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典型】区房地产估价与交易税收管理工作交流(全文完整)

时间:2023-06-13 11:10:09 来源:网友投稿

房地产估价与交易税收管理工作交流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税收秩序,区地税局要加大对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执法力度。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对纳税人采取“阴阳合同”方式瞒报交易价格偷逃税款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产典型】区房地产估价与交易税收管理工作交流(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房产典型】区房地产估价与交易税收管理工作交流(全文完整)


房地产估价与交易税收管理工作交流


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税收秩序,区地税局要加大对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执法力度。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对纳税人采取“阴阳合同”方式瞒报交易价格偷逃税款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杜绝“阴阳合同”现象,为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收管理。减少税收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某〕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和《某市地方税务局某市财政局某市物价局关于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渝地税发〔某〕13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有关工作交流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的重要内容,开展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举措。也是杜绝“阴阳合同”堵塞税收漏洞、增加财政收入的有效手段。各镇街及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支持开展房地产估价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二、形成合力,精心组织

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宋葵任组长,成立区房地产估价技术研究与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区地税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区房管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为成员单位。

办公室设在区地税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地税局局长阎健任主任,税政科科长霍永红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区地税局相关人员和某同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部分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房地产估价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强化存量房交易税收的征收管理。

区地税局:负责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税源调查、数据采集与建库、制订评估技术标准、开发和完善评估系统、建立争议处理机制、依法征收存量房交易税收等工作

参与评估政策制订。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并提供工作经费保障。

区发改委:负责对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议进行价格认定工作。

协助开展评估技术标准制订及相关评估参数论证等工作。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负责提供房屋交易数据信息及房屋产权证的查询。

区城乡建委:协助开展房屋建安造价、成本费用等测算和论证工作。

区规划分局:协助做好电子地图建设等工作。

三、稳步实施,完善体系

制订适合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价格评估技术标准,区地税局会同区发改委、城乡建委、财政、国土、房管、规划等有关部门。建立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组织专家对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进行评审,待软件定型后,按照“循序渐进、稳步实施”原则,从201211日起实现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推广应用。正式上线运行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后,应全面取消房屋交易政府计税指导价格。对存量房交易环节征税,区地税局应通过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对交易存量房进行全面评估,以评估价比对分析纳税人的申报价格。申报价格高于评估价的以申报价格作为计税价格;申报价格明显低于评估价又无正当理由的以评估价作为计税价格。

四、完善服务,加强宣传

尤其是对“阴阳合同”风险宣传,区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区地税局开展存量房交易税征收政策宣传。要通过办税服务厅、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要建立计税价格争议解决机制,以提高征管效率、评估的社会公信力和纳税遵从度。有关部门在开展涉税房地产交易价格认定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纳税人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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