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方案】灌阳县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2 17:40:05 来源:网友投稿

县2016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维护广大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确保市人民政府下达给我县的社会保险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全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灌阳县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人社方案】灌阳县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度社会保险扩面

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维护广大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确保市人民政府下达给我县的社会保险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全面推进我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376号)的要求,结合我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社会保险“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保险问题,科学推进我县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安全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社会扩面征缴指标任务,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加大领导力度,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合力。成立灌阳县2016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李春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莫家斌    县政府办副主任

蒋邦奎    县人社局局长

文新祥    县财政局局长

 员:梁      县工信局局长

雷祖文    县教育局局长

王良益    县民政局局长

杨国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飞雄    县住建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蒋碧娟    县农业局局长

谢能喜    县林业局局长

蒋增进    县卫计局局长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卿熙安    县安监局局长

邓海生    县食药监管局局长

     县国税局局长

全昌映    县地税局局长

龙晓红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唐运玉    县招商引资局局长

蒋茂文    县工信局副局长、园区办主任(兼)

吕加标    县财政局副局长

史伟明    县人社局副局长

陆开明     县社保局副局长

邓润生    洞井瑶族乡乡长

     观音阁乡乡长

梁拥民    西山瑶族乡乡长

卿熙念    黄关镇镇长

     新街镇镇长

     灌阳镇镇长

     新圩镇镇长

陆航灯    水车乡乡长

文衍明    文市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蒋邦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开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为全面完成桂林市下达给我县的社会保险任务指标,特别是社会基本养老年度目标任务,减少基金收支缺口,减轻全县财政压力,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和按排扩面征缴工作,明确分工和责任,突出重点,集中行动,要求如下:

(一)突出重点,加强宣传。从2016920开始至1220日止,县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宣传发动工作,要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多渠道,多种形式开展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和保险待遇规定等扩面征缴工作的宣传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合作。从2016920日开始至1220日止,全县统一安排,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突出重点,开展扩面征缴工作。

1.扩面工作的重点范围

县集中工业园区入园企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含物业);出租运输业、汽车销售(维修)业;移动通信销售业;物流业、商品零售超市业;宾馆酒店业、娱乐保健业;种、养殖龙头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学校、医院)及其教职工和医务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编外聘用人员等。

2.相关部门扩面征缴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见附件)

县人社局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职能部门,负责总体协调,重点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和综合管理,协调相关部门扩面征缴督查工作。

县工信局、县招商引资局、县园区办负责督促全县选矿机械制造、冶炼、通信、汽车销售、石材加工及县工业园区入园企业参保。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督促全县砖厂、采石场企业参保。

县工商局负责督促县城个体工商户参保。另要与安监局、各乡镇一起对全县经营烟花爆竹的个体户进行排查,没有参保的,要求其参加个体工商户社会养老保险。

县林业局负责督促木材加工企业及涉林企业参保。

县农业局负责督促农业开发企业参保。

教育局负责督促各公办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参保。

县住建局负责督促建筑、房地产(物业企业参保。

县卫计局负责督促卫生系统非在编制人员和新招人员参保。特别是县医院非在编人员必须参保缴费。

县食药监管局负责督促饮食店、酒(饭)店、超市等参保。

县水利局负责督促全县水电站参保。

县民政局负责督促民办非企业单位参保缴费。

县安监局负责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保。另配合工商、国土完成采矿企业、经营烟花爆竹的个体工商户参保。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督促全县养殖企业参保。

各乡(镇)政府负责督促本辖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参保。

各单位在1220日前必须按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分解一览表》完成相应的分配任务。对于全县龙头企业和推标企业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否则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三)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县财政部门要给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相应的工作经费,为此次扩面征收活动提供经费保障,确保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各职责单位在开展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活动中,要依据职责,落实责任,保证有人办事,有经费办事,有能力办事,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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