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武隆县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切实维护全县火灾形势稳定,进一步提高城乡火灾防控能力,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创造更加安全的消防环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意见】武隆县人民政府关于武隆县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关于2016年武隆县消防
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维护全县火灾形势稳定,进一步提高城乡火灾防控能力,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创造更加安全的消防环境,结合《2016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见》,现就2016年全县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6年,全县消防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城市工作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要求,以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突出依法监管、机制创新和科技引领,注重转变模式、社会参与和综合治理,着力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社会火灾防控工作体系,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为服务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全面加强社会消防管理
1﹒落实各级政府领导责任。贯彻新修订的《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建设,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人,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组织推动和议事协调作用。出台“十三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推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探索将消防安全评估、重大及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宣教、火灾惠民保险等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进一步提升政府消防公共服务水平。
2﹒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细化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监管。商务、文化、卫生、教育、民政、旅游、安监、经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定期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民政、教育、卫生、文化、文物、旅游、安监等部门落实行业单位消防标准化管理,开展示范建设和抽查验收,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加强部门议事协调,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3﹒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推动火灾高危单位按照《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开展委托评估,聘请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推动重点单位聘请中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担任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继续深化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促落实“六加一”措施,提升社会单位火灾防控水平。全县3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所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开展互查互检、培训演练,提高区域应急联动能力。
(二)强化火灾防范措施,持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1﹒强化火灾风险分析评估和预警防范。结合中央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对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建筑等高风险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调研评估,探索将消防安全纳入大型活动安全评估内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城市运行消防管理。依托社会安全领域中介机构和专家,开展行业、区域消防安全评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风险,加强日常管控和综合治理。建立火灾风险发布机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预警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引导全社会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2﹒强化常态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结合消防安全评估,紧盯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要季节,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推进消防违法建筑和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做好重大节日、活动消防安保工作。民政、教育、卫生、经信、文化等部门开展福利、教育、医疗机构、工贸企业、文物古建筑等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治理,切实改善行业消防安全条件。督促整改农家乐消防安全隐患,探索出台我县农家乐管理办法。探索开展重大及区域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评估,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措施,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跟踪督办、警示提醒、回访抽查机制,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
3﹒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利用各类基层网格组织、治安巡逻队以及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力量,重点加强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和夜间防火巡查。继续推进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民生工程,推动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完成16栋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新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500个。推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继续推广高层建筑消防水压实时监控系统,切实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三)加强消防基础建设,切实筑牢火灾防控保障
1﹒加强地方消防法规体系建设。配合编制“十三五”消防立法规划,针对农村防火、消防设施、消防规划等问题开展立法调研,配合出台《重庆市乡镇消防执法监管实施意见》,推广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建立实施委托执法资格证制度。
2﹒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县城区及重点镇消防专项规划修编、编制,60%的其他建制镇完成消防规划(或消防专篇)修订。贯彻《重庆市消火栓管理办法》,落实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责任,补建150个市政消火栓,并纳入数字化城市市政管理信息系统。
3﹒加强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将消防安全纳入乡镇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将消防工作纳入综治部门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落实综治网格员、治安巡逻队员消防工作内容。推动乡镇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100%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强化公安派出所消防指标考核体系,强化过程考评、全面评价和责任追究。继续壮大并强化消防文员队伍管理,落实定期培训制度。
4﹒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50%的重点单位、100%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达标。推动有条件的一般乡镇和历史文化名镇建设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80%的未建立政府专职队的乡镇和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按标准建成志愿消防队。有效整合基层资源,推进“保消一体”“巡消一体”建设,进一步发挥保安、治安巡防等队伍在开展消防宣传、隐患排查和处置初起火灾中的作用。加强各类消防队伍联勤联动及训练演练,提高快速响应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5﹒加强社会消防诚信体系建设。每月通过消防网发布12类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将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经信、建设、工商、金融、保险等部门相关审批、融资、贷款信用等级依据,加大对社会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监督制约力度。强化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果在保险、银行等行业运用,进一步完善社会单位火灾公众保险和火灾惠民保险投保机制。
(四)深化宣传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全民消防素质
1﹒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制定消防宣传“七进”标准,建立完善组织指导、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制度。探索消防宣传教育外包模式,进一步拓展消防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复验、“平安伴随我成长—雏鹰争章行动”和消防宣传大使活动。全县中小学生消防教材普及率达到50%,不少于50%的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接受消防知识培训,30%的社区推选1名消防宣传大使,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宣传“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知晓率100%。
2﹒深化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加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规范向社会开放工作。鼓励社区设立固定消防宣传点,至少建设1处流动消防宣传站和1处校园消防逃生实景体验室。深化“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全县消防微信平台订阅数突破0.45万人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企业、团体建立公益性的消防文化主题公园、消防科普场馆、广告宣传栏,举办消防音乐节、文化节或大型公益传播活动。
3﹒深化公共消防教育培训。制发6个行业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片,针对性地开展行业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2016年普法教育重点内容,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和平安社区(村镇)、“五好文明家庭”评比内容。推动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多元化发展,建立社会消防培训机构或培训点,设立消防宣传中心,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加强对社会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人员的针对性培训。推进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一站多点”建设,提高鉴定规模和质量,全县85%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职业技能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