战斗力标准,有效提高消防部队综合实战能力,确保不发生灭火救援失败战例,不出现官兵伤亡责任事故。
(三)消防宣传教育。结合夏季火灾特点,重点针对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广泛利用新闻媒体、社会媒介刊播安全提示,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组织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摸清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欠账情况,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推动落实消防站、装备、水源、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建设任务,确保消防水源、消防通信和消防车道维护保养及时到位、设施完整好用。
四、任务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一)政府职责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灌水特区管委会、县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夏季消防检查的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检查开展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乡镇政府分级进行挂牌督办;对企业违法建设、违规生产集中连片区域,属地政府制定落实保障消防安全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研究综合治理意见,纳入本地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计划统筹改造。
(二)部门职责任务。各相关部门依据工作职责,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行动。2015年6月底前,各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本部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步骤,严格推动工作落实。要制定出台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部署本部门消防安全检查,并分别组织对部门相关人员的消防培训。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行业、系统、领域的火灾隐患以及消防安全进行指导,督促其做好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提升消防工作水平。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对石油化工企业和易燃易爆单位开展检查,整治火灾隐患,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联合对消防规划编修,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落实建设任务,提升建设水平。2015年9月20日前,对行业系统所属的场所至少排查整治一遍,一般隐患问题基本消除,重大隐患问题限期消除。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集中整治火灾隐患,集中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三)社会单位职责。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是夏季消防检查的对象,也是隐患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尤其要发挥连锁企业、集团(总部)管理作用,积极做好本企业和下属单位、租赁单位的宣传发动工作,宣传专项治理工作对于防范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员工安全和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社会单位要积极参与治理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做出消防安全承诺,主动消除隐患。要力争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投入、严格管理、加强培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增强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2015年6月31日前,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专题部署,发动有关部门分行业进行安排部署。各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分级分类进行培训,统一工作方法,明确工作标准。要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2015年7月1日至9月20日)。
1.开展自查。督促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并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属地政府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摸清消防规划编制、消防队站和市政消火栓建设、消防通信和消防装备配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欠账”,并逐项制定补建计划;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对监督执法、执勤备战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查找问题和不足,分析成因,制定对策。
2.行业系统排查。各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乡镇落实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对整治范围内小单位、小场所的全面排查,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3.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对整治范围内,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判定标准的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通报阶段(2015年9月25日前)。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和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活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措施和责任的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带队开展督导检查;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带队开展一次“四不两直”暗访督导,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按照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模式,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工作运转程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创新举措,综合治理。在加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同时,积极创新消防安全治理手段和机制。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精确指导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要将出租屋、老旧居民楼以及老幼病残等弱势人群集中的城乡居民住宅安装家庭火灾报警器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对未设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加强技防、物防措施,推动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或者简易喷淋。要结合治安巡逻防控、综治维稳等工作,探索建立社会单位区域联防协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安全互查、联合演练,提高区域火灾防控整体水平。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职能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严肃追责。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督导考评机制,将不定期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暗访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将落实分片包干负责制,组成督导组蹲点基层,督促工作落实。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乡镇、各部门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请于2015年6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前上报总体工作总结。(联系人:张珉珉,联系电话:5123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