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评选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锦政发〔2015〕4号)和《中共黑山县委黑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山县基础教育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委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黑山县名校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评选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名校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
评选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锦政发〔2015〕4号)和《中共黑山县委 黑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山县基础教育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委发〔2015〕9号)精神,培养和造就一批名校、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的提高,推动我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决定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中实施名校、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程(简称“四名”工程),开展“四名”工程的评选活动。为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对象
名校评选对象:全县中小学(含高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专。
名校长评选对象:全县中小学(含高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专的正副职校长。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校长不能参与评选。
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对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在职在岗教师、班主任。凡发生过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者,均实行一票否决,无序流动教师不能参与评选。
二、评选名额及原则
共评选名校5个,名校长10名,名师100名,名班主任100名。名师、名班主任推荐名额按评选名额的120%确定。评选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由政府统筹,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实施的原则,为“四名”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2.坚持严格标准,注重实绩,好中择优的原则。努力提高全县教育管理和教学水平。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四名”工程的评选实行全程阳光操作,从评选办法、评选过程到最后确定命名要始终处于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之下。
4.坚持思想与业务并重、教书和育人并举的原则。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5.坚持以教学一线教师为主的原则。学校管理干部参与评选名师,所任课时量必须是同学科周课时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6.坚持向农村教师倾斜的原则。农村教师的推荐比例与城区教师总数的比例大体相当。
7.坚持不同类别学校、不同学科合理分布的原则。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要占一定的比例,基本保证各学科有人选。
三、评选条件
(一) 名校评选条件
1.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办学目标明确,有明显的办学特色。
2.在全县教育系统中有较高的影响力,教学成绩和教育综合评估结果均处于全县上游水平。
3.教学设施达标,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校风、教风、学风等在全县同行中有良好口碑。
4.校园文化建设成果显著,思想教育扎实有效。
5.学校内部班子团结和谐,管理民主;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名校长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积极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的典范。
2.学校发展有科学规划,能致力于教师和学生的发展,勇于改革,敢于创新,形成有特色的办学风格。
3.善于学习,具有扎实、系统的管理理论基础和现代教育理念;精通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管理学校的能力。
4.具有扎实的学科教学理论,能胜任一门学科的教学,能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听课、评课、指导,主持或负责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报刊独立发表教育管理或教学方面的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5.能带出一支工作踏实、开拓进取的学校领导班子;培养出一批意识超前、乐于奉献,能示范、会引领的学科名师。
6.学校在学生培养、课程改革、教研活动、课堂教学和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深受学生、教师、家长、社会的广泛赞誉和信赖。
7.担任校长职务3年以上,小学校长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称;中学校长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任职学校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办学质量等方面,在县、市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近年来荣获过县、市级以上学校管理或教育质量方面的表彰和奖励。
8.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身心健康。
(三)名师评选条件
1.忠诚于教育事业,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模范地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能熟练应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有自己独特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风格突出,在区域内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
3.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突出的教育教学专长,熟悉本学科发展动态,教学效果显著。
4.能积极承担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在传、帮、带方面成绩突出。
5.能为县级以上的教师培训、教学研讨活动提供高质量的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
6.能结合教学实际,积极撰写教科研论文,有教育教学论文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或获奖。
7.中学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学一级职称以上;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学历,小教一级职称以上。两者都必须有3年以上教龄。
8.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修养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四)名班主任评选条件
1. 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师德高尚,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作风正派。
2. 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3.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尊重、关心学生,能做好新形势下的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在班级管理上有自己的风格和特色,得到学校、学生、家长及社会的一致肯定。
4.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所带班级团结、奋进,班风正、学风浓,素质教育推进好,学生发展全面,全体学生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无违法事件发生。
5. 班级日常管理有特色,学生行为习惯良好,养成教育突出,善于做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6. 具有较高的德育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在班集体建设、学生品德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三年内主动承担县级以上德育、心理科研课题是课题组成员或有县级以上德育(含心理)获奖论文或在刊物上发表。
四、评选办法
推荐名校、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应根据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评选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成立黑山县名校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县“四名”工程评选的组织工作。各校要成立推荐小组,负责本校的评选推荐工作。
2.各校推荐小组根据评选条件逐个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所在单位公示1周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考核工作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专家听课、查看备课记录、个别谈话、民意测验等形式进行。
3.县教育局对各校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提交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4.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在评选当年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进行命名。
五、培养与管理
“四名”工程资源是引领我县教育专业化发展最重要的资源,各有关部门、各校必须高度重视、精心培养、悉心管理,充分发挥名校、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的创造力、影响力、辐射力,不断把全县教师的专业精神和专业素质提升到新的水平。
名校、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培养分周期进行,实行滚动管理。评选工作每3年进行1次,以县政府名义命名并予以表彰。称号在周期内有效,培养周期结束,称号自动取消。
六、工作要求
1.县政府有关部门、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好此项活动作为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严格按“方案”要求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校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严格坚持标准,按照评选程序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质量。
2.各校推荐小组对候选人进行民意测验时,应根据候选人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对象进行民意测验。中小学名师候选人在本校教师、学生中进行民意测验,但教师人数应不少于本校教师总数的80%,民意测验同意票数超过2/3方可推荐。
3.县“四名”工程评选由领导小组成员、教育教学专家等有关方面人员组成,人数不得少于7人,其中教育教学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60%。
4.凡在申报“四名”工程工作中弄虚作假,如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审推荐资格,并追究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
5.加强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总结推广他们教书育人的好经验、好作风,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为我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