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方案】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河道滩涂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11 15:20:06 来源:网友投稿

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河道滩涂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河道滩涂综合整治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河道滩涂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河道滩涂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水利方案】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河道滩涂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河道

滩涂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河道滩涂综合整治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河道滩涂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范围

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南岸自道里区新农堤运粮河口至道外区巨源堤蜚克图河入江口,北岸自松北区万宝堤与肇东交界至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涉及道里、道外、松北和呼兰4区。

重点整治区域:阳明滩大桥至何家沟入江口的群力外滩,松花江南岸滨江湿地,太阳岛自卫堤周边、船厂自卫堤周边,四方台大桥至万宝堤肇东界沿线,三家子滩沿线,松花江公路大桥至滨北铁路桥区域岸线、码头。

二、工作任务

道里、道外、松北和呼兰4区政府要针对调查摸底中发现的松花江河道滩涂内非法建筑物、构筑物、非法开发项目、非法开挖的鱼池、非法开垦的耕地、非法设置的砂场及码头等乱建、乱挖、乱采、乱种破坏河道滩涂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原则。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道里、道外、松北和呼兰4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实施综合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

(二)坚持社会稳定、促进发展原则。各相关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加强政策研究,切实帮助群众转变生产经营方式,保持良好社会秩序。

(三)坚持依法整治、依法追责原则。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哈尔滨市河道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滩涂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落实综合整治责任制,实行任务包干,责任到人,按时限完成综合整治工作。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时间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51010日前完成)。各有关区政府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本《方案》制定河道滩涂综合整治方案及重点整治区域实施方案,并于20151010日前报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工作(2015930日—2016515)20151020日前,各有关区政府对调查摸底表所列每处违法建筑物、耕地、砂场、鱼池、开发项目、码头、林地、草原提出整治意见和整治时间,并报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10月底前,各有关区政府要取得重点整治区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冬季重点整治因水情、地势等因素无法整治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清理河道内残土垃圾、残冰污雪等;201641日至515日,加强巡视,防止河道滩涂内乱挖、乱建、乱种、乱采现象回潮,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管,恢复松花江河道滩涂生态环境和良好秩序。

(三)组织检查和验收工作(2016516日至615日)。由市水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对有关区政府河道滩涂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市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河道滩涂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张万平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魏亚伦、市水务局局长马振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黄明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水务局、市监察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市旅游局、哈西办、哈尔滨海事局和道里、道外、松北、呼兰区政府有关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主任由黄明兼任,副主任由市水务局副局长刘晗、市水政监察局局长景才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有关区政府实施河道滩涂综合整治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河道滩涂综合整治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工作,督促各区按期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各有关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组织、协调本区河道滩涂综合治理工作。各区政府行政首长是本辖区河道滩涂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

(二)密切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配合各有关区政府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市水务局作为河道滩涂整治工作职能部门,要全面掌握全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积极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督促各有关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区政府和部门进行督办;市监察局负责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综合整治工作中的法律指导、咨询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整治期间治安工作,打击无理取闹、干扰整治工作的违法行为;市建委负责配合各有关区政府开展河道范围内重点工程建设遗留临时建筑物的清理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河道范围内土地权属的认定工作;市城乡规划局、市旅游局负责配合各有关区政府对河道范围内旅游项目进行综合整治;市环保局负责配合道里区对河道内一、二水源地保护区进行综合整治;市交通运输局、哈尔滨海事局负责岸线码头的清理工作;市农委负责河道范围内土地使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工作;市林业局负责协调、指导各有关区政府做好河道范围内林地和湿地所有权认定工作;市畜牧兽医局负责河道范围内草原认定工作;哈西办负责配合道里区政府对群力外滩进行综合整治。其他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应配合工作。

(三)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分阶段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随时掌握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对整治工作不合格的区政府,要督促其限期完成;对工作安排不到位、领导不力、推诿敷衍、工作进度较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坚持舆论导向,做好宣传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宣传画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河道滩涂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社会各界的认识,为全面开展河道滩涂综合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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