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意见】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

时间:2023-06-09 18:20:04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意见】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科技意见】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



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

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520号)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现就我区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构建众创空间

(一)发展目标

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特色效益农业示范基地、市级特色工业园区、城市工业楼宇、企业孵化器、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加快建设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为小微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融入国家级及市级创新创业示范工程,培育一批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众创孵化平台。推动孵化器体制机制转换和模式创新,选择重点区域建设示范标杆;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2016年,全区建设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3家。其中,农业领域1家,电子商务领域2家。到2020年,全区建设众创空间8家以上,形成创新创业要素集聚化、主体多元化、资源开放化、服务专业化、活动持续化、运营模式市场化的众创空间发展格局。

(二)整合资源建设众创空间

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大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充分利用闲置厂房或楼宇构建众创空间。鼓励依托创业投资机构,打造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众创空间,为小微企业和创业人员提供融资支持。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开源技术,打造“互联网+”创新平台,建设“互联网+”创业社区,促进互联网与各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提升众创空间服务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法律财务服务等要给予支持。科技、教育、人社等部门要加强对众创空间的分类指导,引导众创空间快速健康发展。

二、培育壮大创新创业主体

(三)吸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落实国家与市级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同时按照潼南吸引人才的相关政策,对农业高科技、清洁能源、精细化工、电子信息、新型制造等领域的急需人才给予更加优惠的待遇,科技人员的收入水平比原单位至少提高20%以上,帮助解决住房、亲属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对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特事特办”,让科技人才真正享受最优质的创业环境。

(四)支持大企业高管及连续创业者再创业

围绕特色效益农业、电子信息、精细化工、清洁能源、新型制造等主导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利用其在创业领域独特的实战经验和管理才能,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建设“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体系,开展产业孵化和新业态创生,裂变出更多具有前沿技术和全新商业模式的创业企业。

(五)推进青年学生创新创业

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市级工业园、特色效益农业示范基地等创业孵化载体为依托,充分发挥中职院校、职业技术学院、高校、科研院所的人力、智力优势,联合天使投资和创投主体,定期举办学生创业项目路演,鼓励学校、科研院所将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引入潼南,通过创业导师的培训和创投专家的点拨,让学生的思想亮点转化为创业“芯”动力,让8090后成为创新创业活动的生力军,并最终在潼南实现创业梦想,壮大潼南产业。

(六)支持农民创新创业

发挥农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围绕潼南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通过创办或领办实体、技术服务、产学研协同创新或转化等方式,开展农村科技创新创业行动,利用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的示范作用带动农民创新创业。鼓励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发挥其见识广,头脑灵活,拥有一定的积蓄能进行创业投资的优势,利用好众创空间提供的创业服务平台,帮助其进行项目策划,包装,项目融资、产品推介等。

(七)鼓励全民创新创业

除上述创新创业主体外,退役军人、失业人员以及青年、妇女、退休人员、农村群众都应当被鼓励参与创业大军中来。要统筹建立创业辅导培训中心,科技、教育、农业、人力社保、工商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社会团体要整合资源建立各具特色的创业辅导站,加强大众创新创业的辅导培训 ,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

三、降低创新创业成本

(八)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推行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清单制度,落实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加大放宽市场准入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人员创办各类市场主体。推进注册和经营便利化,允许利用家庭住所、租赁房、商业用房、闲置库房、工业厂房等作为创业场所,引导初创企业利用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允许“一址多照”、集群注册。与工商部门协作,在众创空间试行商务秘书企业登记。积极引导商务秘书企业为小微企业提供住所托管等配套服务。加快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九)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统筹用好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各种产业发展资金,以及大学生创业、青年创业、妇女创业和职工创业等财政扶持资金,对众创空间的建设运营、房租、宽带接入、水电气等费用给予补贴,对购买公共软件、开发工具和科技中介服务给予补助。对创办我区主导产业范围内以及科技创新、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等鼓励类微型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鼓励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开展早期创业投资的天使投资人提供场租补贴及资金奖励,引导更多的天使投资人投资早期创业活动。鼓励采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众创空间运营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其他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中小微企业相关财政扶持政策。

(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进一步落实国家及市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创新创业活动等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创新创业主体所作出的贡献大小,在区级财政实得税收中安排一定比例支持企业发展,以鼓励创新创业活动的全面推进。

(十一)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鼓励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向创新创业人员提供免费国内外知识产权信息和低成本项目立项、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等知识产权分析预警导航服务,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审查快速通道优先审查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申请。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引导企业及时申报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增强维权意识,减少和降低因侵权造成的损失。

四、强化创新创业服务

(十二)加快众创空间能力建设

按照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原则,与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高等院校、重庆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及各类研发机构成立企业协同创新中心,产业技术联盟,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提升主导产业技术水平的需要,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引进国内外先进研发资源,面向创新创业主体提供科技研发与设计服务。加强众创空间硬件设施设备建设,着力进行现代产业示范基地打造,建设高水平的科技成果展示、转化平台。

大力培育科技服务机构,支持科技咨询、检验检测认证、价值评估、科技成果交易、知识产权代理、科技经纪等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机制,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网络化、集成化、全过程的保姆式服务。建设潼南科技服务云平台,并融入重庆市科技服务云服务平台,运用“互联网+”服务模式整合共享技术成果、科学数据、仪器设备、科技文献、专利信息等科技资源,开展成果展示、价值评估、交易撮合、质押登记等服务促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加强创新创业服务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创业导师队伍,着力强化工业领域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建立专家团队人才库,不断更新人才资源,为创新创业不断输送新鲜血液。

(十三)优化推进科技金融服务

建立混合所有制的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由政府引导资金,加上市场投资基金,再加上各众创空间服务平台的资金形成混合所有制的风投基金。充分发挥政府引导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市场投资基金的创新创业风向标作用,以及服务平台的保障作用。

积极对接上级部门的产业投资股权引导基金为区内主导产业服务。区内主导产业本身都符合我市的产业布局和主体功能区发展的相关要求。区政府将积极支持项目创意辅导、项目包装,以获得产业引导基金的支持。

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把条件好的企业进入市和区层面的上市储备库,支持企业抓住注册制改革机遇,把技术含量高、成长性好的企业纳入上市公司储备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进入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新三版挂牌培育计划,推动有条件企业IPO,强化上市辅导,协助完善相关申报备案手续等工作。

利用多元化融资手段支持创新。探索多元化融资担保方式。如知识产权抵押、股权抵押、不动产抵押、存货抵押等。积极推动科技保险。积极推广面向科技创新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专利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险种。建立科技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配合市级推行的科技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的建立,对于科技融资担保设立风险补偿,根据风险产生的原因、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设立补偿的类别和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创新。政府在担保产品多元化、利息补贴、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领域进行探索,推动金融机构敢于支持创新,乐于支持创新的局面。

(十四)突出示范引导作用

通过筑巢引凤,建设众创空间。借助“星创天地 潼南农家”的品牌,加大宣传和引智力度;整合现有科技服务资源,利用闲置厂房改建众创空间,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不定期举办企业家沙龙、项目路演、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创业家、学者、专家举办创新创业讲座。

选择重点区域,集成优惠政策,集聚创客团队。选择产城融合做得好的区域,建立一批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学习借鉴创业咖啡、创客空间等新型孵化模式及经验,重点打造“众创空间”;鼓励众创空间专业化发展,提高对软件、电商、设计、自媒体、文化创意等行业特定人群的吸引;鼓励试点载体开展创新,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主力军作用,进行先行先试,及时总结经验。

(十五)强化环境建设

增加和优化众创空间的路、水、电、气、讯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政府公共服务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向创业者开放计算、存储数据资源,为创新创业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优质的基础硬 环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金融创新,为众创空间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良好的发展软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打破行业垄断,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及时查处限制竞争、知识产权侵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

实施创新创业品牌建设工程,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致力构建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在更广的范围内吸纳更多社会优质资源参与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搭建大众创新创业交流平台,构建创新文化和创新创业成果的多样化展示平台和网络窗口,促进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培育专业化、社会化的优质创新创业服务载体,打造众创空间服务品牌。

大力弘扬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积极举办各类创新创业赛事、论坛、培训等活动,加强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创新文化和典型人物、成功事例,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十六)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落实

成立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区级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区发展众创空间协调小组,负责众创空间的统一规划和协调推进。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科委,负责日常联络、监测统计、协调服务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建立众创空间发展监督考评督促机制。引导和督促各单位、各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加强创新创业基础能力建设,不断优化创业环境,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对任务落实执行到位,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对任务落实推进工作执行力度不够,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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