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植树造林工作方案按照省、市造林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植树造林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全县人工造林计划完成5.3万亩,其中荒山荒地造林工程3.7万亩(含欧行造林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植树造林工作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2017年植树造林
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造林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植树造林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人工造林计划完成5.3万亩,其中荒山荒地造林工程3.7万亩(含欧行造林0.3万亩),经济林工程0.6万亩,迹地还林工程0.3万亩(含欧行造林0.1万亩),退化林分修复工程0.2万亩,生物质能源林试验示范造林项目0.5万亩。义务植树完成200万株。
二、工作内容
(一)荒山荒地造林工程
地类必须为荒山、荒地、荒沟、荒滩等宜林地或郁闭度0.2以下疏林地。树种选择上严格遵循适地适树原则,以油松、樟子松、杨树、刺槐等乔木树种为主,提倡栽植混交林。也可选择大果榛子、两杏一枣、苹果、梨、桃、李子等乔木型经济林树种,不可以选择树莓、葡萄等灌木及藤本树种。经验收合格,列入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给予造林补助费500元/亩,列入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给予造林补助费200元/亩。
(二)经济林工程
经济林栽植地类必须为耕地。树种包括大果榛子、枣树、苹果、梨、桃、李子、葡萄。经验收合格,在耕地上栽植大果榛子、枣树、苹果、梨、桃、李子,给予造林补助费500元/亩;在耕地上栽植葡萄,给予造林补助费300元/亩。
(三)生物质能源林试验示范造林项目
计划开展示范林5000亩,树种选择为速生、萌生能力强适合我县栽植的品种。主要品种有:107和108杨、鲁×山、荷兰64、意大利214、3016杨。栽植方式为高密度栽植,株距0.5m,行距1×1×5m(1米行距2行,间隔5米),每亩444株。在不影响树木生长的前提下,5米行距间可实施间种矮棵作物。栽植地块由惠农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直接与各乡镇协调落实。地块落实后报至县国有林场管理站备案,日常工作由县国有林场管理站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完成后,统一组织检查验收。对符合标准的,给予栽植农户一次性造林补助费500元/亩。
(四)村屯绿化美化工程
以“路旁、村旁、宅旁、水旁”为重点,结合义务植树活动,对环村林带、村路两侧、居民庭院、河流沟渠、房前屋后等区域进行绿化美化工作,实现点、线、面整体绿化,合理配置乔、灌、草,基本达到村庄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不断提高村屯绿化档次与质量,加快建设多树种、多层次、多结构、多功能的绿化美化新农村。
(五)做好补植补造工作
各乡镇、林场要充分利用春季造林有利时机,对近三年造林地块进行认真排查,造林保存率低于80%的地块,要全面进行补植补造工作,落实补植补造责任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六)做好封山育林工程完善工作
2013-2016年封山育林工程资金已全部下拨到乡镇、林场。各乡镇、各林场要按照封山育林有关规定,于2017年春季完成封山育林固定标志牌设立工作(标准牌尺寸必须符合省里要求)。同时,要落实好巡护、防火、病虫害防治及人工辅助育林等封育措施,做到封山育林地块符合工程要求。
(七)完善好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项目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
2014-2016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各林场。各乡镇、各林场要依据相关文件要求与各造林主体签订完善好造林合同。同时,要做好内、外业档案整理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17年造林任务务必在春季全部完成,未按时间完成的不给予2017年造林补助。5月20日前,各乡镇、各林场要完成全年造林自查工作,并将造林小班上报县林业局造林股。6月20日前完成全县植树造林县级核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示范工程建设
各乡镇要打造1至2处造林示范地块。示范地块要突出区域和工程特点,严格规范苗木规格、整地标准、栽植质量,不断提高造林工作水平。
(二)切实抓好苗木管理
各乡镇、各林场要立即组织专业人员根据地块落实情况,做好苗木品种确定、用苗量测算、苗木预购等各项准备工作。造林苗木由各单位自行采购,必须选择优质合格苗木,同时,生产单位必须及时做好苗木春灌水等工作,确保苗木质量。
(三)有效组织造林施工
各乡镇、各林场务必按照计划任务造林,超过计划数按计划给予补助,未超过计划数按照实际合格面积给予补助。同时继续采取“任务、施工、管护、资金、责任、奖罚”六到乡镇措施,即由各乡镇按照县政府下达任务进行规划设计,落实小班地块,对整地、苗木采购、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按要求做好幼林地管护抚育。各乡镇、各林场作为工程建设主体,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负总责,工程建设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造林工作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督查考核办、县林业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新农办等部门为成员的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全县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造林绿化工作顺利进行,并做好未成林补植及幼林管护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县广播电视台、蒙古贞日报社等新闻媒体,采取张贴标语、设立专栏、开展专题讲座、印发宣传资料、入户座谈及组织参观等多种形式,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做到政策、法规、效益家喻户晓,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科学指导,强化服务
果树技术指导站、林业技术指导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业种苗管理站等单位,要加强对苗木质量的检验检疫,全面做好造林技术培训,确保苗木质量过关,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有效。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大力推广应用大容器杯苗、机械整地、地膜覆盖、果树套袋等保水抗旱造林措施,提高林业防灾能力。
(四)注重管理,确保成效
各乡镇在做好造林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做好新造林地管护工作,落实管护责任,在新造林区实行封山禁牧,加大处罚力度,禁止一切人为及牲畜破坏幼树行为,确保造林成效。
(五)健全制度,强化考核
成立由县督查考核办、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新农办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并将造林绿化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实行工程建设通报制和“一票否决”制。依据省、市有关检查验收标准,成立检查验收小组对各乡镇、各林场的造林成活率和质量等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依据验收结果兑现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