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方案】裕华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06-13 09:20:10 来源:网友投稿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裕华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消防方案】裕华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

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10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系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全面加强危险品管理,切实保障企业单位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各地要汲取此次事故的沉 痛教训,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加强危险品管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指 示要求,落实政府主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 责任,集中组织开展持续深入、密切联动、阶段明确、重点突出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采取果断强硬、 科学系统的整治措施,短期内将易引发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安 全隐患全部排除整改,确保我区不发生较大规模以上的火灾事故,确保我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王金柱任组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全区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各街道(镇)、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分别成立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三、整治范围和工作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从事生产、经营、使用、存储、运输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活动的企业单位,特别是辖区内的重点石油化工企业;排查整治重点是仓储物流场所。

(二)排查整治内容。一是行政许可情况。对生产、储存、 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的建筑物,严查是否依法通过消防审核验收,选址定点及平面规划布局是否合理。二是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严查单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三是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情况。严查单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单位是否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四是消防培训教育情况。严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定期组织全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特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处置事故培训等,是否制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易燃易爆操作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是否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是否具有消防设施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火灾事故能力。五是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情况。严查企业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伍,是否从落实营房建设、经费保障、人员配备、装备器材等方面完善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

四、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

(一)企业自查自纠。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单位要在辖 区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填写消防安全自查表,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隐患问题清单, 制订整改计划及整改期间安全防范措施。企业单位自查情况务于 910日前报区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全面开展检查。安监部门负责检查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油气业务经营单位等;公安消防部门、基层公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坚持“四不两直”原则,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集中进行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视情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加强临时防护措施;对火灾危险等级高,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企业单位,专题报告政府并采取关停措施。质监、环保、工信、工商、商务、住建等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明确的职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集中督查检查。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别对本 系统内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检查走形式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重新开展整治。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5831日)。各街道(镇)、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分别成立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591日至20151015日)。各街道(镇)、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消防行政许可文件、安全生产许可等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核查,全面清理盘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底数,并全部登记造册建档。在此基础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逐一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排查的每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均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存档备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1016日至20151031日)。各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检查验收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所抽查单位要全部填写检查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天津8 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育,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和苗头,落实检查督导整改责任,务必充分认识高温天气下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不折不扣落实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开展好此次专项检查。

(二)明确责任,认真履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切实肩负起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检查,督促有关场所、企业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提升单位火灾防控能力。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协调,组织联合检查、联合督查、联合执法,共同推动专项检查行动开展。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抄告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

(四)严格执法,强化服务。专项整治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 律法规,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坚决依法整治,绝不手软。同时,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在严格执法的基础 上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存在问题的业主、单位制定切实可行、 经济合理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监督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要树立“综合治理、标本 兼治”的指导思想,将专项整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广泛宣传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火灾危害和预防措施,公布典型火灾案例,曝光火灾隐患,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将专项整治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工作紧密结合,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完善有关制度,不断健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请街道(镇)、各相关部门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1020日前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孙  6802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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