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3年)的实施意见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3年)》(国发〔2013〕10号,以下简称《规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划意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实施意见(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
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国发〔2013〕10号,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全面提升计量整体能力和水平,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4〕1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龙江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参加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升计量工作在促进产业发展、提高产品质量、推进节能降耗、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保障民生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基础和技术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计量技术创新能力和监管水平显著提高,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计量工作在全国省会城市中达到先进水平,在省内达到领先水平,发挥龙头带头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计量科学技术研究
1.提升计量科技创新能力。依托计量技术机构,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搭建“检学研企”相结合的计量科技创新平台,开展计量科研成果展示、科研人员技术交流、技术合作或共同开发等,突破产业发展的计量瓶颈,提升计量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计量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加快计量科技成果转化和有效应用。结合我市实际,在具有产业优势的领域积极争取建立国家现代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平台),提供产业关键领域、参数的测量、测试及产品全寿命周期的技术服务。
2.加强计量科技基础和量传溯源所需技术和方法研究。开展涉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能源资源等领域的计量新技术、现场快速检测、在线计量检测、动态量、连续量及多参量的计量检测技术与计量检测方法研究。围绕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升级和新兴战略产业发展,重点加强热量流量计量、环境监测、能源资源计量等重点领域计量标准研究。加强对环境和气候监测、新能源、安全生产等领域在线检测、动态测试、远程校准、自动监测等计量测试技术、方法研究,加强对能源计量器具和民用“四表”等计量配套技术研究。计量标准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0%以上,至少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及完善更新原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0项以上,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项目覆盖10大类计量领域,计量标准综合水平达到全国副省级城市先进水平,力争做到强检全覆盖。
3.加强计量检定规程、技术规范的研究和制定。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生物技术等方面加大计量研发力度,推进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修)订工作;同时,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地方计量技术法规的制(修)订,至少完成2项地方计量技术法规制(修)订工作。研究探索流量计量、电能计量及气体计量等新方法,提升能源资源等计量标准体系建设水平。在能源资源计量、医疗卫生计量、计量在线检测/在线校准等领域加大研发力度,推进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修)订工作。
(二)加强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建设
1.提升量传溯源体系支撑能力。整合哈尔滨市现有计量技术机构、专业计量站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计量技术能力,建立满足发展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完善量传溯源体系。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合理定位市、区(呼兰、阿城、双城区)县(市)二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社会计量机构职能,不断提升计量标准水平和计量检定(校准)能力,满足城市功能布局及现代产业体系的量传溯源需求。市计量检定测试院要立足技术含量高的项目,建立全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00项以上,满足特殊行业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和影响面大的计量器具量传溯源及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计量器具量传溯源需求;区(呼兰、阿城、双城区)县(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要立足适应本地区产业特点,满足安全防护、食品安全、基层医疗卫生及贸易结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量传溯源需求,建立计量检测项目不少于15项。
2.加强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能源资源检测投入力度,建立社会急需的大流量、大容量等能源计量标准,有效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器具检定和溯源。发挥黑龙江省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哈尔滨)对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促进生态建设和转型升级,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达标率达到100%。加强部门协作,逐步建立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信息平台,强化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为政府节能监管提供客观数据。加强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定期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审查。加强节能减排相关计量检测能力建设,开展能源管理、能源审计、能源平衡测试等技术服务,切实加大用能产品能效标识监管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3.夯实企业计量基础工作。鼓励生产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建立符合法定要求的计量实验室,加强计量检测数据应用和管理,合理配置计量检测仪器和设备,有效分析和运用计量检测数据,实现对生产全过程的精准控制,推动企业产品升级和精细化管理,实现能耗物耗下降、产品质量提高的目标。鼓励企业建立测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加强计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大宗物料交接、产品质量检验以及企业间的计量技术合作提供检测服务。积极采用先进计量测试技术,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对新建企业、新上项目,要把计量检测能力建设作为保证企业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实现企业现代化和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与其他基础建设一起设计、一起施工、一起投入使用。加强对企业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进企业计量检测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计量监督管理
1.加强计量监管体系建设。做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修订后的工作衔接。推进计量监管方式创新,加强计量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强检计量器具数据库,实现强检信息动态管理。加强对列入依法管理目录计量器具的监管,完善对计量器具生产制造、经销、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措施,建立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加强对可燃气体报警仪、有害气体分析仪、压力表等与生产安全、环境安全相关计量器具的监管,督促使用单位按要求配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加强对各类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开展计量比对,规范检定、校准行为。建立健全计量检定人员监管机制,强化考评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计量考核评审工作。完善计量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措施,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在市、区县(市)市场监管机构设置计量监管部门,配备专职计量监管人员,积极探索建立计量协管监督员制度。配备移动执法检测车和检测设备,丰富完善计量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2.加强民生计量监管。加强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领域的计量监管,在集贸市场、商店超市、医院、眼镜店、加油站、公路计重收费站等场所推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公示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管理,健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机制,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强化计量风险管理,对国家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进行重点排查和整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计量问题。
3.加强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加强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强制检定的监管,严厉查处能源资源计量违法行为。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能效对标计量诊断等活动,推行计量精细化管理方法和手段,帮助企业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建立能源计量管理激励机制,积极树立能源计量示范单位。建立能源资源计量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的分析、使用和管理,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开展能效标识产品计量比对和计量监管,规范生产企业能效标注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和守法经营企业权益。
4.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市、区县(市)计量行政部门要发挥诚信计量导向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完善服务业诚信计量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服务业诚信计量信用信息平台,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具体政策措施,建立完善服务业诚信计量监督体系。坚持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计量监督体系,加强对服务业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的引导培育,在集贸市场、加油站、商店超市、医疗机构、餐饮行业、配镜行业、道路交通、公用事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所、行业推进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300家。按守信、基本守信和失信三类实施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并将诚信计量体系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5.加强安全计量监管。加强压力表、报警器、测速仪等与安全相关计量器具的监管,为生产安全、环境安全、交通安全等提供高质量的计量器具。加强安全用计量器具提前预测、自动报警、检测数据自动存贮、实时传输等相关功能的研发与应用,提高智能化水平。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强制检定受检率达到95%以上。
6.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加油机、加气机、出租车计价器、电子计价秤、地衡等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研究,利用计量移动实验室、隐蔽式计量检测设备,实行“两个前移”,提高依法快速查处、快速处理计量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落实计量器具制造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大对计量器具制造环节的监管,重点查处无证生产、不按产品标准和已批准型式进行生产以及将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条件不能持续保证与制造许可相适应以及制造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能效标识和商品过度包装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能效标识虚标和商品过度包装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行业性、区域性计量违法问题。建立健全计量违法举报奖励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发改、财政、科技、人社等部门参与的沟通协调机制,研究制定促进计量发展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落实计量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公益计量发展的投入,重点支持服务于社会的计量标准、计量技术装备的建立与更新改造,以及社会公共性计量检测技术方法的研究与建立。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市发改、市财政、市科技、市人社等部门抓紧实施与计量发展相关的基础设施与实验室建设、新兴产业计量测试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并研究落实相关资金投入。完善基层计量执法手段,提升计量执法能力和水平。支持开展计量惠民活动,增加公益事业发展投入,逐步将与人民生活、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制定优秀人才培养规划,支持优秀人才开展技术创新,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有效机制。建立哈尔滨市计量专家库,选拔年轻技术骨干参加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建设平台研究及实验活动,培养一批计量学术带头人,使重点计量领域在全省均有领军人才,力争使3至5人成为国家级专家。健全计量培训机制,组建培训骨干队伍,分层级、分类别做好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的计量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打造一支业务精干的计量技术队伍。强化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落实,加强计量行政管理人员培养,提升计量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规划》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规划》落实的浓厚氛围。积极利用“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科技活动周”及“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活动,宣传计量知识,提高全民计量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与计量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大力宣传计量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保障民生、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国防建设、航空航天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计量工作的有利氛围。
(五)强化考核监督。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7号)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并将推进落实《规划》和本意见情况纳入年度质量工作考核评定,对在贯彻《规划》和本意见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