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根据住建部开展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的工作要求,加强我县老楼危楼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垮塌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通过拉网式排查全县范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蒙山县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县老楼危楼安全
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住建部开展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的工作要求,加强我县老楼危楼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垮塌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拉网式排查全县范围内老楼危楼的安全隐患,防止垮塌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我县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盘远和 副县长
副组长:刘佐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陆荣建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曾令春 县人防办主任、住建局副局长
杨铜强 县住建局副局长
温冬玲 县住建局副局长
冯 波 县住建局纪检组长
易少军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何玉松 蒙山镇镇长
黄扬钊 西河镇镇长
徐金良 新圩镇镇长
岑 锐 文圩镇镇长
黄昌军 黄村镇镇长
谭永辉 陈塘镇镇长
刘 超 汉豪乡乡长
莫兴元 夏宜瑶族乡乡长
陈爱良 长坪瑶族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冯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陈锋(县住建局)担任,工作人员从县住建局质安站抽调。
三、检查的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各单位老旧危楼。
(二)检查内容
1.抓好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各乡镇辖区内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增加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已入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房屋质量安全状况,重点检查以原公房、购改租等方式筹集用作保障性住房以及建成入住时间较长的保障性住房。
3.对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督执法检查。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阶段。6月20日至7月10日,各乡镇组织辖区内老楼危楼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全面自查,包括违章建筑,建立排查台帐,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各单位排查台帐于7月10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业排查。7月11日至7月31日,县住建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重点排查,包括对违章建筑的排查,对在建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质量安全开展执法检查。成立五个工作小组:
第一组,组长:曾令春,负责蒙山镇。
第二组,组长:杨铜强,负责西河镇、新圩镇、文圩镇、夏宜乡、长坪乡。
第三组,组长:温冬玲,负责黄村镇、陈塘镇、汉豪乡。
第四组,组长:冯 波,负责入住的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
第五组,组长:易少军,负责对全县辖区内违章建筑的房屋进行重点排查和处理。
(三)消除隐患阶段。相关单位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消除隐患,完善老楼危楼安全管理档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不漏一户一栋地开展排查,特别是违章建筑,对发现存在隐患的楼房立即做出整治排查隐患,扎实做好排查和治理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各乡镇要强化检查排查,加强日常管理,完善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在老旧危房管理中做到底数清、问题准、措施实,督促产权人、使用人对房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未消除隐患之前该停用的要停用,该撤出的要及时撤出。
(三)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排查中要坚决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要细化问题细化措施细化责任。对排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无对策措施且造成严重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决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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