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5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武隆县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
创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52号),进一步促进我县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崛起、富民强县”的发展战略,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协同、盘活存量与制造增量并举、输入地与输出地发展联动、普惠性与扶持性政策相结合,引导返乡创业人员根据不同产业类型在不同功能区域之间合理布局,加快培育一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加快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返乡创业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积极作用。力争到2018年,组织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参加创业培训3000人次,扶持创业4000人,带动就业1.5万人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分功能明确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坚持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多业并举的原则,依托景区提档升级和拓展旅游业态,积极引导农民工在乡村旅游、特色农产品加工、民族工艺品加工和现代农村电子商务等方面创业。大力发展装备制造、电子等配套产业,鼓励农民工利用自身经验和技术创业。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农民工探索集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业生产模式创业。
(二)积极发展产业链配套。按照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引导返乡创业企业发展产业链配套。对已有相当基础的产业,补齐产业链中的缺失环节,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做大规模,做优配套。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将配套中小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标准管理、合作研发管理等,提升专业化协作和配套能力。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与龙头骨干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配套关系,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完善产业链。鼓励和引导企业间联合组建产业联盟或研发联盟等新型合作模式,强化产业链整合和供应链管理。
(三)鼓励开发返乡创业项目。发挥返乡创业人员既熟悉外地市场又熟悉家乡资源的优势,利用本地资源嫁接外地市场带动返乡创业。抓住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新机遇,联系、吸引有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带着发达地区的产业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方式回乡创业。通过对口帮扶、异地建园、劳动力输送等方式,协同推进返乡创业工作。
(四)合力搭建返乡创业平台。按照“孵化园+创业园”的模式,打造一批市级重点农民工返乡创业孵化园和返乡创业园。对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孵化企业成功运营1年以上且每户直接带动一定人数就业的,给予基地一定补贴。对符合产业布局要求的返乡创业园,根据其财政贡献和吸纳就业人数等情况,对返乡创业园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给予补助。引导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入住工业园区,在标准化厂房等设施设备使用上给予优惠。因扩大产能需建设生产性用房及配套用房的,同等享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扶持政策。
(五)加强返乡创业融资支持。加大返乡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力度。将农民工等就业重点群体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象,返乡人员创办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贴息。设立返乡创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对承贷银行按基准利率贷款形成的逾期不良部分,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按照一定比例拨补。
多渠道满足企业发展壮大融资需求。搭建合作平台,鼓励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企业建立项目对接。扶持有条件的返乡创业企业通过创业板、新三板直接融资。优化融资环境,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仓单质押、订单质押、动产抵押、商业信用保险保单等多种融资方式。建立和完善集群企业信用体系,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开展农村个体工商户授信贷款等新型金融业务。将有市场、有赢利能力的返乡创业企业纳入银行转贷周转机制支持范围。
(六)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资金支持力度,主要用于物流、房租、水电、网络等补贴及开展创业人员外出培训、学习等。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纳入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转移支付支持范围。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符合现行稳岗补贴政策的返乡创业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稳岗补贴。对符合政策的返乡重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
(七)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对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微型和鼓励类中小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2年内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补贴。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将社保缴费优惠政策覆盖到返乡创业企业。
(八)构建返乡创业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创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社会力量,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解决企业开办、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能力不足、经验不足、资源不足等难题。扩大农民工创业培训项目范围,将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纳入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培训范围,对农民工分类开展GYB(创业意识培训)、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等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引导返乡创业企业开展品牌化经营,鼓励区域内分散化生产的中小企业对外打造统一品牌。
(九)加强互联网创业线上线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帮助农村完善水、电、交通、物流、通信等基础设施,实现公共基础设施城乡共建、联网、共享。构建农村互联网信息主流门户,建设基层信息服务站,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快构建农村网络销售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支持农村物流快递配送点建设。
(十)引导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对接。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市场化的创新创业促进机制,加速资金、技术和服务扩散,带动和支持返乡创业人员依托其相关产业链创业发展。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批“星创天地”,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科技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胡珍强为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马奇柯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何太余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发改委、县教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建委、县农委、县卫计委、县移民局、县安监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办、县工商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人力社保局,由肖朝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宏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劳务办负责日常工作。
(二)整合部门资源。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全县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特别要加强资源要素整合,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对接市级有关部门,申报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争取更多政策支持、项目支持和渠道支持。
(三)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宣传创业典型事迹,着力营造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