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交流材料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近几年来,我市围绕逐步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总体工作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典型】市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交流(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交流材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近几年来,我市围绕逐步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总体工作目标,从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入手,出台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落实实物配租房源,努力构建更加严密,覆盖面更广的住房保障体系,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我市竣工和在建廉租房13450平方米276套,收购改造8031平方米140套,累计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1489户,发放补贴资金109.76万元。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住房保障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为不断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住房保障作为一项事关民生的中心工作来抓。一是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我市住房保障及廉租房建设管理工作,出台规范性文件,为住房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保证。二是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政府工作报告》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了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三是成立工作机构,完善管理体制。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房地产管理局为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对管理机构安排了工作经费,为不断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提供了保证。
二、广泛调查,摸清底数,为住房保障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1、开展了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为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奠定基础。为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要,市政府责成市房管局、市民政局、马家店街道办事处联合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对全市一个街办八个镇4108户(6828人)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了入户调查。截止年底,全市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低于14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262户538人,缺房面积5755平方米,其中无房户177户315人。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出台了《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对我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4平方米的困难户发放租金补贴,为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2、开展了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为切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准备。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房管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市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统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的通知》,对住房调查目的、范围、方式、步骤及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全面部署,确保了住房调查有序开展。市房管局牵头组建了30余人的调查工作专班,历时半年时间,采取“家家到、户户落”的调查方式,对马店城区省化铁路以南、四季港路以西、长江以北、董市棉花桥以东区域内的住房进行了调查,摸清了全市居民住房及家庭收入状况,形成了《市年住房状况调查分析报告》,为出台住房保障政策,加快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据统计,调查区域内居民86926人,住房25093套(幢),建筑面积314.82万平方米,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6.22平方米。其中人均年收入400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4平方米的有1035户2943人,缺房面积8800平方米。
3、开展了重点企业农民工住房状况及需求摸底,为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提供依据。在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和居民住房状况调查的同时,对酒业、奥美公司、迅达公司、南辉科技等四家重点企业农民工住房状况进行了问卷调查摸底,四家重点企业共有在册农民工567人,其中:无住房446人,占78.7﹪,有住房121人,占21.3﹪。有住房需求农民工493户,占在册农民工的86.9﹪,家庭平均年收入2.33万元。
三、明确目标,多措并举,为住房保障工作积极探索新途径
1、多渠道筹措房源,加大实物配租力度。为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力争实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对原制订的廉租住房规划作出相应调整和修订,并按规划制订年度计划,切实加大廉租房建设和筹措力度。
一是加快工程进度,抓好新建项目实施。根据鄂发改投资〔〕413号文件精神,年批准我市建设姚港、荟茗苑两个廉租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43960平方米,924套,单套面积均在50平方米以内,总投资425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319万元,地方政府配套2933万元。目前,姚港廉租房项目一期2栋132套6432平方米主体工程已完工;荟茗苑廉租房项目一期工程已竣工,建筑面积2314平方米48套;荟茗苑二期工程96套将于今年底动工,目前前期基础工作准备就绪。
二是通过收购改造,扩大房源。由市房管局组成专班,在对城区闲置房屋进行调查摸底基础上,市政府共拨付资金658万元,收购闲置房屋140套,总面积8031平方米。
三是积极筹资,确保廉租住房资金到位。尽管我市财政仍很困难,但我们坚持将住房保障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并按照政策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等资金落实到位。近三年来,全市共投入廉租住房资金90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净收益450万元,财政预算450万元。今年,市财政在中央、省补助资金到位的基础上,又安排地方国债配套资金2000万元,为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2、提高租金补贴标准,提升保障水平。为全面实现廉租住房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应保尽保,我市结合经济发展和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以实物配租为主发放租金补贴和租金核减为辅的运作方式。在抓紧廉租住房建设的同时,突出重点搞好最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并逐步向低收入家庭覆盖。市政府出台了《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将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无房户或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4平方米以下的缺房户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今年我市对廉租房保障进行了提标扩面,将每人每平方米月补贴2元的标准提高到5元,保障对象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全年补贴面积14555平方米,其中最低收入家庭补贴面积5755平方米,低收入家庭补贴面积8800平方米,年预计将发放租金补贴87.33万元,惠及城镇住房困难家庭1297户。为保证廉租房租金补贴发放工作公正、公开、公平进行,我市建立并完善了申请、受理、初审、公示、复核、发放等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严格实施阳光操作,使广大住房困难户了解了住房保障的政策,又充分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3、加强督办检查,稳步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为切实把保障性安居工程真正建成民生工程、德政工作、阳光工程,我市把廉租住房保障列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之一,对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行了目标责任管理,在健全领导机构的同时,建立了分管市长召集房管、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国土、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住房保障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形成了各负其责、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同时,市委、市政府组建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巡查专班,加强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项目建设做到“四到位一公平”,即规划到位、资金到位、政策到位、监管到位、分配公平。在廉租房新建工程实施中,严格执行“五制”,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廉政承诺制,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图设计和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了我市廉租房工程质量和安全。
近几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国家、省、市的要求,离群众的住房保障期望还有很大距离,工作中还存在廉租房新建工程进展比较缓慢,实物配租房源仍存在较大缺口,地方配套资金压力较大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借这次会议的东风,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积极借鉴兄弟县市(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投入,狠抓政策落实,把这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尽早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让更多的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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