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意见】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时间:2023-06-11 12:10: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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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意见】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实施意见(全文完整)



委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文艺

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推进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哈尔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建设先进文化高地,更好发挥省会城市龙头示范作用,结合我市实际,与《哈尔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有关内容相衔接,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文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文艺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贯彻新发展理念,奋力走出振兴发展新路子”的新使命,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不断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紧紧依靠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以创新为动力,以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以彰显哈尔滨特色为着力点,深入实践、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创作生产出更多更好的优秀文艺作品,不断满足全市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2.文艺工作的主要目标。全面推进文学、戏剧、音乐、影视、美术、书法、舞蹈、摄影、曲艺、民间文艺等各个艺术门类繁荣发展,突出重点门类,搭建发展平台,完善工作机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打造文艺强市,努力推动哈尔滨文艺工作走在同类城市前列。

——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文艺创作中的全方位贯彻、深层次融入,文艺工作价值引导力显著提升。

——不断推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文艺精品创作水平显著提升。

——着力建设哈尔滨文艺新军,文艺人才队伍素质显著提升。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文艺成果共享水平显著提升。

——推动哈产优秀作品“走出去”,文艺作品传播力影响力显著提升。

——形成出精品、出人才的体制机制,文艺创作活力显著提升。

——着力打造哈尔滨文化标志平台,重大文化设施和基地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二、坚持正确的文艺方向和创作导向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全市文艺界开展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观。组织不同层次、规模、类别的讲座、培训、研讨活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的文艺理论和方针政策学习教育。深化“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制定近期、中期、长期相结合的工作方案,利用采风创作、蹲点生活、文化支教、双向交流、挂职锻炼等多种途径,形成文艺工作者常下基层、常在基层的长效机制。完善激励机制,把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文艺部门、单位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业绩考核范畴,作为文艺工作者业务考核、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文艺作品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树立把社会效益和社会价值放在首位的鲜明导向。完善广播影视剧、文艺演出、美术、书法、歌曲和文艺类出版物等艺术门类创作生产的立项、采购、评审标准,完善文艺作品推介传播等环节的评估标准。不断提升哈尔滨天鹅文艺大奖评选的质量和水平,所需经费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4.坚持把中国精神作为社会主义文艺的灵魂。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活动,深入组织实施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和重点现实题材文艺创作工程。丰富拓展中国梦表现内容,着力讲好全市人民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创造和寻梦、追梦的感人故事。加强对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的鼓励扶持,在创作经费上予以重点倾斜和保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艺创作生产,鼓励文艺单位和作家、艺术家运用丰富多样的艺术形式,生动表现哈尔滨最美人物、感动哈尔滨人物的感人事迹,鼓励和扶持各类媒体组织开办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文艺类节目、栏目和活动。组织和支持爱国主义题材文艺创作,重点开展对文艺领军人物、拔尖人才和创作骨干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学习教育,引导文艺工作者尊重和敬畏历史,通过文艺作品,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鼓励和扶持爱国主义题材和讴歌哈尔滨大美大爱题材的文艺创作。强化各类文化艺术活动爱祖国、爱家乡主题,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集中开展爱国主义主旋律优秀作品的展映展播展示活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典出版、历史文化纪录片创作等重点项目建设。发展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和发掘我市少数民族文艺成果和资源,重点加强对龙滨戏、皮影戏、麦秸画、剪纸等民族民间艺术的保护、传承与开发。

三、推动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

5.加强优秀作品创作力。紧紧抓住创作优秀作品这一文艺工作中心环节,努力推出更多思想精湛、艺术精深、创作精良,体现时代文化成就、代表哈尔滨文化形象的文艺精品。以哈尔滨天鹅文艺大奖评选为牵动,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审美需求为目标,深入实施哈尔滨文艺精品打造工程,强化精品意识,提高艺术质量,着力策划创意、制作推出一批文艺精品力作,力争在“五个一工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等国家级文艺评奖活动中取得好成绩。不断丰富和繁荣文学、戏剧、电影电视文艺、广播、图书、美术、音乐、舞蹈、曲艺、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各艺术门类的精品创作。以国际化视角推动“音乐名城”建设,着力办好“哈尔滨之夏”音乐会,打造冬夏两个演出季,努力扩大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哈尔滨民间民俗艺术博览会、哈尔滨对俄文化艺术博览会、中俄文化艺术交流周、哈尔滨时装周等传统和新锐优势文艺品牌影响力,争创并叫响“东亚文化之都”。

6.增强文艺作品创新力。提升哈尔滨文艺原创力,把创新精神贯穿创作生产全过程,重点抓住文学、影视、戏剧、音乐创作的原创性、基础性环节,大力倡导、扶持鼓励和激发富有个性化、具有突破性的创作。通过组织实施题材规划、选题论证、主题创作、笔会、评比、赛事、展览等,促进思想内容、表现形式新颖生动的作品脱颖而出。推动文艺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媒体有机融合,以数字技术为先导,推进文艺创作生产方式变革与进步,使文艺作品创作手段不断丰富,艺术空间不断拓展,艺术表现力不断增强,引领时代文艺风尚,激发时代创新精神。

7.优化文艺资源配置。着力提高文艺作品题材的集成化程度和文艺创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发挥文艺工作管理部门的核心作用,整合各方力量,优化创作资源,提高文艺创作的精品率。建立哈尔滨市文艺创作题材库,开发利用我市历史文化资源和现实题材资源,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哈尔滨市文艺精品创作规划》,启动并推进“哈尔滨市重点现实题材文艺作品创作工程”和“哈尔滨市重大历史题材美术作品创作工程”。加强精品项目顶层设计和源头开发,以文学创作、音乐艺术、广播影视、时尚艺术、美术书法、民间民俗工艺品、动漫网络游戏、出版、模特展示、旅游文化等为重点,抓好选题策划、优化资源配置、吸引社会资本、完善创作生产机制,采取重点立项、论证招标、跟踪推进等办法,打造一批大型、示范性、引导性文艺精品项目,带动一般性、中小型作品质量整体提升。

四、加强文艺传播渠道建设

8.推动哈尔滨优秀文艺作品走出去。实施文艺“走出去”工程,运用文艺形式讲好故事,展示魅力,树立形象,提升文化软实力。深入挖掘展现哈尔滨地域特色的冰雪文化、音乐文化、欧陆文化、时尚文化、金源文化等文化资源,创作生产符合对外传播规律、易于国外受众接受的影视、文学、民间文艺等优秀作品,进行多语种翻译、发行和展示。制定国家“一带一路”尤其是“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艺术交流合作专项计划,支持交响乐、话剧、歌剧、儿童剧、模特等文艺团体赴丝路带国家巡演,组织皮影、版画、剪纸和书法、美术、摄影等艺术形式参与丝路带国家重要展演展示活动。开展对以色列的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哈尔滨国际友好城市的文化往来。充分发挥对俄合作中心城市作用,加强和促进与远东地区和西伯利亚各州、区沟通联络,开展文化交流,并逐步向莫斯科及欧洲部分延伸。

9.以正能量引领规范网络文艺健康发展。实施网络文艺精品创作和传播计划,坚持“重在建设和发展、管理、引导并重”方针,鼓励推出优秀网络原创作品,推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和网络剧、微电影、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等新兴文艺类型繁荣有序发展。鼓励作家、艺术家运用网络创作传播优秀作品,促进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创新性融合。搭建网络文艺人才交流展示平台,举办网络文艺人才培训班、研讨班,培养一批坚持正确导向、传播正能量、情趣高雅的网络文艺人才,推出哈尔滨创造、格调健康的网络文艺精品。加强重点网站文艺内容采编发布,加快重点文艺网站建设,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载体促进哈尔滨优秀文艺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加强内容管理,创新管理方式,规范网络传播秩序,让正能量引领网络文艺发展。

10.加强文化惠民乐民工作。持续开展“哈尔滨之夏音乐会群众文艺演出”、“文化进万家”、“结对子种文化”、“送欢乐下基层”、“高雅艺术进校园”、“文艺之旅四季行”、文化艺术志愿服务、农村电影放映、文艺知识讲座等活动,深入推进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创建活动。促进“送文化”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文艺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力度。组织开展文艺支教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专业文艺工作者到基层教、学、帮、带。实施农村中小学艺术教育计划,鼓励艺术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戏剧、电影、音乐欣赏等艺术教育和熏陶活动,鼓励和支持专业艺术院校在中小学校建立对口支持基地。

五、提高文艺作品市场竞争力

11.大力发展文化艺术产业。坚持宏观调控、科学规划,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发挥党委和政府的促进推动作用,有序推进文化艺术产业加快发展,助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为文艺事业发展提供支撑、增添动力。发挥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和中小微民营文化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广泛调动作家、艺术家积极性,推动多出优秀作品。加大文化产品供给侧改革力度,积极开展“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充分利用哈尔滨新区、哈尔滨综合保税区等优惠政策,扶持文艺企业发展,推进文化艺术与旅游、时尚和体育产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拓展文化消费新空间。引入竞争机制,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供需对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2.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社会保障、经费保障等制度改革,推动国有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强化服务功能,开展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加快形成有利于出作品、出人才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文艺扶持政策,加大对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扶持和对文学艺术重点报刊、重点网络文学网站的扶持。把面向基层的公益性文化活动、重大文艺项目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两轮驱动,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健全政府采购、项目补贴、贷款贴息、捐资激励等制度,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等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文艺创作生产资助体系。探索建立教育与宣传、文化等部门及文艺团体的长效合作机制,建立推进学校美育工作的部门间协调机制。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和文联艺术培训中心艺术教育,将更多文化建设项目布点在学校,推动学校与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和设施共建共享。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法管理文化市场,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依法保障优秀文艺产品的健康有序运营。

六、加强文艺队伍建设

13.提升文艺工作队伍的思想道德境界。深化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学习教育,引导文艺工作者成为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拥护者、践行者,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行者、倡导者。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引导文艺工作者打牢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根基,弘扬公德良序,树立新风正气。各级文联要扎实组织开展“做人民喜爱的文艺工作者”评选活动,引导文艺工作者牢记文化担当和社会责任,引导他们站稳文化立场,坚持文化操守,不断开辟艺术新境界。加强职业道德精神教育,引导文艺工作者自觉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处理好义利关系,努力成为社会的道德楷模。把思想道德品质作为文艺工作者职称评定、职务升迁以及评奖评优的重要衡量标准,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14.加强文艺人才建设。着力培养国内、省内具有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各领域文艺领军人物、拔尖人才,造就人民喜爱的哈尔滨名家。深入实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深入开展哈尔滨市“十佳文艺工作者”、“六个一批”人才、“文化英才”评选活动。制定和实施《哈尔滨文艺人才培养规划》,通过教育培训、评奖赛事、荣誉奖励、创作采风、项目资助、宣传推介等形式,培养和造就德艺双馨的文艺人才。建立并实时更新全市文化人才库。大张旗鼓地鼓励和扶持那些以创作主旋律、正能量作品见长,有历史使命感和时代文化担当的作家、艺术家,为他们在作品出版、拍摄、演出、展览、宣传推介等方面创造条件、优先服务。加强和改进专业艺术教育工作,加大艺术教师交流轮岗力度,促进校际、城乡、区域间艺术教师资源科学配置,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利用市内高校艺术院系自主培养基础文艺人才,委托中央和国家艺术院校、专业院团重点培养拔尖人才和门类短缺人才。分步组织实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计划,培训辅导基层文艺人才。发挥老艺术家、老文艺工作者的“传、帮、带”作用,通过名师带徒重点培养骨干文艺人才,邀请国家级领军人物到我市集训轮训优秀青年人才。落实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完善文艺人才职称职务评聘措施和办法,优化优秀艺术人才引进渠道,支持特殊专业艺术人才的学历、职称认定,加大对标志性示范性杰出文艺人才的表彰支持力度。

15.做好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工作。高度重视、关心支持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的发展,充分发挥全市民营文化工作室、民营文化经纪机构、网络文艺社群等新的文艺组织和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制片人、独立演员歌手、自由美术工作者等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在繁荣发展哈尔滨文艺中的积极作用。开展全市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调研工作,探索具体化、分众化的工作机制和手段,主动开展团结引导、联络协调和服务管理等工作。各级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和文联要扩大工作覆盖面,延伸联系手臂,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组织形式,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要在规划立项、资金扶持、政府采购、教育培训、评比奖励等方面创造条件,在发展会员、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便利。

七、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16.加大文艺精品创作投入。加大文艺精品创作投入力度,设立哈尔滨文艺创作专项资金,对列为市级重点文艺精品项目的作品给予重点支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发挥更大效益。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开展大型示范性文艺活动、主题采风创作活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优秀文艺作品的宣传交流展示提供更好保障。地方财政应对本地区文艺精品的创作予以必要扶持。

17.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深入贯彻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意见,有序推进基层文化馆()、农家和社区书屋、广播电视覆盖、农村电影放映、全民阅读等各项文化惠民重点工程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相关政策,使乡()综合文化站(中心)、农家书屋和乡村休闲广场、村文化活动室常年正常运行并有效为基层群众服务。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置由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落实每个乡()综合文化站(中心)配备不少于12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要求,规模较大的乡()应适当增加。制定哈尔滨市群众文化、群众文艺繁荣发展中长期规划,完善群众文艺扶持机制,扶持引导业余文艺社团、民营剧团、演出队、老年大学以及青少年文艺群体、网络文艺社群、社区和企业文艺骨干、乡土文化能人等广泛开展创作活动,创新载体形式,展示群众文艺创作优秀成果。健全群众文艺工作网络,完善群众文艺工作机制,推动基层文联、文化馆()、群艺馆、美术馆转变职能,强化群众文艺创作的组织指导,相应优化编制使用结构,适当倾斜编制配置。

18.加强文艺阵地建设。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把好文艺宣传和文艺管理导向关、准入关、出口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对各类文艺阵地管理,对文艺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等重大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强化媒体文艺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等要在传播健康向上的文艺作品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强主流媒体重要时段和版面的文艺娱乐内容出版、刊发、播出的监督管理,在主流媒体黄金时段、重要版面优先安排主旋律作品刊播。建立文艺活动媒体公开制度,各类媒体要定期刊载播发本地高雅文艺演出活动和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次计划安排信息。改革和完善媒体管理、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对承担优秀文艺作品和公益性文艺节目刊载播发职责的媒体版面、栏目(节目)、频道、频率业绩考核,要坚持社会效益第一标准,防止简单与收视率、收听率、点击率、发行量挂钩。加大优秀文艺期刊版面、栏目(节目)、频道、频率发展政策、人才等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文艺期刊择选精品、培养人才、交流研讨等重要作用。办好《小说林》、《诗林》、哈尔滨日报《太阳岛》副刊、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娱乐频道”、“984”文艺频率等文艺类期刊、版面和广播电视节目。不断加大建设和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建好用好剧场、影院、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文化宫、文化广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各类文艺阵地,加强哈尔滨新音乐厅、哈尔滨大剧院等重大标志性文化设施运营管理。

19.加强文艺理论和评论工作。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文艺理论和文艺评论工作,实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与评论建设工程和队伍培养计划,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贯穿到课堂教学和文艺实践各环节,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理论的研究和传播。加强文艺评论队伍建设,组织、整合文艺评论家学会、文学艺术研究机构、特约评论家队伍和高校文艺理论教研室等文艺评论资源,凝聚、培育高素质文艺评论队伍,开展健康的学术研究,加强艺术理论和艺术实践的紧密对接,用科学的艺术理论指导丰富的艺术实践。注重加强文艺评论阵地建设,党报、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要开设或增加文艺评论版面和节目栏目,重点文艺理论期刊要办出导向、办出水平、办出风格、办出品牌。促进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与网络视听、移动客户端、手机网站、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交融互进,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引领文艺思潮、辨析文艺现象、评鉴文艺作品,引导大众提高艺术审美鉴赏水平。

八、加强和改进党对文艺工作领导

20.健全完善“党管文艺”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文化强市的战略高度,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准确把握党性和人民性、政治立场和创作自由的关系,把文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宏观指导,把好文艺方向,防止把文艺创作生产完全交由市场调节的倾向。各级政府要把文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中央和省、市支持文艺发展的政策,制定本地区支持文艺发展具体措施。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做好文艺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抓总,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教育、文联等部门和团体协同推进,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文艺工作新格局。选优配强文艺单位领导班子,把那些德才兼备、熟悉文艺工作规律、能与文艺工作者同甘共苦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推动文艺界廉政建设,加强纪律,反对腐败,改进作风。

21.优化“精品迭出人才辈出”的政策环境。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对有卓著贡献的文艺工作者授予市级荣誉称号,并在职称评聘、工资晋级、会员发展等方面予以倾斜。改革和完善有利于文艺繁荣发展的酬劳和奖励办法,做好哈尔滨市“十佳文艺工作者”评选工作。加大对优秀文艺人才、文艺作品的宣传推广力度,为有突出贡献和影响力的名家名作举办音乐会、作品展、研讨会等展示展演活动,对获得国家、省级专业艺术奖项的作者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和宣传推介,使优秀作家、艺术家专业上有权威、社会上受尊重。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发扬学术民主和艺术民主,形成创新精神和创造活力竞相迸发、文艺精品和文艺人才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大力发展文化策划、咨询、演出、展览、艺术品拍卖销售、演艺制作等中介组织,加强文艺产品的推介和营销,在艺术创作生产营销的各环节实现国内同行业同领域间的广泛合作。

22.充分发挥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对文联的支持保障力度。统筹职能机构设置,支持其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职能,在行业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各级文联要发挥党委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改革创新、增强活力,改进工作机制、方法手段和工作作风,避免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真正成为全市文艺工作者之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建设文化强市作贡献。完善文联章程,践行文艺工作者从业规范和守则,加强思想引领、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坚决抵制和克服浮躁之风、不正之风,推动全市文艺行业讲正气、树正风,形成健康向上的文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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