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保障我县水利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位,提高我县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扎实推进柳江县水利系统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柳江县水利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县水利局涉农资金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保障我县水利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位,提高我县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扎实推进柳江县水利系统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5〕38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5〕44号)和《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政办发〔2015〕26号)的精神,结合我县水利项目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股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纪律为准绳,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以敬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部署,上下联动。按照中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水利局的指导下,县水利局成立专门机构推进水利系统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
2. 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水利惠农资金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检查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水利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努力做到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全面推进。
3. 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要认真查找当前水利系统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按照边查边改的要求及时组织、督促整改;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注重建章立制,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三)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了解和掌握近年来柳江县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和政策落实的情况,以强化水利系统涉农资金使用监管为重点,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梳理问题与解决问题想结合,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贪污、私分惠农资金等行为,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建立健全整治水利系统涉农资金和项目的长效机制和监管体系,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二、整治范围与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和对象
1.整治检查范围
(1)2013、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水利事业相关补助资金(包括: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山洪灾害防治经费;小型病险水库专项治理资金;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其他水利事业建设资金等)。
(2)2010年以来,各级特别是中央、自治区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水利涉农资金的各种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
(3)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问题。
2.整治检查对象
柳江县水利系统,涉及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收益主体,均为整治检查对象。
(二)整治检查的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柳江县水利局机关及下属二层单位进行自查自纠,清查、检查和纠正水利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资金分配安排和管理使用混乱,管理制度缺失。
10.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领导机构
为加强我县水利系统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立柳江县水利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领导。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5年4月至8月,分4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4月6日前)
县水利局成立柳江县水利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水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水利系统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县水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计划财务股),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前)
1.梳理水利涉农项目资金。按照自治区、柳州市有关文件要求,梳理柳江县水利局2013-2014年度管理和使用的水利涉农资金和项目,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结余等情况进行摸底,细化到项目实施单位与受益对象,并按要求填报相关统计表格。
2.地毯式排查。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采取“五查五看”的方式进行全面排查。一是查内容,看资金清理是否全面完整。对照资金检查范围逐项核实,做到项目要全、数据要准。二是查依据,看资金分配是否客观公正。重点检查资金分配的政策依据,作为资金分配依据的基础数据是否完整公正。三是查程序,看资金管理是否合规透明。资金管理是否有健全的制度,项目建设是否实施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项目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制度,项目实行报账制的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以及其他相关制度。四是查流向,看资金使用是否专款专用。通过跟踪资金流向,查挪用、私分、贪污等现象,查虚报冒领等弄虚作假现象。五是查账目,看资金核算是否健全规范。通过查阅银行账户、会计账簿、原始凭证等资料,看是否存在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等违规违纪行为。
3.积级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坚决纠正。
4.公示自查自纠结果。自查自纠结果经县水利局涉农资金整治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本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
(三)整改完善阶段(7月31日前)
要从政策制度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工作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17日前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全面总结阶段(8月2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