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规范党和民族政策措施各县人民政府,直各委、办、局: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3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省政府办公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市民政局规范党和民族政策措施,供大家参考。
民政局规范党和民族政策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3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对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进行了转发(云政办发〔〕75号)。根据《通知》要求,为切实抓好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结合我实际,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刻认识民族政策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履行维护民族团结的政治责任
我国是各民族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障各民族一律平等自由。为了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采取许多扶持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形成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各族人民正在同心同德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但是,在新的形势下,民族问题始终是全球范围内的难点、热点问题。特别是在今年,从全国、全省和全的形势来看,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少数地区和单位在工作中仍然存在违反民政政策的行为,仍然存在发生各种风险的可能性,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工作依然严峻。
为此,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方面的极端重要性。要切实增强全社会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民族平等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二、严格执行民族平等政策,坚决纠正和防止发生损害民族团结的行为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民族平等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在履行发放许可证书、开展执法检查、实施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等职责中,尤其是在车站、机场、码头、景区、出入境等安全检查中,不得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不得有影响民族关系的言行,已经发现违法情况,要立即纠正,严肃查处。
生产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关保障民族平等的规定,充分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在招收员工时,不得歧视少数民族群众;在生经营活动中,不得生产经营含有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产品;在提供有关服务中,不得歧视少数民族群众。各类宾馆、商店、餐饮单位不得拒绝少数民族群众入住、购买、饮食;各类交通工具经营者不得拒载少数民族群众。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中不得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增加录取条件、提高录取标准;在考试等教学活动中,要保障少数民族学生的平等权利。各类医院对少数民族患者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各级各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对生产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执行民族平等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各级各部门要重点对党和国家保障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的平等权利与合法权益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省壮族苗族自治自治条例》、《人民政府贯彻<省壮族苗族自治自治条例>实施办法》等民族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方面;有关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单位和部门少数民族干部配备和选拔使用方面;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情况方面;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在经济扶持等方面加强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要组织开展对贯彻执行民族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当前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形势和任务,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政策意识,提高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
宣传教育工作要有针对性,注重实效。要广泛宣传新世纪新阶段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及改革开放30年和我建50周年以来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维护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自觉性。要防止在宣传、新闻、出版工作中因工作失当而引发的矛盾纠纷,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和弘扬各级各部门中涌现出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典型事迹,树立正气,要结合此次学习贯彻活动,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全社会营造宣传民族政策、落实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切实做好当前维护稳定工作
当前,奥运圣火在我省传递,奥运会即将在北京召开。为了确保奥运期间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切实把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当前事关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加强督促检查;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分解到单位,落实到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要制定完善处理违反民族政策突发事件的有关应急预案,切实加强信息工作,及时了解有关动向,努力把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对本县、本部门贯彻执行民族政策尤其是民族平等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请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有关民族政策的情况于6月25日前报民委。
人民政府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县人民政府,直各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民族政策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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