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方案】县畜牧业综合生产管理措施

时间:2023-06-09 16:20:07 来源:网友投稿

畜牧业综合生产管理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为切实提高我县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畜牧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年畜牧业生产指导性意见》,现就抓好全县年畜牧业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方案】县畜牧业综合生产管理措施,供大家参考。

【畜牧方案】县畜牧业综合生产管理措施


畜牧业综合生产管理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为切实提高我县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畜牧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年畜牧业生产指导性意见》,现就抓好全县年畜牧业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畜牧富民”的发展思路,按照“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和谐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市场为导向、科技创新为动力,着力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制、畜禽品种改良及草畜配套工程等主要工作,依托资源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生猪和禽蛋产业,加快发展以节粮型草食畜为主的商品型、外向型牛羊产业,突出抓好奶业生产,狠抓规模经营和畜产品加工,积极引进和扶持龙头企业,全面推进畜牧业产业化发展进程。

二、目标任务

年,全县计划大牲畜年末存栏15.5万头,年内出栏4.07万头;生猪年末存栏42万头,年内出栏41.5万头;羊年末存栏12万只,年内出栏7.8万只;实施肉牛冻精改良7500头,生猪改良7万窝,新增奶牛存栏600头;推广农田种草2.8万亩,青贮、氨化饲料15万吨;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2个,养殖示范村6个;“W”病免疫率、免疫动物耳标配带率、上市动物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猪、牛、羊、禽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1.5%2%7%以内。实现肉类总产3.9万吨以上,现价畜牧业产值达3.8亿元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畜牧业是我县广大人民群众增收致富、提高生活水平的一项主导产业。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对加强畜牧业发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长期坚持,长抓不懈,务求实效。要切实加强对发展畜牧业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镇、部门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机构,明确目标,分解任务,量化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全县畜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动物防疫,确保健康发展

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严格执行动物免疫标识和疫情报告制度,依法开展好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检疫、上市活畜禽及肉食品检验检疫、市场监管等工作,从源头和流通环节上防止动物疫病的传入与发生,形成“以监促检、以检促防”的工作格局,确保动物“W”病免疫、产地检疫及屠宰检疫开展面达100%,猪、牛、羊、禽的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1.5%2%7%以内。各乡镇要安排一定数额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项资金开展好经常性防疫工作,对出现危及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畜安全的突发性重大动物疫情,要追加经费,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和扑灭。

(三)推广畜牧科技,调整产业结构

各级各部门要把强化畜牧科技作为畜牧产业快速、高效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提高科技对畜牧产业发展的重要性认识,积极探索和创新畜禽改良体制与机制,重点抓好畜禽良种推广、技术培训等工作。要突出抓好肉牛品种改良,全县计划引进优质种公牛15头,扩大良种牛改良面;计划引进优质奴比亚黑山羊100只,加强本地黑山羊选育与奴比亚黑山羊杂交改良,提高个体产肉量,建成优势特色产区;计划引进优质种公猪6头,推广优质LY二元杂交能繁母猪1100头,全面提高生猪品质,力争全县生猪产业再上一个新台阶。要以田园镇为中心、辐射其它乡镇建设优质奶源基地,积极发展奶牛养殖业,全县计划新发展优质奶牛600头,每头泌乳奶牛县财政给予补助1000元。

(四)培育龙头企业,实施产业化经营

要进一步加强对贞元畜牧有限公司、双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恒圆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沿江生态养殖场四家龙头企业的技术支持和资金扶持,依托现有龙头企业加快肉牛、奶牛、生猪、肉羊四大产业的产业化发展,全面提升产业综合效益。同时,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有实力的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重点引进以牛羊肉加工为主的清真食品加工企业,加快发展畜产品产销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整合畜牧资源,推进畜牧业生产实现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全面促进畜牧业发展。

(五)严格畜牧执法,保障产品安全

要依法加强种畜禽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引种申报制和报检制,杜绝引进和使用不合格的种畜禽及其冻精产品。切实加大对兽药、配合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市场的检查监督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兽药、配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强化肉食品市场监督管理力度,规范相关证照的办理与审验,坚决取缔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

四、工作考核

畜牧业发展综合指标纳入县委、县人民政府十大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其它指标由畜牧产业领导组抽调专人深入乡镇和部门进行考核。对工作落实、措施有力、成绩突出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表彰,对认识滞后、工作不实、措施不力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尤其是对发生重大疫情工作不重视、报告不及时、处理不得当的乡镇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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