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各乡镇护林防火机构,区有关单位: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生态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意见】关于做好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意见,供大家参考。
关于做好全区森林防火
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护林防火机构,区有关单位:
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生态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及《连云港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观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实际,为不断提高全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控制能力,全面做好今后的森林防火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森林是十分重要的自然资源,是人类共享的宝贵财富。依法保护好森林资源,不仅对保障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而且对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区境内有两个AAAA级旅游景区,大量游人踏青、郊游以及大中专院校东迁,给山林管护带来新的挑战;林区现有散坟多,加上山区杂草丛生,上山道路众多,民间传统的烧纸祭祀习俗一时难以改变。因此,做好山林管护和防火工作难度大、要求高、责任重,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一方平安的重大现实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从保护森林资源、维持生态平衡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林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较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提高广大干群对森林防火的意识。林区乡镇、场要装配森林防火宣传车辆,对林区、村庄及人员活动较为集中区,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同时,与宣传、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搞好配合,形成森林防火工作合力。要在学校设森林防火课,开展向群众发放森林防火公开信,加强对干部、职工、农民和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要严格要求学生,禁止在山上吸烟、野炊等用火行为,组织开展“护林防火,爱我家园”志愿服务活动。各有林单位,要利用会议、广播、板报、张贴标语口号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进入林区的路口要增设固定的防火宣传警示牌,在进入林区的道路两旁要喷写、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点的防火管理,督促监督景区门票印刷森林防火警示用语或者附加森林防火宣传单。
三、突出重点,强化森林火灾预防
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林区野外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火种进山。一要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制度。防火期内林区必须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要依法严管入山火源,截断火种与森林可燃的接触,要坚持进山登记制度,在高火险天气和元旦、冬至、春节、清明期间等防火紧要期,所有进山路口都要有人看守,对入山人员登记在册作出保证,力求细致入微,百密无疏,防止火源进山。二要清除林内可燃物。林内可燃物的清理由由营林单位负责实施,各乡镇政府、林场和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在每年10月、11月,要组织人员对防火通道、旅游景点道路两侧10米内、军事设施、古建筑、墓区周围等重点区域的林下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三要加强林区坟墓管理。要落实责任人,严看死守,教育广大群众改变上坟上纸习俗,大力提倡用鲜花等文明方式祭祖。四要实行联防联保制度。各乡镇政府、林场和护林防火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区域联防制度。都要牢固树立全区防火一盘棋的思想,团结协作,互防互助,要杜绝各自为战和推诿扯皮的现象存在。任何一个单位发生火情,其它单位都要本着“互防、互救、互援”的原则全力扑救。
四、加强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是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的治本之举。一要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有林乡镇、场要配备足够的护林员,每800亩山林至少要配备一名责任心强的专职护林员,对护林员要定岗位、定责任、定报酬、定奖惩,要在责任书上明确护林范围,将每一块林地的防范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头,并组织力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在防火紧要期及3级(包括3级)以上高火险天气,对重点林区、重点目标及主要进山道口,要增加看护力量,坚持死看死守,对瞭望台、卡口要充实人员,切实做好火情监测,不留盲区。二要加强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各有林乡镇、林场要有30人以上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有林村、居委会要建立50人以上基干民兵为主体的义务扑火队伍。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配备足够的扑火服装和机具,防火期内要实行集中训练、集中管理,由于我区山林地域地形多变,扑救森林火灾时一定要坚持“安全第一,科学扑救”的原则,要做到制度、组织、扑火工具、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经济保障六落实。三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有林乡镇、场要制定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根据地形地貌特点逐年建设防火通道、生物防火隔离带、蓄水池、瞭望台(哨)等基础设施。要在散坟相对集中的山下适宜处建造祭奠堂,并加强祭奠堂周围的美化,进一步加强各主要进山道口的六有化建设(有护林房,有有护林员,有祭奠堂,有灭火机械,有宣传牌,有管理制度)。同时要不断增加物资储备,各地要立足于扑大火,备足、备齐扑火机具、车辆、通讯设备等防火、扑火物资,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发生火灾时拉得出、打得响。
各乡镇政府、林场要将森林防火基础建设、交通、通讯、火灾扑救等有关森林防火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上级下达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项目,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森林防火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对未按上通讯要求按时完成项目内容的单位,次年将取消其项目申报资格。
五、修改完善预案,增强森林火灾控制能力
有林乡镇、林场要根据不同时期和季节性变化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实际,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及时修改完善扑火预案,制定预案时,要把发生森林火灾可能出现的情况考虑周全,把扑火的各项措施考虑周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通讯联络、现场抢险、后勤保障等工作。一旦发生火灾,确保做到指挥得当,高度有序,措施有力,有条不紊,忙而不乱。有林乡镇、场要以山头为单位建立预案,确定一线指挥人员、带路向导熟悉地形地貌、上山通道,根据不同天气的气候和风向,合理确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的科学性、安全性和有效性。高火险天气和防火关键时期要及时充实调整应急扑火队伍,适时组织扑火培训和演练,按照应急响应机制随时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定期对各种灭火器材、机具装备、通讯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扑火工作的首位,正确处理好保障人民群众、扑火人员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加强扑火人员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加强扑火人员安全教育,做到科学指挥不蛮干,切实避免人员伤亡。
六、依法治火,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
有林乡镇、林场在采取行政手段抓森林防火的同时,要加强法制教育,坚持依法治火,充分发挥法律手段在森林防火中的重要作用。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办森林火灾案件,对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至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2500株以上,以及故意纵火或因火灾造成伤亡和重大损失的,公安部门要立案追诉。各级领导要督办、催办火案、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犯罪就抓,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即各级行政主要领导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林业主管部门领导是具体负责人、森林经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实际
工作中,各地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乡镇、村组和林场,层层划分护林防火责任区,具体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担负起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森林防火的重任,把森林防火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出重点安排,下最大决心,尽最大努力抓好。各级防火组织要切实做到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制度落实、队伍落实、防火器材落实、经费落实。林业主管部门防火期内要把森林防火作为压倒一切的任务来抓;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帮助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森林防火资金投入;森林防火关键时期,当地公安部门要与林业部门联合组织巡逻队伍,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巡逻和督查,积极参加森林火灾的组织扑救;民政部门要加强痴呆病人的收容遣送等管理工作,做好森林火灾的善后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监察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时查处失职、渎职责任人员。对因不负责任、重视不够、支持不力、思想麻痹、玩忽职守,以致造成重大山火或人员伤亡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以上意见,请各乡镇、场,林场及区有关部门迅速贯彻落实,确保全区森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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