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自治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苍梧县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工作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县地质灾害隐患巡查
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自治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县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地质灾害隐患监控制度,防止重大地质灾害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通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镇、村、组群测群防体系,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防范,使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更加有序、有效地开展,做到各级各相关部门责任清楚、任务明确、落实到位,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陈 钧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林柱雄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车丕泽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黎 宁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吴小玲 县旅游局局长
李战坤 县安监局副局长
李铭凯 县交通局副局长
陈继敏 县教育局副局长
梁沛兴 县环保局副局长
李东成 县水利局副局长
吕建华 县住建局副局长
黎玉燕 县气象局副局长
陈 阳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助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车丕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各项工作。
(二)各镇、县直有关部门务必清醒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镇、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各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成立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巡查,特别是要对城镇、村庄、学校、旅游景点等人员集中区和主要交通干道、重点流域、重点矿山、重点工程与设施周边等。迅速开展全方位的巡查排查工作。根据《苍梧县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制度》和《苍梧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层级管理职责规定》要求,将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范围以及职能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工作方式
(一)各镇要实地深入村、组、户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工作,要坚决摒弃任何侥幸心理,彻底查清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点的现状,尤其是农村切坡临坡建房和其它工程活动形成、存在安全隐患的高陡边坡现状,并制定落实防治整改的措施。
(二)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开展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工作。
(三)县政府督查室、县地灾办和县直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组采取现场督查、查阅数据、明察暗访和听取情况汇报的方式检查各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在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回馈予以纠正,督促各镇及有关部门把各项防灾工作做实,做到有备无患,确保在突发性地质灾害来临时从容应对,把可能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巡查排查核查范围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各镇各有关部门要
对本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点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彻底查清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点的现状。
(一)深入村、组、户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尤其是农村切坡临坡建房和其它工程活动形成、存在安全隐患的高陡边坡现状,以及对辖区内开展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正在实施治理的隐患点、重要铁路公路交通沿线、学校、旅游景点、河流两岸和重要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城镇、乡村、集市等人员集中地以及易受滑坡、崩塌、泥石流、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危险区域(点)、企业、单位和场所等。
(二)对在建工程项目、村民建房、生活办公场所、生产设施、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排查管辖范围内地质灾害的分布及危害情况,有无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对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进行巡回检查,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强降雨期间应加强巡查力度。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四)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相关责任部门一要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形变、影响范围是否发展为重大安全隐患;二要检查单点防灾预案是否科学制定;三要检查监测措施是否到位(监测手段是否科学、警示牌是否直观和全面、监测桩设置是否合理等);四要检查群测群防监测人、防灾责任人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有监测记录;五要检查“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情况,是否对威胁对象做到全覆盖;六要检查出现险情征兆时的预警信号、受威胁群众的撤离路线和临时避险场所是否明确;七要检查防灾避灾知识宣传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全面开展此次巡查排查工作,并在巡查排查时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在巡查排查核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作出限时解决计划,并及时上报。
(三)各镇、各关单位按照要求于4月27日将落实情况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邹文祥,联系电话:2692352邮箱:cwxdzbgs@163.com)。
(四)各镇、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于每月25日上午11:00前将本月巡查排查情况按照《苍梧县2015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监测责任表》、《2015年苍梧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分类统计表》内容统计填写上报,并于每月28日前将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点巡查排查核查工作总结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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