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意见【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
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
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若干措施》(黑政发〔2016〕41号)精神,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压力,加快推动我市经济企稳向好发展,按照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内在活力
(一)全面提升行政效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积极配合相关省直部门制定各行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企业投资类项目核准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两项前置条件。简化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程序,对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审批初步设计。按照国、省要求,继续清理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事项,把开工前审批事项减少到最低限度,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审查。[市编办、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住房保障局、环境保护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局、水务局、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争取将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列入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范围。投资项目根据产业政策要求,按照信用承诺、先建后审、宽进严管的原则进行建设,充分激发企业投资动力和活力。(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监管局、高新区管委会等市直部门负责)
(三)充分运用好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按照国、省有关规定动态调整审批流程,实行部门并联审批,做到“一平台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流程引导、一代码贯通、一条龙服务”,健全监督,确保执行落实到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信息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人防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局、水务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文广新局、卫生计生委、地震局负责)
(四)深入实施“法治佳木斯”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规范的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跟踪反馈制度。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加快构建立体化防控体系、网格化责任体系、法治化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服务效能和治安管控能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五)扎实推进“信用佳木斯”建设。各部门要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守信践诺机制,打造阳光政府。依托省信用信息平台,各省市直部门对失信人在申请政府投资和补贴、参与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和项目投资主体招标、获取自然资源、融资贷款等方面推行联合惩戒,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市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六)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培育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环境,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银政企保”合作,健全融资担保体系,提升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贷款融资能力。(市工信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佳木斯中心支行、佳木斯银监局、黑龙江保监局佳木斯分局负责)
(七)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广力度。对适合采用PPP模式建设且符合入库条件的各类项目应全部纳入全省PPP项目库。不得把纳入全省PPP项目库内的项目未经市场化公开招标自行确定投资主体。要开展多种形式的PPP项目推介,提升省内外社会资本对我市PPP项目的认知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为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对有吸引力的项目为民间资本留出适当的投资空间,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继续推动公共资源市场化改革,做好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和垃圾治理、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水电、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谋划及准备工作,届时由省统一组织,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投资主体。(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负责)
二、推进创新转型,培育发展动力
(八)抓住国家支持东北地区开展“中国制造2025”试点的机遇,围绕提高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益制造和服务型制造能力,在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高品质食品加工等领域建设一批转型升级项目。开拓国际市场,加强新型农机等装备制造业对外合作。(市工信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负责)
(九)积极争取国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即将设立的东北振兴产业投资基金和省级各种产业投资基金以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市工信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十)落实“市场化收购+补贴”粮食收储政策,指导农户科学储粮、均衡销售,发挥玉米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作用,引导多元化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市农委、粮食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十一)推进大米、食用菌及其他特色农副产品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网络销售渠道,支持本地品牌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与时代农业电子商务创业园、佳天国际农商网等绿色食品电子商务平台广泛开展合作,打响“佳木斯大米”等地理标志品牌。(市农委、粮食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发展改革委、时代农业公司负责)
(十二)积极开展年产30万吨玉米燃料乙醇生产基地项目前期工作。(市工信委、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三)引导支持京东、阿里巴巴等知名互联网企业与我市本地电商公司加强合作。推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在我市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呼叫中心等新兴服务项目建设。争取国家支持,利用互联网就业服务机构促进科技人员、大学生、农民、城镇转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市工信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人社局、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负责)
(十四)加快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和旅游产品供给侧转型升级,大力推进我市旅游业由单一观光型向观光与休闲度假型并重转变,由景点旅游模式向全域旅游模式转变。利用夏季气候优势,融合养老和旅游等产业,积极发展“候鸟式”养老等新业态,创建全国北方夏季健康养老基地。对接争取国家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进一步扩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特色项目认证数量,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有序有效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市旅游发展委、民政局、文广新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五)利用国家对东北地区新型城镇化试点、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节能宜居综合改造、重点城市“煤改气”和燃煤机组改造等给予倾斜支持的政策机遇,抓好我市相关工作。全力推进棚户区五期、六期、七期改造工程。(市住房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新时代城投公司负责)
三、扩大开放合作,转变观念理念
(十六)在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加快推进佳天德颐海关监管区建设进度。(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高新区管委会、佳木斯海关负责)
(十七)建立我市与广东省相关城市对口合作机制,制定干部交流挂职和定向培训工作方案,做好对口合作相关工作。积极参与我省与广东省举办的项目对接活动,吸引项目和投资。支持我市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与对口城市的需求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创新订单模式,带动我市优势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参与我省组织的交流、观摩活动,学习国内其他老工业城市成功经验。(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人社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工信委负责)
四、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
(十八)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完善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的领导、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设立办公室,充实市政府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力量,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措施任务落实到位。[市编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十九)按照国务院“对东北地区主导产业衰退严重的城市,比照实施资源枯竭城市财力转移支付”政策,我市要积极做好相关准备,争取列入产业衰退地区,享受国家政策支持。(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信委负责)
(二十)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适时对相关政策措施部署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加强舆情监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信息中心负责)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4
推荐访问:东北地区 意见 新一轮 【府办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