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临桂区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2 12:40:09 来源:网友投稿

区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桂林市住建委《2017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临桂区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临桂区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区建筑施工“打非

治违”专项行动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桂林市住建委《2017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临桂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集中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治理纠正“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和项目,依法依规采取停工整改、停水停电、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等措施,坚定不移地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向深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我区房建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临桂区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定本行动顺利开展,现决定成立临桂区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行动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江家经   住建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秦      住建局副局长

 员:骆宗荣    住建局建设工程管理股股长

毛秀刚    住建局安全股股长

龙振林   质量监督站站长

陈付有  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秦强息  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江伟通  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本次行动的日常管理统筹、联系和情况收集汇总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工程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进行施工,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二)施工单位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揽业务,以及以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

(三)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以及转让、冒用、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施工单位不履行合同,将承揽的业务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

(五)施工单位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未依法进行继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与其所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对应的有效操作资格证书。

(六)未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桂建管〔201563号)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并予以落实;未按相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七)安全投入不符合规定要求;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未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根据统一部署,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5月)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对所承建项目按照专项行动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我局将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建立台账。

(二)检查督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月)

我局组织相关部门、股室联合执法,对基层、项目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对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责令停工整改的建设项目,整改后提出申请,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对拒不接受检查和拒不停工整改的,采取约谈和通报、媒体公开曝光、上报不良行为记录、清出建筑市场等处罚措施,并对重大违法项目上报上级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追究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0月—12月)

总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深入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并完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提高,促进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外地企业)、总监为项目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专项行动工作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

2、深入宣传发动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采取会议部署、悬挂横幅、安全教育等形式加强宣传,切实使专项行动活动深入人心,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严格落实责任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分解责任,严格履职,盯着问题抓落实,注重整改求提高。切实增强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自觉性、紧迫感。

4、注重整改提高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活动中好的做法与不足,举一反三,巩固提高,切实提高企业与项目的自建能力。领导小组将对此次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通报,并以此作为企业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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