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口计生委上半年纪检监察总结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纪检监察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人口计生系统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总结】区人口计生委上半年纪检监察总结(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区人口计生委上半年纪检监察总结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纪检监察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人口计生系统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创新体制,充分发挥了监督检查职能,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和六月份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加强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委纪检监察室紧紧围绕驻在部门中心工作,始终把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第二次全会议精神的学习纳入反腐倡廉教育。在教育中,一是在党员干部中注重抓了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中纪委、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反腐倡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收看了《居安思危》警示教育片,促进了干部职工学习领会。二是有对性的开展工作,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在日常工作中,针对易产生腐败,影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时期和重要环节,我们采取提前打招呼提要求的方式在领导干部思想上自觉筑起拒腐防变的堤坝。如春节期间,纪检组印发了《节假日期间应注意事项》,制订了《廉洁自律规定》、《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对每一项任务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使贯彻落实有“抓手”、有目标、有要求。增强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形成了自觉抵制腐败的浓厚氛围,反腐倡廉教育取得了扎扎实实的效果。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坚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2010年我们按照委领导的业务分工不同,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业务职责不同,重新修改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2月18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大会。3月21日印发了《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4月2日至5日根据年初的安排,对各直属单位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情况,从责任书的签订、廉政建设安排部署、建立和完善廉政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抽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明确,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直接与业务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挂钩,与奖惩挂钩,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大监督力度,规范干部行政行为
按照中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总要求,对“三重一大”项目,工程招标、验收、政府采购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对“少生快富”、“奖励扶助”工程款使用进行了抽查。做到了事前跟踪、事中监督,拓宽了监督渠道,杜绝了挤占、挪用、贪污各项经费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堵塞了漏洞,确保人口计生事业专项经费的使用落到实处。
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自治区纠风办于2010年2月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2009年度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驻委纪检组对全区人口计生系统民主评议进行了综合分析,结合工作实际,专题研究部署行业作风建设工作。3月21日印发了《2010年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将民主评议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范围内容、规定要求都做了明确的要求。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还创办了纪检监察简报,刊载各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情况,今年以来刊发简报14期,促进了行评工作的开展。
五、落实《信访条例》,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一是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首先做到认真分析研究,确定调查对象、调查重点、范围、时间和方法,在规定的时限内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该处理的进行处理,该纠正的纠正。二是对未达到纪律处分条件的党员干部,指出问题,严肃批评,接受教训。三是对批转下属单位查办的群众举报信件,督促其按规定时限上报调查处理结果。四是对上级批转的举报信件,保证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如我们协助少生快富处原州区炭山乡开城镇少生快富工程弄虚作假的违纪案件;与政策法规处对区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了清理核查。处理群众上访件等,从而提高了信访工作质量,保证了信访工作的畅通。
六、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把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与“学党章、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安排好党员教育活动,准备在购买一些反腐倡廉的光盘,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观看,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干事创业、务实高效的能力,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继续加强对中央《决定》和人口发展重大决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人口计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要按要求坚决清理“小金库”。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为载体,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继续抓好“少生快富”、“奖励扶助”工程和“避孕药具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开展“三无”“一无”活动。坚决纠正计划生育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厉打击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三假”(假手术、假证明、假数字)、“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发生育证)和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失职、渎职以及挤占、挪用、贪污各项经费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贯彻落实。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规章制度规范化、法制化。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化人事制度、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招投标制度的改革。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继续党风廉政教育。充分利用7月份党风廉政月这一契机,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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