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市场打假打私打非“利剑”专项行动方案为严厉打击制售假烟、走私烟、暗流烟等涉烟违法行为,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全县卷烟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根据重庆市卷烟市场打假打私打非“利剑”专项行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卷烟市场打假打私打非“利剑”专项行动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卷烟市场打假打私打非
“利剑”专项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烟、走私烟、暗流烟等涉烟违法行为,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全县卷烟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根据重庆市卷烟市场打假打私打非“利剑”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和《重庆市烟草专卖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卷烟市场打假打私打非“利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烟局专〔2016〕86号)精神,经与有关方面协商,结合我县实际,就全县组织开展卷烟市场打假打私打非“利剑”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建立完善政府组织领导、职能部门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合打假打私打非长效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上下联动、广泛发动,加大全县卷烟市场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卷烟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利剑”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相关执法部门加强协作,形成打击非法卷烟立体防控网络,严惩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着力侦破大要案件,捣毁制售非法卷烟窝点,追刑涉烟违法犯罪分子,增强经营者守法意识,净化卷烟终端市场,坚决遏制非法卷烟对我县卷烟市场的冲击。力争下半年卷烟市场净化率达到98%以上,较上半年提高2.1个百分点。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烟草打假打私打非市场治理的组织领导,大力整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全县卷烟市场秩序,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二)部门协同。县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技术优势,强化沟通协调,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共同推进专项行动。
(三)全面整治。针对全县卷烟市场的运输、销售等环节开展治理,形成全方位的整治链条,确保行动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切实提升整治效果。
(四)依法行政。县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开展专项行动,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争取社会认同和支持,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四、职责分工
(一)县烟草专卖局负责依法查处销售假私非烟和非法运输、储存卷烟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协作,推动联合执法,扩大专项行动参与面。收集汇总案件线索,为专项行动提供有效信息情报和有力后勤保障。
1.协调综治部门参与专项行动,发动基层社区力量配合烟草部门加强终端卷烟市场监管,探索建立卷烟打假打私打非社会共治“大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
2.协调法、检机关加强对涉烟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法律法规适用、证据采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方面的指导。争取法、检机关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为严惩涉烟犯罪提供法律支撑,依法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3.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寄递渠道联合执法检查,加强邮政、快递企业涉烟邮件、快件的日常监管,对涉嫌夹带闲置寄递烟草专卖品的邮件、快件依法开拆检查。加强寄递渠道涉烟情报信息的收集和共享。
4.协调质监部门共同查处生产假冒伪劣烟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为卷烟质量检测鉴别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二)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各相关警种参与侦破涉烟违法犯罪大案要案,加强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调查、监控和抓捕。联合执法部门对卷烟销售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进行查处,强力推进终端市场整治。查处妨碍烟草行政执法行为和暴力抗法行为,确保执法行动有序开展。
(三)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无照货运站场和运输企业,加强对无证照经营卷烟行为的综合治理。加强对印刷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印刷、销售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的行为。依法查处擅自使用“中国烟草”、“重庆烟草”等字样或徽章、标识的店招店牌等广告违法行为。与烟草专卖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终端市场监管。
(四)县交委及其所属道路运输管理、交通行政执法部门,以及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四大队,负责为烟草专卖部门在交通运输环节查处卷烟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给予职责范围内的支持和帮助。
五、步骤安排及重点任务
(一)启动阶段(2016年8月20—31日)
重点任务:制定行动方案,安排部署任务,落实目标责任。
1.县烟草专卖局负责,摸清全县整治重点底数,并与各执法协作单位沟通交流有关市场信息。
2.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根据重庆市卷烟市场打假打私打非“利剑”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和《重庆市烟草专卖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卷烟市场打假打私打非“利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烟局专〔2016〕8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我县卷烟市场打假打私打非“利剑”专项行动方案。
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贯彻落实重庆市卷烟市场打假打私打非“利剑”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开展行动动员。
(二)整治阶段(2016年9月1日—12月20日)
重点任务:按照行动方案规定的工作步骤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生产、物流、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假私非烟违法犯罪行为,严惩涉烟违法犯罪分子,提升卷烟市场净化率,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及时沟通协调行动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1.严厉整治制假环节
(1)彻底清查制假窝点。由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县公安局,采取全面清查与集中打击相结合的方式彻底清查制假窝点。专项行动期间,组织专门力量开展1—2次拉网式清理监管,重点清理辖区内闲置厂房、果园及农场等可疑场所。
(2)大力监管原辅材料。由县烟草专卖局负责,结合卷烟非法流通整治和日常市场终端监管,加强对烟叶流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收售、运输烟叶的行为,严防烟叶等原辅材料和废弃烟用物资流入制假窝点。对查处的违法案件,涉嫌犯罪的,由县公安机关及时介入侦办。
2.严堵卷烟非法流通
(1)加强重点对象监管。县烟草专卖局协调县公安机关对县内物流企业及其货场、仓库、车辆、人员等情况进行摸排,建立健全重点监控名单。对重点监控对象进行重点跟踪监督,每月至少开展2次上门检查,重点查处部分物流货运场(站)违法储存、运输烟草专卖品提供条件和服务等行为。对发现的犯罪线索,及时联合县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侦办。
(2)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县烟草专卖局密切联合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四大队以及洪安、雅江等地方派出所,依托在渝湘高速秀山路段和国道319线省际交界地区常设的两个检查站点,对过往客货车辆展开严密检查。对毗邻市外重要交通道口及线索指向明确的重点客车、货车,实时进行重点监管和蹲守检查,依法查处非法运输卷烟行为。
(3)强化铁路沿线治理。县烟草专卖局、重庆铁路公安处秀山铁路公安派出所密切配合,实施站点查缉加大对过境列车的巡查力度,大力整治铁路非法运输卷烟行为。将登车检查与站点查缉相结合,专项行动期间,组织开展1次以上登车检查行动,加大震慑力度。
(4)治理非法寄递卷烟。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对涉烟邮件、快件的日常监管,加强对寄递渠道涉烟情报信息的收集和共享,实时对涉嫌夹带限制寄递烟草专卖品的邮件、快件依法开拆检查,严查非法寄递卷烟行为。
3.严格监管重点对象
(1)清理涉假烟酒经营店。县烟草专卖局负责,组织开展涉假烟酒店专项治理,重点查处部分烟酒店无证销售卷烟、销售假冒卷烟、销售非法渠道所进卷烟等违法行为,对有涉假记录的烟酒店,按照每月4次的频率进行重点监控,对多次违法经营的烟酒店,依法予以取缔。
(2)清理互联网售假行为。加强与电信、电商、新媒体运营商的协作配合,由县烟草专卖局负责,建立互联网、微信自媒体涉烟违法人员“黑名单”库。县公安局配合县烟草专卖局强化互联网涉烟信息监管,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涉烟违法犯罪活动。
(3)清理娱乐服务场所。县烟草专卖局牵头,协同县公安、文化委等部门在行动期间组织开展娱乐服务场所涉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通过拉网排查、集中治理,严厉查处娱乐服务场所涉烟违法经营行为。
4.严控卷烟终端市场
(1)强化终端日常监管。专项行动期间,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县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3次的联合检查。县烟草专卖局负责,组织开展“中秋”、“国庆”卷烟市场治理行动;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3次的辖区内交叉检查、错峰检查和夜间检查,确保全天候、全覆盖、无死角的市场终端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市场终端监管实效。
(2)强化终端综合治理。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县综治办、县公安局进一步推进卷烟市场网格化管理,调动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参与打假打私打非群防群治的积极性,实现卷烟打假打私打非的社会共治。
(3)强化边界市场监管。对边界地区主要场镇加大集中整治力度,每月至少开展4次以上市场检查,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筑牢边界篱笆,严防非法卷烟通过边界市场侵入我市市场。
(4)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县烟草专卖局负责,按照《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利用全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严惩涉烟违法行为的通知》(渝烟局专〔2016〕36号)的要求,按月对辖区内具有严重涉烟违法行为的零售户进行甄别,收集严重违法信息,将符合严重违法标准的经营户信息经审批后上报重庆市烟草专卖局,由重庆市烟草专卖局衔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录入联征系统。
5.严查涉烟大要案件
(1)强化案件线索收集。加强对案件线索收集分析,加大对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刑。
(2)争取司法机关支持。县烟草专卖局与公、检、法机关强化沟通,积极配合做好涉烟犯罪案件的起诉追刑工作,震慑违法犯罪。
(三)总结阶段(2016年12月21—31日)
重点任务:总结行动经验,上报行动总结。
1.各参与专项行动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督促整改,防止反弹。
2.县烟草专卖局负责,及时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将工作情况和成果统计报送市烟草专卖局。
六、保障机制
(一)落实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根据专项行动需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各有关执法部门召开卷烟市场打假打私打非“利剑”专项行动联系会议,通报行动开展情况,研究开展下阶段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协商制定工作日程安排、整治方案,研究具体案件查办的行动方案以及协商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由县烟草专卖局牵头组织召开,必要时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
(二)落实专项行动联络员制度。各有关部门分别落实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专项行动工作联络员,负责专项行动过程中的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传递。
(三)落实行动日程协商安排制度。由县烟草专卖局负责,于每月末初步制定次月专项行动的具体日程安排,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正式形成当月行动日程安排,并按照该计划安排组织开展行动。
(四)落实市场信息共享制度。各执法部门收集了解到的涉烟违法信息,及时通过专项行动联络员,与县烟草专卖局共享。县烟草专卖局根据情报线索,衔接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落实大要案件会商制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涉烟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由县公安、烟草等部门成立指挥机构和侦办工作组,共同研究案件侦办方案,共同制定行动方案,统一安排执法行动。
(六)落实行动定期通报制度。由县烟草专卖局负责,按月对行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战果、下阶段工作计划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情况通报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并送各执法协作部门。
(七)落实行动经费保障制度。由县烟草专卖局负责,按照《重庆市烟草系统专卖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查办案件提供保障。对破获的涉烟违法案件根据规定应当予以奖励的,及时申报、兑现奖励,提高有功人员的积极性。
(八)落实专项行动督查制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推动不力的部门予以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人民政府的部署上来,统一步调,各司其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烟草打假打私打非工作涉及面广,各部门要协调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烟草打假工作责任制,建立操作性强、职责明确的考核评级体系,形成烟草打假责任向基层延伸、城乡一体、打防结合的新格局,切实提升专项行动整治效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把握时机、营造声势、教育群众的要求,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对各类烟草涉假涉私案件予以曝光,大力宣传烟草打假打私成果,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取得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形成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执法,严守纪律。各执法单位和部门必须处理好严格执法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切实保障相对人及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严禁引发群体性事件。要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或庇护制售假冒伪劣烟草活动及在烟草打假打私打非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消极懈怠、工作不力而导致重大案件或恶性案件发生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