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为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桂林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今冬
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桂林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住建【2017】7号)要求,结合我区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避免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营造春节期间和全国、全区“两会”期间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质量安全监督站应督促全区房建市政工程、住宅小区等施工、运行、管理单位、企业、项目现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检查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等制度,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消防责任人要履职到位。
(二)重点开展电气防火专项整治。重点对住宅小区、工地生活区乱拉乱接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进行排查。禁止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禁止对手机、蓄电池、充电宝等物品进行长时间充电或隔夜充电,防止充电途中发生爆炸起火;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临时照明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行。禁止在工地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在可燃库房使用高热灯具;施工现场的焊接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气瓶与火源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要求,动火时的安全措施和监护人员应到位。
(三)开展传统村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冬春季节是传统村落火灾多发时段,各主管部门要全面、认真、细致地开展排查,重点检查村寨消防设施配备、维护保养是否到位,火灾救援体系建设是否健全,防火预警能力是否达标,尤其是电气线路使用不规范问题,对于老化、破损和能力满足负荷要求的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要进行更换,积极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加大防火工作力度。
(四)严查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质量安全监督站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水源是否拉设到位,场地内消防车道和建筑物内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固定动火场所是否按需要配置消防器材,作业现场灭火器材是否足额配备。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建筑工地临时活动板房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3]94号)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地临时活动板房进行检查,凡是临时活动板房燃烧性能等级达不到A级的项目应停工整改。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月)
为加强组织领导,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监督站,由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自治区“两会”闭幕前)
质量安全监督站要根据工作方案既定的工作目标,按照岗位分解责任,组成检查组对各自分管的工地进行检查,明确检查内容,采取有力措施,不留死角,实现全覆盖检查,并填写检查情况上报市住建委。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底前)
我局对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自查自纠,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本部门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深入检查,严格问责。质量安全监督站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对重点检查项目要确保100%检查到位,对整治工作要确保100%按要求实施。对工作不落实、推进工作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和约谈相关责任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责任。
(二)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施工、监理单位、各建设单位要充分利用本项目自身的宣传方式,加大对火灾防控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各岗位工作人员做好火灾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