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根据《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桂林市2016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市安委〔2016〕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思路以党中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雁山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区2016年“安全生产
月”活动方案
根据《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桂林市2016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市安委〔2016〕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
四、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在各乡(镇)、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辖区企业同时开展。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开展“政府领导讲安全发展”活动。结合召开区安委会全体会议,请各乡(镇)政府、区交通局、区农机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专题报告,宣传辖区内好经验、好做法、好思想,让安全文化及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深入全社会各个阶层,教育引导全社会提高安全发展意识,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开展“局长下基层督查”活动。结合二季度安全生产督查工作,通过开展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同志下基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安全宣讲教育等方式,把安全生产发展理念灌输到本监管系统的各个层次、各个环节,落实安全监管的责任,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形成网格化监管体系。三是组织“企业家谈安全生产”活动。区安委办联合区工商联组织本辖区部分企业负责同志,围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提出科技兴安、隐患排查整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方面的具体对策建议。企业要把主体责任挺在前面,辖区企业的负责人在活动月期间必须在本企业举办一次安全生产教育职工大会,强调安全发展的重要性,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要求本企业全体员工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生产时不忘安全,切实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同时,企业的负责人每个季度都必须在本企业举办一次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此内容列入安全检查督查的范围。
(二)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一是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区安委会组织各成员单位在雁山临时市场、草坪乡开展咨询日活动和安全生产文艺演出,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区安委会组织各成员单位在热土雁山、雁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通过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并“@你最想@的人”,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四是举办“安全家书”征集活动。围绕安全生产主题,由区工会、区教科局负责,在辖区企业、中小学生范围内开展征集“一封安全家书活动”。 六是各乡(镇)要更换安全生产宣传栏,各成员单位、企业出一期安全生产月专题版报,形成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开展安全知识宣讲活动
区安委会组织雁山消防大队、雁山交警大队到企业、到学校开设安全知识讲座。
(四)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发送至区安委会“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定邮箱(ysqajj@126.com),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
(五)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选择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通过警示教育展、专题研讨和媒体展映等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特别要针对第二季度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特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引导全社会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六)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选择危险化学品、矿山、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并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七)继续组织开展行业特色活动
1.区卫计局和区安监局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教团活动;
2.区工会、区安监局继续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3.共青团雁山区委继续组织开展“青安岗在行动”活动;
4.区妇联继续组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活动;
5.区教科局继续组织开展“平安校园”活动;
6.雁山公安分局和区交通运输局继续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活动;
7.雁山消防大队继续开展消防咨询演练活动。
8.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广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深化认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扎实深入地开展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二)加强协调。区安委会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查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指导活动有效开展。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于5月27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各联络员及时将本乡(镇)、本行业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到区安委办,遇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
(三)确保安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加和认真组织桂林市和区本级要求的各项活动。在活动期间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细化任务,严格把关,重点加强治安、交通、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四)认真总结。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于5月27日和7月8日前分别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到区安委办(邮箱:ysqajj@126.com,联系人:彭玉红,联系电话:355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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