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环境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方案2016年6月5日是第45个世界环境日,环保部发布2016年环境日主题为“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及南宁市环保局的工作部署,我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良庆区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环境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
暨环境宣传月系列
宣传活动方案
2016年6月5日是第45个世界环境日,环保部发布2016年环境日主题为“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及南宁市环保局的工作部署,我城区环保委将在2016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以“全面治污 迎接小康”为主题,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主线,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根据南宁市环保局《2016年南宁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环境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城区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环保部、自治区2016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抓住重点、突出亮点,充分发挥环境宣传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先导性作用,通过宣传活动深入群众,提高市民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积极性,构建公众参与平台,为我城区各项环保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围绕今年环境日主题 “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结合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内容进行开展宣传。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南宁市“2016年青少年环境知识科普课堂—生命之水”活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培养小学生对水的科学认识,宣传水与环境、水与生命、科学饮水、节约用水科普知识,我城区组织辖区小学5~6年级参加南宁市“2016年青少年环境知识科普课堂——生命之水”活动。
活动时间:2016年6月。
牵头单位:良庆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教育局、团委、文明办。
(二)举办环保科普讲座进学校进社区活动
联合广西师范学院,以“水十条”、“气十条”、“创模”为主题,在城区范围内开展环保科普讲座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宣传环保知识和取得环境保护成果。
活动时间:2016年6月。
牵头单位:良庆区环保局、广西师范学院。
配合单位:教育局、大沙田街道办事处、玉洞街道办事处。
(三)开展“进企业”宣传活动
选择2个以上企业(以全区重点企业和排污企业为主为),在企业办公楼摆放环保宣传牌,张贴环保宣传标语;督促企业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进行安全清洁生产;向企业员工发放环保宣传、开展环保咨询,为企业员工解答环保法律法规知识。
活动时间:2016年6月。
牵头单位:环保局。
配合单位:广西良庆经济开发区。
(四)开展“进乡镇”宣传活动
以“生态村镇”为主题,在公共场所的明显位置悬挂环保宣传标语;在乡镇中心地区摆放环保展板、粘贴海报,让村民在日常生活中能学习到环保知识;并设置环保咨询平台,帮助群众解答日常遇到的环保问题等。
活动时间:2016年6月。
牵头单位: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科技局。
(五)开展“进广场”宣传活动
选择在人流量较多的广场,向群众发放环保宣传材料,设立环保咨询台,开展环保知识有奖问答,接受来往群众的环保咨询,展示环保设备,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科普知识。在人流量较多的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海报,向群众发放环保袋、宣传资料,倡导绿色消费。
活动时间:2016年6月。
牵头单位:环保局。
配合单位:街道办、广西良庆经济开发区。
(六)制作一批宣传板报在“六·五”期间展览宣传
板报内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果
制作方式:在城区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制作板报送达展出地点。同时,在宣传月期间组织辖区企业、绿色单位开展环保宣传板报制作及展示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展板尺寸:1.2米(宽)*2.4米(长)
配合单位:环保委成员单位。
(七)制作一批环保宣传资料
制作《水十条》、《气十条》、《创模》宣传手册、环保小知识问答卷、环保袋、笔记本及宣传品一批,购置环保宣传挂图一批,活动期间免费向市民、社区、企业、学校发放。
牵头单位:环保局。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策划和开展好本单位的活动。
(二)丰富形式,务求实效。结合活动主体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形式结合的方式开展活动宣传(如知识讲座、板报宣传、宣传材料发放、游戏互动等),切实提高活动的群众性、广泛性和可操作性,吸引广大市民乐于参与、便于参与,增强活动开展的意义和实效。
(三)认真梳理、加强总结。请环保委成员单位认真收集整理开展活动的材料、总结、图片(标注图片说明)、影像等资料,并于2016年6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至城区环保委办公室(城区环保局)。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柳明、陆海梅,0771-4509192。
邮箱:lqqhb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