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方案】苍梧县司法局关于严格推行“党员活动日”制度方案

时间:2023-06-13 08:40:11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严格推行“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方案为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我局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规范有序推行,促使党员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先锋示范作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方案】苍梧县司法局关于严格推行“党员活动日”制度方案,供大家参考。

【司法方案】苍梧县司法局关于严格推行“党员活动日”制度方案


关于严格推行“党员

活动日”制度的方案


为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我局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规范有序推行,促使党员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先锋示范作用,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局党支部须严格推行“党员活动日”制度,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党员活动日”原则上确定为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五,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党员活动日”当天如遇法定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时间顺延一周。

原则上不在“党员活动日”安排其他重大活动及会议。因参加上级会议、出差在外等不能参加活动的党员,由党员根据支部当期“党员活动日”内容自行“补课”。

二、参与对象

“党员活动日”在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活动,对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流动在外等原因确实不能集中参加“党员活动日”的党员,结合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组织;根据活动主题和需要,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青年团员、群众代表等参加。

三、活动内容

“党员活动日”采用“3+X”的模式开展,即:3个“固定项目”加若干“自选项目”。活动每月至少安排1次,全年不少于12次。

(一)“3”即3个固定项目,分别为:

1.按时缴纳党费。把活动日当天作为党员缴纳党费的固定日期,由党员向所在支部集中交纳当月党费。所在支部要对照党费缴纳标准,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使用《党员党费收缴记录本》进行详细记录并填写好每位党员的《党费证》。

2.按时召开支委会。党支部在活动日当天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听取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工作汇报,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

3.按时召开支部会。召开支部党员会议,主要是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组织党员开展学习特别是抓好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二)“X”项自选主题为:

既可以结合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和专题党课等活动,也可以结合“双报到”、“双联系”等活动的开展,认真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支部共建联建、为基层办实事、调查研究等工作,促使党支部功能优化,党员素质提升,群众实惠增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党员活动日”的重大意义,在从严从实抓好机关“党员活动日”的同时,认真研究离退休党员参与“党员活动日”的务实办法。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参与“党员活动日”,抓好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推动制度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二)严格纪律约束。要把从严从实要求贯穿到开展活动的全过程,严明纪律要求,原则上每次活动党员参与率不得低于80%;党员每年无故不参加活动1次的,党组织要及时谈话提醒,累计达3次的,约谈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由于各种原因长期不参加的党员,所在支部要在内部进行通报说明,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三)强化工作保障。要强化统筹安排,年初提出全年计划,每月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活动;强化活动经费保障,每次活动须做好活动的记录纪实工作,为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提供有力支持。把“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和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管理和督查指导,确保制度全面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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