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永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永福县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安委[2017]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交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永福县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县教育系统道路交通
安全综合整治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永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永福县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安委[2017] 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涉师生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保持我县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稳定形势。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全面夯实各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以排查隐患为抓手,全面消除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各类隐患;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提高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涉师生交通安全事故,建立健全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整治长效机制,为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永福县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永福县教育局“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县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组 长:吕秉庄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 剑 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莫心慧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顺荣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黄忠民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韦黎明 县教育局督学室主任
黄恒弢 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
刘延华 县教育局人事监察股股长
苏 雯 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黄传明 县教育局项目办主任
唐连桂 县教育局电教站站长
莫述明 县教育局成职教股股长
赵书林 县资助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基教股,具体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实施和部署推进工作。
办公室主任: 黄恒弢(兼)
全县各学校(园)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积极部署,确保全县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对校车的管理。突出校车安全监管,落实监管措施,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掌握校车驾驶人和随车教师信息、运行时间、行驶路线、人员培训等基本情况,建立校车档案,并按照要求对校车进行定期检测和年检。
(二)加强对师生交通安全的教育。要在节假日前,针对不同年龄层次,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展板、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专题讲座、观看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建立相关教育制度,教育师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拒绝乘坐超载、拼装及无证无牌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各校(园)积极协调公安等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放学前一分钟教育”,各校校门口设置安全提示牌等,做好学生乘车、骑车和行路安全教育;密切家校联系。要保持同家长的密切联系,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书》、家访、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包括运用手机短信等方式,给每位学生及家长发布道路交通安全提示,敦促家长(监护人)不得让未成年人骑摩托车或电动车上路,切实增强家长预防交通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三)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各学校(园)要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交通安全现状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确保校园周边特别是校门口的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齐全、醒目;在排查过程中,积极主动联系和依靠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落实交通隐患整改措施。
(四)加强校园内交通和私家车的管理。严格校园内交通安全制度,针对私家车日益增多的情况,各校(园)要加强对本单位私家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建立私家车驾驶员档案,做好存档备案工作,要与私家车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教职工驾车进出校园要主动接受门卫查验,服从引导,主动避让学生,不与学生抢道,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校内停车场必须避开大门、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操场出入口等人员密集区域和消防通道,校园内有限速、禁鸣标志。车辆在校园内停放合理、有序,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师生人身安全。
四、工作步骤
我县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4月20日至4月25日)。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确定阶段工作重点,层层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着力营造广大师生广泛参与整治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和氛围,迅速组织开展摸底排查,推动工作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10月31日)。各学校(园)要认真开展本校的整治专项行动,结合县教育局近期下发文件中有关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的工作要求,在巩固前期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密切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配合,加大对各类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的排查治理和对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集中整治,同时采取《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日常及各重点时段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全县教育系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势平稳。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县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园)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进行检查考核和通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形成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制度,构建全县教育系统学生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是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全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确保我县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势平稳的有力举措。各学校(园)要高度重视,把综合整治行动与日常安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落实。要积极联系、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完成好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在综合整治阶段,县教育局将适时进行抽查、暗访。对突出和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督办,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安全、综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彻底,走过场的,责令重新整治。对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创新工作,及时报送总结。各学校(园)要结合本校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积极联系媒体宣传报道本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各学校(园)的重大行动、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同时,整个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总结在10月30日前上报教育局基教股“2017道路交通安全”文件夹。
联系人:江 飚 联系电话:8516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