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方案】“清洁环境,美化市容”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1 17:10:04 来源:网友投稿

“清洁环境,美化市容”活动实施方案城管新浦一、二大队,区环卫处,局机关各科室:为营造整洁有序、优美舒适的城市环境,夯实城市管理基础,根据市城管局“清洁环境,美化市容”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新浦地区城市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清洁环境,美化市容”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城管方案】“清洁环境,美化市容”活动实施方案



“清洁环境,美化市容”

活动实施方案


城管新浦一、二大队,区环卫处,局机关各科室:

为营造整洁有序、优美舒适的城市环境,夯实城市管理基础,根据市城管局“清洁环境,美化市容”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新浦地区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市貌标准》为依据,认真贯彻市委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提升城市品质、塑造海滨城市新形象”的要求,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以规范市容秩序、美化市容环境为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整体水平和提升城市品味,改善市民生活,巩固创建成果。

二、整治范围

普遍整治范围:年度日常管理所有道路、广场。

重点整治范围(9条路、2个广场):

海连路(幸福广场一凌州广场)、苍梧路(学院路一龙河广场)、通灌路(解放路一朝阳路)、郁州路(人民路一郁海广场)、海昌路(解放路一朝阳路)、朝阳路(幸福路一学院路)、陇海东路(通灌路一郁州路)、大庆东路(通灌路一南极路)、瀛州路(龙河广场一宁连高速入口)、龙河广场、人民广场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整治市容秋序

1、取缔城区内一、二类道路未经审批各类形式的马路市场和流动摊点;规范三类道路(背街小巷)影响市容环境且市民生活需求的马路市场和流动摊点。

2、城区内无未经审批各类展销、促销及擅自批准设置的有碍管理事项。

3、已建规范便民疏导点经营秩序良好,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周边无任何形式的摊外摊现象。

4、清理整治沿街两侧住户、商家门前、窗下乱堆乱放杂物以及占道加工、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问题。

5、沿街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及公共场所的护拦、树木、绿篱等处无晾晒或吊挂物品等问题。

6、督促并推进沿街建筑物的清洗、粉刷和修饰,保持清新美观。

7、督促并推进落实城区内建设工地、拆迁工地、待建地块及时按要求设置围档,查处施工工地出口未进行硬化,未设置车辆冲洗台及相应的泥浆沉淀和排水设施等现象。

8、加强夜市、便民摊点(亭)、瓜果销售等各类临时性规范疏导点管理工作,严格开、撤市时间,严格查处市场外溢等违法违章行为,任何桥梁、涵洞处(周边)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经营设施和摊点。

9、加大亭棚管理力度,拆除违章亭棚,严格查处经批准亭棚私自移位、外立面乱张贴、乱悬挂、超出经营内容等现象。

10、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取缔存有广告和陈旧破损的非机动车停放架。

11、小街巷无乱堆乱放、无积存垃圾,立面整洁。

(二)开展环卫达标活动

1、从业人员着标志性工作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道路清扫作业,春、夏季一、二类道路、主要节点每日两次洒水,达到路见本色的标准。

2、绿化带保洁与道路、人行道保洁同步,及时清除白色污染及其它杂物,确保绿化带内整洁卫生,严禁将垃圾杂物扫入绿化带内。

3、垃圾收集清运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每日两清运。垃圾容器完好、洁净、周围三米内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并摆放整齐,做到车走地净,九时至二十一时前城区内无任何积存垃圾,垃圾容器内垃圾无外溢现象。

4、垃圾转运站设备运行良好,管理制度上墙有垃圾清运量记录台帐,无安全生产事故。垃圾转运站周边卫生整洁,无明显臭味,无蚊蝇,垃圾日产日清。

5、公厕周边10米内环境整洁,无积存垃圾和乱堆杂物情况公厕内有管理制度,管理间干净整洁,无堆放杂物。公厕内设施完好,按规定设置明显标志,上下水通畅,保洁及时,内外墙壁无污迹、乱贴乱画等情况。

(三)净化立面容貌

1、及时查处城区内广告、店招空置、破损现象,并在5日内跟踪督促其修复。

2、严格查处并及时处理沿街两侧建筑物、构筑物、路面或其它公共设施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违法行为,次日九时后无任何形式的“三乱”小广告现象。

3、清理整治沿街两侧商家在店面、门脸、橱窗等处张贴、涂写或者设置的具有广告性质的各类张贴物。

4、彻底清理整治各类违章及未经审批设置的广告牌及落地灯箱、条幅、布幔等问题。

5、清理拆除或提档改造喷绘布及低质材的广告牌、店招(牌),新上店招(牌)的路段或单个楼体必须统一规范,不得使用喷绘布等低材质制作,并全部实施亮化。

6、积极推进属地建筑(构)物及公共广场夜景亮化建设。新推进亮化载体不得少于六项。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16日一220日)

各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总体要求,针对工作实际,进行逐项排查汇总、分析,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220日前纸质和电子版报区局综合科),要把整治活动作为年度一项重要管理工作来抓,及时召开整治动员部署大会,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工具,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方式,营造整治的舆论氛围,做好先期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21日一1010日)

自行整改(221日至331日)。各单位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依法完成相关整治程序,指导沿街单位和商户、广告店招产权单位、马路市场收费管理单位、各类亭棚管理单位、环境卫生责任单位等进行自行整改。

集中整治(41日至930日)。对自行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组织力量,采取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形式进行整治,确保各项整治内容按标准落实。

巩固提高(101日至1010日)。各单位对整治项目进行回头看,解决整治不达标、整治遗留问题和盲点死角。同时,巩固提高整治成果,加强后续管理,制定长效管理措施(书面材料),实施长效管理。

(三)验收阶段(1011日一1016日)

各单位在105日前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自查验收总结(总结材料105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报区局综合科),做好迎查准备。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清洁环境、美化市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周云祥

副组长:董育传、庄会君、周锡明

成员:赵筱玲、赵 生、赵 峰

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由区局综合科牵头,局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负责对全区“清洁环境、美化市容”活动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指导,对重要节点和重要内容不能如期完成的,由区局报区政府督查。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清洁环境、美化市容”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把“活动”开展贯穿于年度城市管理工作之中,精心谋划,细心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治方案,要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组织人员逐户做好释解工作,争取沿街单位、商户和居民的支持,序时推进活动开展。

(二)把高整治标准,详实制定措施。各镇、街道、大队要针对辖区管理现状,在合理分工的同时,要把标准定在高起点上,把措施定在可操作上,把目标定在落实效果上。执法大队主动向属地街道党(工)委汇报开展活动情况,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争取他们对工作的支持,要联合街道、社区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形成齐抓共治、联动互动效应,依法推进任务的完成。

(三)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作用。通过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指挥与监督系统,切实加大城市管理事件的处置力度,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处置,提高结案率,同时,充分应用数字化城管数据库的作用,对各责任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定量评价,做到奖罚有据,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长效化。

(四)严格督查考核。继续实行从局到基层的三级督查考核机制,在强化环境卫生督查工作的同时,加大市容督查力度,以动态地、常态化的方式对城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管,做到天天督查,周周通报,月月考核评比。通过全方位、高频率的督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强化跟踪督办,定期考核评分,确保工作落实。

(五)通力配合协作,及时推进落实。区局相关业务科室要主动配合,通力协作,发挥好职能作用。要深入整治一线,及时指导和协调整治工作。要多方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注重营造良好的整治舆论氛围,并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推广好的做法。220日以后,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召开督导汇报会,通报讲评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由综合科牵头定期下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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