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和《平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平乐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平乐县国土资源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
“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和《平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平乐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委〔2015〕1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领导和自治区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强化源头监管治理和事故防控,彻底排查整治矿山安全隐患,继续集中打击私采滥挖、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勘查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内容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促进矿山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贯彻落实,重点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与失效,安全生产“三同时”履行不到位,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超层越界采矿,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打假密闭,安全避险等“六大系统”建设运行不规范以及尾矿库排洪溢流设施不通畅,干滩长度与安全超高达不到设计要求,超设计库容或超设计进度排放等行为;整治地下水害、空区地压、构造断裂、高陡边坡等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与暴雨时段不停产撤人,小采石场不分台阶或台阶不规范开采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了“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姚礼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 承 党组成员、副局长
莫其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矿产开发管理股,由矿产开发管理股股长李俊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执法监察大队:负责指导各乡(镇)查处持证矿山和探矿企业越界勘查开采、违法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指导各乡(镇)查处无采矿许可证、无勘查许可证、持过期失效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的违法行为。
矿产开发管理股:负责指导各乡(镇)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地质环境管理股:负责指导各乡(镇)加强对重点区域、多发易发山沟、地质灾害易发点和隐患点进行巡查,严密防范地质灾害的发生。
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由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牵头组织、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本辖区内的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把安全检查抓细、抓实、抓到位,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五、检查形式与步骤安排
采取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自查与县国土资源局督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检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9月。
(二)打击整治阶段:2015年10月-11月。
(三)巩固提升与总结阶段:2015年11月-12月。
六、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相关股室、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从讲政治、保安全、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措施,抓好落实。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各相关股室、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突出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区域、抓住关键环节,重点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单位,对拒不执行查处决定的单位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各相关股室、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和发动,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认真总结,及时通报。各相关股室、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认真总结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并将工作总结于12月7日下班前上报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