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方案】甘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县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2 19:20:04 来源:网友投稿

甘南县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全县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工作,规范殡葬用品市场行为,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齐齐哈尔市殡葬管理条例》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甘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县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甘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县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工作实施方案



甘南县清理整顿殡葬用品

市场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工作,规范殡葬用品市场行为,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齐齐哈尔市殡葬管理条例》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对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管理力度,坚决根除推行殡葬用品庸俗化、迷信化、利益化和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切实推进文明殡葬新风尚,加快殡葬改革步伐,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健康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努力建设美丽和谐的新甘南。

二、工作任务、范围及职责

(一)工作任务

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和《齐齐哈尔市殡葬管理条例》,对违反殡葬设施和殡葬用品管理的行为给予处罚,打击不法殡葬销售行为,净化殡葬用品服务市场。

(二)工作范围

1.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超范围生产经营销售殡葬用品厂家、殡葬用品商店和销售墓碑、篆刻碑文的厂家;

2.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查处容许将封建迷信用品带入殡仪服务单位焚烧的殡仪服务单位;

3.依法查处殡葬用品商店相互之间无序竞争,所销售的殡葬用品没有明码标价、漫天要价,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殡葬消费不透明等问题;

4.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土葬用品的厂家和殡葬用品商店(包括石碑、土葬棺材或用于土葬的殡葬用品,但专门用于回民土葬用品的商店除外);

5.依法查处和打击非殡葬专用车非法运送遗体的行为;

6.加强对殡葬司仪专业委员会司仪的检查执法力度,重点对无资质的非殡葬司仪依法予以取缔;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拒绝、阻碍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借丧葬活动扰乱社会秩序、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依法查处在殡仪服务单位以外的公共场所搭设灵棚、焚烧遗物和冥币、抛撒纸钱等行为;查处在乡(镇)街路两侧的殡葬用品占道经营者。

(三)工作职责

1.民政局:负责牵头召集并做好各职能部门协调工作,处理有关日常事务,随时检查殡葬用品市场情况。

2.公安局:积极配合民政部门,维护殡葬改革秩序,保证殡葬行政执法顺利进行,对大搞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利益,危害公共安全、他人健康的行为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3.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土葬商品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依法给予没收、销毁非法生产物品,没收封存生产工具等处罚。

4.城管大队:对影响县容县貌的经营殡葬用品的门店及在丧事活动中乱搭乱建,涂画殡葬用品广告,不按指定地点、器具焚化纸钱、冥币污染环境的,依法给予处罚。

5.物价局:将殡葬用品和服务价格纳入管理项目范围,对全县的殡葬用品、服务价格进行监管,严厉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稳定。

6.国税局、地税局: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大力整顿和规范殡葬用品经营单位的税收秩序。

7.交通运输局:对非殡葬专用车非法运送遗体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为组织好各阶段集中清理整顿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甘南县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各乡镇要成立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属地化管理,保证任务目标的落实。

县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冯玉河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姜志成  县民政局局长

 员:毕思考  县民政局副局长

        陈金库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    县国税局副局长

        刘艳力  县地税局副局长

        杨先成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国峰  县物价局副局长

        孟德鑫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军明  县老龄委主任、城管大队大队长

        潘宏哲  县文明办主任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

县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姜志成兼任,副主任由县民政局副局长毕思考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四、方法步骤

此次全县范围的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工作,主要由县民政局牵头,县文明办、法制办、公安局、工商局、交通局、物价局、城管大队等部门联合执法,新闻媒体配合舆论监督,全面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

全年分上半年集中清理和下半年集中清理二个阶段,上半年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阶段(525日至531日)。乡镇民政部门和各成员单位以及殡葬服务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各殡葬服务单位要设立宣传站,以宣传单的形式进行全面宣传。

(二)排查阶段(61日至63日)。由各乡镇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商店,土葬用品的加工地点,篆刻石碑的厂家以及生产纸扎用品的加工店,对违规行为进行告知,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各乡镇于522日前,将《殡葬用品市场调查登记表》报送县清理整顿办公室。

(三)实施阶段(64日至618日)。由各乡镇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精心组织,联合执法,集中检查,统一行动。对违规行为没有整改的,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据权限,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罚,并依法收缴冥币、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没收土葬用品(大小棺椁)和石碑(篆刻碑文、销售墓碑),并集中销毁。

(四)总结阶段(619日至625日)。此次清理整顿工作范围广、内容多、任务重,各乡镇分头行动,统一汇总,要将清理整顿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半年清理工作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集中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工作是我县殡葬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也是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大事。应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教育为主、净化环境、取信于民的原则,铲除危害社会和群众利益的丧葬行为,净化社会风气。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级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殡葬行政执法工作,增强殡葬执法力度,杜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现象发生,对于违反政策法规的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

(二)树立形象,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使用文明语言,避免简单粗暴,避免与经营业户发生冲突,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建立长效,常抓不懈。集中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要坚持长效管理机制。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经常检查殡葬用品市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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