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十三五”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做好我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办法】牡丹江市爱民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做好我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会议精神,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部署,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国内外环境变化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客观准确分析区情特点和阶段特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中央、省、市实施“陆海丝绸之路东部经济带”、“五大规划”、“东北振兴”、新型城镇化以及“五城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机遇,深入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问题,按照“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一城两区三中心”产业发展布局,科学确定“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实现路径和重大举措,使“十三五”规划成为指导全区未来五年发展的战略蓝图和行动纲领,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十三五”规划编制任务包括三项:组织搞好重大课题的研究;组织区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完成《牡丹江市爱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一)开展前瞻性课题研究。科学研判面临的国家、省、市内外新形势、新特点,突出“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创新点,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深入贯彻区委以财源建设为核心,实施产业项目招商、新财源培育、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四轮驱动”等战略决策,围绕四大产业转型升级、“两园一带”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等重点领域,开展前瞻性课题研究,以此作为我区“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参考依据。“十三五”课题由区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确定,部门承担课题研究。
(二)编制总体规划纲要。《牡丹江市爱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作为指导我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规划,要突出《“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地方特色与创新性,明确全区“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总体构想、重点任务、产业布局、重大项目和政策措施。《“十三五”规划纲要》由区政府按照区委对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建议的要求组织编制,由区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起草。
(三)编制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突出区域特色和地方发展实际,结合爱民区“十三五”期间整体发展思路,组织编制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举足轻重作用的关键领域、重点行业和支柱产业的专项规划,使之成为指导该行业、该领域和该产业发展,决定重大项目建设的依据。重点专项规划目录由区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经区政府审定同意后确定,相关部门负责组织起草编制。
三、进度安排
规划编制大致分为前期筹划部署、课题研究与专项规划编制、规划编制、规划审议、规划发布等5个阶段。
(一)前期筹划部署阶段(2015年4上旬至4月中旬)。主要工作是:起草“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十三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十三五”发展指标体系,确定重点研究课题和专项规划,向区政府汇报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召开“十三五”规划编制部署启动会议。
(二)课题研究与专项规划编制阶段(2015年4月下旬至6月末)。主要工作是:开展专项调研,各相关部门按照《牡丹江市爱民区“十三五”重点研究课题及任务分解》(附件1)要求形成调研报告、《牡丹江市爱民区“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及任务分解》(附件2)形成专项规划,做好区级规划与上级各相关部门规划的衔接争取工作。组织区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规划报批工作。
(三)规划编制阶段(2015年6月初至11月末)。主要工作是:形成《爱民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讨论稿)后,广泛征求区直各部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意见,并聘请相关专家进行研究论证,经区政府审定后报区委审议。按照区委提出的建议,形成《“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送审稿。
(四)规划审议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区人代会)。主要工作是:将《“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分别报区政府、区委审议,并做好报送区人大审议的准备工作。将区委审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区人代会审议批准。
(五)规划发布阶段(2016年区人代会后)。主要工作是:将区人代会审议批准后的《“十三五”规划纲要》由区政府发布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推动规划创新。坚持以人为本,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把人作为规划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围绕科学发展确定总体发展战略。强化空间布局,把总体发展战略和各领域发展任务、空间布局、空间管控相结合。建立全区统一的规划编制、规划实施、项目管理工作平台。
(二)明确发展定位。严格按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结合经济发展实际,突出地方特色优势、与其它城区错位发展,注重研究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合理确定“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与发展布局。
(三)突出项目支撑。针对“十三五”时期的新变化,研究确定关系全局、带动作用强的重大工程和产业项目,增强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对需要国家、省、市审批、平衡、协调的重大项目,及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和专家论证,力争纳入国家、省、市总体规划中。
(四)加强规划衔接。搞好与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发展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衔接,加强部门间的分工合作,发挥规划在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功能作用。
(五)开放民主编制。坚持“开门纳智”编规划,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充分借助外脑和专家团队,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共识,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领导为组长的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直有关部门组成。
组 长:王晓冰 区委书记
孙 涛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李家纯 区人大主任
石成军 区政协主席
王奉君 政府副区长
陈丽华 政府副区长
孙祖海 政府副区长
张 侠 政府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直各部门、一镇四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统筹协调与指导推进。
(二)建立专家队伍。聘请高层次外脑专家,组建区“十三五”规划咨询委员会,规划咨询委员会由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全区 “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规划框架、规划草案及相关专项规划的咨询论证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精神和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由区财政部门将规划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确保“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